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委关于解决水利
|
震林[1]同志: 此件[2]看了,请提到书记处会议上谈一下,予以批准。投资问题,请 与有关部门及总理研究一下,然后确定。 毛 泽 东 十月十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震林,即谭震林,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2〕 指中共河北省委一九五九年十月六日关于解决河北省水利问题 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报告说,为了具体贯彻执行我们今后三年的经济建 设方针,从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二年,在水利上我们需要做好三件事:首先 解决洪水灾害问题;其次解决沥水灾害问题;与此同时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化。 为此共需国家投资十二亿七千万元,每年平均四亿元左右。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5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