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县,从1959年11月到1960年4月初,5个月内全县共饿死者超过12万人。死亡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20%强,占农业人口的22%。事件中,全县死亡绝户达2938户,遗下的孤儿寡崽4737人,外出逃生的农民4737人。最为惨绝、目不忍睹的是出现了人吃人的事件。作者参加《湄潭县志》编纂,阅读了有关史料,整理成本文,再现真实历史,供后人借鉴。
1987年,笔者参加了《湄潭县志》的编纂工作。在查看史料时,阅读了“湄潭事件”发生的经过及历史面目。
当时湄潭县是由凤冈、余庆和湄潭三县合并而成的大县。全县总人口6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57万人。
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从1959年11月到1960年4月初,历时5个月之久,全县共饿死12.451万人。死亡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20%强,占农业人口的22%。事件中,全县死亡绝户达2938户,遗下的孤儿寡崽4737人,外出逃生的农民4737人。最为惨绝、目不忍睹的是出现了人吃人的事件。这场祸及全县农村的大灾难,史所罕见,骇人听闻。悲剧已经过去47年,如今旧事重提,痛定思痛,把真实历史整理出来,供大家借鉴。
事件前,全县农村经过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大兵团作战、大办食堂等的反复折腾,早已民力疲惫,财力、物力空虚,几乎山穷水尽了。许多生产队除集体饲养的几头耕牛外,其它六畜濒临绝迹,森林严重被毁,广大农民的吃饭问题面临绝境。食堂以人定量,长期缺少油水,农民普遍吃不饱,以瓜菜相添。时间久了,对长期体力劳动的农民来说,实在吃不消。1959年粮食只收了3.22亿斤,比上年减少32.6%,其它农作物减产更为严重。然而,1958年大跃进中膨胀起来的浮夸风,不但未止息,反而变本加厉了。当时,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把全县粮食总产定为8.462亿斤,虚报5亿多斤。数字虽可观,没有粮食等于零。为了兑现8亿多斤总产,一场骇人听闻的反对瞒产私分和反盗窃运动的斗争,就在全县展开了。
1959年11月,湄潭县召开五级干部大会,布置开展反瞒产运动。会上首先动员号召各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和小队干部自报粮食产量。报得多的就表扬,准其先回家;报得少的就是瞒产,瞒产就是“反革命”,不准回家,必须重新报“实”产量。会上穷追硬逼,气氛十分紧张,一直要等报的产量与县领导事先框套的数字基本吻合才放过关。树为“红旗书记”的绥阳公社××,开始就称反出瞒产1200万公斤,县领导派出专车将该社开会的干部送回公社。回社后就布置假现场,先在粮食下面堆满乱草、秸秆、糠壳、石头等,上面从国仓中运去粮食盖起来,让人参观。1959年12月初,湄潭县先后组织数千基层干部到该社参观学习,由该社领导进行经验介绍,又让该社事先训练好的10名反瞒产“标兵”到全县各公社介绍反瞒产经验,大造声势。12月底,遵义地委又亲自在该社主持召开全地区反瞒产现场会议,介绍经验参观假现场。各公社回去后如法炮制,立即行动,在全县农村搞开了反瞒产私分的斗争。
全县农村停粮断炊以后,对长时间口粮标准低、瓜菜代,不见油荤的广大农民来说,真要命了,普遍浮肿,走路拄棍棒,东倒西歪。一些农民开始纷纷逃荒活命,更多的农民到处剥树皮、挖野菜来填肚子,时间长了就不行了,饿得连家门口都迈不出去,只有在家等死。1960年元、二月份死人最多,全县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许多农民全家死绝,床上地上摆满死尸。整个农村哀鸿遍野,饿殍满地,实在使人惨不忍睹,耳不忍闻,视者落泪,闻者伤心。
情况如此严重,并没有引起上级的重视,仍然一股劲地反瞒产,捉“鬼”拿粮,大喊大叫要坚决打退“资本主义”的猖狂进攻,彻底粉碎“富裕农民”的瞒产私分活动,把生产队干部当作集体瞒产私分的头子而横加折磨。各地成立搜查队、打虎队,闯进农民家里翻箱倒柜,没收财物。凡是能吃的东西全部收光,硬把群众置于死地,有的群众反抗,就遭毒打,有的被打伤致残,有的被活活打死。群众说:“国民党又回来了!”
有的群众不堪忍受饥饿之苦,到饭店抢饭吃,有的拦路抢东西吃,甚至偷宰耕牛,盗窃国家粮食。县委主要负责人不调查这一时期偷盗的原因,反而开展反盗窃运动。1960年元月,县里召开有关干部会议,布置反盗窃运动,开展大搜大捕,凡是平时犯有小偷小摸的人通通抓起来。在凤冈、余庆和义泉设立关押点,成立临时法庭,就地宣判,并采取先捕后批准,先出布告后判刑,判处10年以内徒刑由公社批准等违法行为。在下面设立“劳改队”、“教养队”,抓来的群众,白天由民兵持枪监督劳动,晚上开会斗争,一斗就动刑。被非法关押的群众达2794人(经批准的有65人),关死的就达200余人。这些被关押的群众,除极少数是惯偷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本群众。在这场反瞒产、反盗窃运动中,动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缝嘴巴、用铁丝穿耳朵和脚后跟、点天灯、猴子搬桩、吊鸭儿浮水,拖死猪、火钳烧红烙嘴巴、枪毙活埋等等。实在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在开展反瞒产的同时,决定从农村抽调10万民工(实际集中7万民工)大垦万亩茶园,万亩果园,大修万头养猪场,大修水利,大修街道,拆毁大量民房等建筑设施,使许多人无家可归,民工体力消耗大,又吃不饱,在工地上拖死的不少。为了凑足10万民工,农村已经大量死人了,还继续征调,有的农民拿点树皮野菜,拄起棒棒上工地,还未走到就倒在路边死了。就是到了这种时候,许多群众对我们的党和政府并没有完全绝望,他们说:“这些事情党中央和毛主席一定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是不会放过这些人的。”有的农民临死前还在念叨:“毛主席,你老人家赶快派人下来打救我们吧!”
1960年元月,贵州省副省长吴实同志到遵义地区视察工作,发现沿途一带情况严重,在桐梓县召开了紧急会议,会上吴实同志骂开了:“先不要说党的原则,你们多少有点良心没有,人都饿死了,你们还不安排生活,还在反瞒产。”各县根据吴实同志的指示,先后开仓发粮,停止了事态的发展。而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却一直顶着,并对地委表态说:“湄潭没有死人”,仍不发粮食。遵义地委副书记×××忍不住了,对湄潭县委说:“你们县要赶快采取措施,开仓发粮。”县委主要负责人又顶了回去,并说:“情况不是那么严重,不会出死人事件,妖风刮到我们县委头上来了,我是不怕的,十二级台风也刮不倒我。”他这一顶,湄潭县多死了几万人。
事件中,县委主要负责人加强了邮政通信检查,凡是向上级反映情况或控告的材料,都被卡下来,把消息封锁得死死的。县委第一书记个人就扣住51封信件,两封未具名的交公安机关侦察。凡是反映情况的人都受到各种打击迫害。1960年4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组到湄潭调查,县里继续捂盖子。绥阳公社党委负责人重操故技,以保护首长为名,把群众赶上山去不与工作组接触,又把严重病号和孤儿集中关起来,在一间烤烟房里就关死36人,又组织人力把尸体丢在土坑消洞里。该社后面的两个大消洞里面,丢了几百具尸体,还有未断气的就往里面扔,扔下去还哇哇地叫,群众把这个消洞叫“万人坑”。
据统计,在这场反瞒产、反盗窃运动中,全县被活活打死的群众1324人,打伤致残的175人,关押死的200余人,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帽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撤销一切职务的1680人。
1960年4月,“湄潭事件”暴露后,省、地委派出工作组,采取紧急措施全力抢救,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开仓发粮,安排群众生活。粮仓一开,农村死亡基本停下来了。当政府开仓发粮的消息一传开,许多人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地说:“天亮了!老天爷睁眼了!我们有救了!”
二是抢救病号。全县成立临时医院250个,每个管理区至少一个,大的管理区2至3个,住院病号6300余人,免费治疗,采取营养、药物等方法医治,完全康复后出院。
三是收养孤儿。全县成立23所孤儿院,每个公社至少1所,把4735名孤儿集中在孤儿院抚养。
四是对失去儿女的孤寡老人,都接进敬养院,吃穿由集体包下来。
五是全县在事件中外出逃荒的农民4737人,由各公社通过亲朋好友打听下落,由公社派专人带钱带粮去接回来,帮助他们安排好生活、生产,重建家园。但也有些人至今音信杳无,可能永远长眠在他乡异地了。
六是全县7万多青壮年妇女,由于长期营养不良,有严重闭经、脱宫、腹痛等妇科病,组织医疗部门进行治疗,使她们很快恢复了健康,积极投入了生产救灾工作。
由于采取以上有力措施,劫难后的农村开始复苏了。许多农民说:“共产党又回来了,人民得救了!”
“湄潭事件”揭开后,为了平息民愤,挽回影响。省、地委工作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最后对“湄潭事件”作出了结论。查明公社党委被坏分子掌握领导权的6个,占公社总数的33.3%;管理区党总支腐烂的31个,组织不纯的51个,共82个,占管理区总数的60.3%;犯有严重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在职干部377人,等等。公社和管理区是当时县以下的两级主要政权组织,却烂掉了50%以上,情况当然是严重的。工作组向地委写出报告,提出八条处理意见。有了结论和处理意见,紧接着就号召全县干部和群众揭“湄潭事件”的盖子,开展“新三反”,不久又搞开了“整风整社”。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斗争的烈火越烧越旺。
1960年6月,原县委第一书记×××被定为蜕化变质分子,依法逮捕判刑,公社领导也抓了几个。县里组织了庞大的专案队伍,把有问题的几百名干部集中审查定性办集训班。于1960年8月,公开枪决了副县长兼绥阳公社党委书记××(1983年3月平反);另外,还枪决了兴隆公社中华管理区大队支书×××。后来人越抓越多,在“整风整社”中,一次会议就抓了30几个干部。在这场斗争中,又处分了大批干部。
围绕“湄潭事件”进行的“新三反”、“整风整社”运动,本来是为了总结教训,平息民愤,挽回影响,调整党群关系。而实际上是以“左”反“左”,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把事态重新扩大,并没有找出造成“湄潭事件”的真正原因,接受沉痛教训。而是把事件的全部责任一锅端给下面,让你吃不完兜起来。这种以“左”反“左”的做法,只能是抱薪救火,错上加错。
后来,党中央发觉了这一问题,指出这类事件,主要是总结接受教训,一般不要追究个人责任,才停止了事态的继续发展,“湄潭事件”才算真正结束了。
(责任编辑 杨继绳)
原载:《炎黄春秋》2007年第11期第67-69页(读取时间:200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