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冶金部关于一九六○年
至一九六七年钢铁工业远景
规划草案[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各同志阅,退毛。

  要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冶金工业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印发的这份规划草案指出,
钢铁工业今后八年发展规划的要求是:一、继续贯彻执行大、中、小并举,
中央与地方并举和土洋并举的方针,保证高速度的发展。二、在各大区建立
起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基本上解决钢铁工业的布局问题。三、完全解决国
民经济发展对钢铁产品品种的需要。根据上述方针和任务,初步设想一九六
七年钢产量达到六千至七千万吨或七千至八千万吨。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6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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