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广东对部分副食品
实行派购办法的批语[1]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李先念[2]同志:

  广东派购办法,请你研究一下,看是否可以推广。你那里开什么会议没
有?如有会议,可和较多的同志一道研究一下。

                    毛 泽 东
                    十月廿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个批语写在新华通讯社一九五九年十月十七日编印的《内部
参考》第二八八九期上。该期登载的《广东实行派购办法,猪和家禽的收购
量大增》一文说,广东商业部门在八、九月内贯彻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和省人
委关于实行猪、鸡、鸭、鹅和蛋品的派购办法的指示后,这些副食品的收购
量大增。实行派购办法是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需要,对人民公社的各级集体
经济组织和社员派购一定数量的猪、鸡、鸭、鹅和蛋品,要求人民公社和社
员向国家履行一定的交售任务。派购一般只占产量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产
品仍归饲养集体和社员个人支配。由于这种办法兼顾了国家、公社和个人的
利益,受到了社员的普遍拥护。

  〔2〕 李先念,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小组副组长、
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560-5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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