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委关于解决水利
问题的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十月十日)



震林[1]同志:

  此件[2]看了,请提到书记处会议上谈一下,予以批准。投资问题,请
与有关部门及总理研究一下,然后确定。

                    毛 泽 东
                     十月十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震林,即谭震林,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2〕 指中共河北省委一九五九年十月六日关于解决河北省水利问题
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报告说,为了具体贯彻执行我们今后三年的经济建
设方针,从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二年,在水利上我们需要做好三件事:首先
解决洪水灾害问题;其次解决沥水灾害问题;与此同时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化。
为此共需国家投资十二亿七千万元,每年平均四亿元左右。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5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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