困难时期农村整社记实

作者: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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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县三类产品情况

最近,县商业局的杨局长要到成都去开会,组织了几个人为他准备参加会议的材料。我也是被组织者之一,分配去搞三类产品的调查,回来也写了一些交差的材料。在调查中,我了解到简阳县当前三类产品的一些情况。

三类产品是除了一、二类产品以外的,允许拿到集市上去交换的产品。简阳县三类产品品种繁多,据不完全统计,有200余种。其中,中药材有150多种,土特产有50多种。

去年5月份农村集市开放,社员领回了自留地后,三类产品上市量不断上升,可以说是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但是,当前上市量同1957、1958年相比,还差得很远:种植面积下降了62%,品种下降了58%,收购金额下降了7倍。

当前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一、部分三类产品作物的生产与粮食作物的生产,争土地面积、争劳力。洛代区黄土公社永丰大队,980.1亩土全部安排种了粮食作物,生姜、海椒、药材种植指标的面积安排不下去。1961年该大队种海椒36亩,生姜46亩,今年一亩也没有。石板区永宁公社,去年种有20亩青木香(药材),为了多种粮食已全部犁掉。随着土地面积的转移,劳力也随之转移。

二、部分产品的收购价格偏低,社员认为不划算,不愿意再种植。价格偏低的情况有二:一是收购价格大大低于自由市场价格。如:蓑草,每斤收购价为0.05~0.07元,市价为0.16元;棕片,每斤收购价为0.22元(出售10斤奖原粮1斤),而市价为1.20元(出售10斤可买黑市米3~4斤);干海椒,每斤收购价为0.95元(出售100斤奖给贸易粮30斤),而市价为9~10元(出售100斤可以买到黑市米300斤左右);生姜,每斤收购价0.24元,而市价为1.30~1.60元。造成这种偏低的情况有两种倾向:⒈社员的东西不愿意买给国家收购部门,而愿意拿到自由市场上去买。如,贾家镇每场上市的棕片有200~300斤,国家收购部门1962年开年以来几个月只收购到6斤。⒉社员愿把东西拿到外地去卖,不愿在本地市场上卖。如贾家区山区产棕地带的社员,把棕片远运到华阳县去卖,那里牌价高于本地牌价一半左右。

二是品种与品种相比,有的价格偏低。要出售3~4斤蓑草才能买上一斤蔬菜,住在山区的社员就认为太吃亏了(山上产棕片、蓑草,坝下产蔬菜)。红花亩产8~10斤,价值20余元(每斤奖售粮1斤),白芷每亩产400~500斤,价值120~150元(每100斤奖售粮50斤)。社员认为种白芷划算,愿种白芷不愿种红花。莱菔子是萝卜子的中药名,作中药卖,收购价每斤0.31元,作种子卖,每斤售价4~5元。社员闲暇上山割野草卖给牛奶场,每天可割100斤,能卖得4~5元;如果给收购部门拣香附子(中药材),每天最多拣到1斤,只能卖得0.11元。社员反映说:“挖药不如割草、拣粪,不干了!”

三、在经营管理上还有不少混乱现象。表现在:列入二类的产品的棕片、烟叶、花椒、干海椒、苕片、荒货等,国家收购任务尚未完成而上市交易的却不少。市管会与有关方面议定的价格(主要是家禽、家畜、禽蛋等),虽然公布了,但还未认真执行。有些本来是三类产品,可以拿到市场自由合法交换,但社员害怕没收,不敢拿到市场正式交换,而在街头巷尾、桥头、马路边交换,引起市场秩序混乱,不好管理。

196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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