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重新建立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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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周、彭真、一波[2]阅,尚昆[3]办。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一 九五九年六月十日送审的这一中央指示稿说,手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 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注意恢复和发展,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 责进行工作。为此,中央决定在轻工业部之下,重新建立全国手工业管理总 局(和手工业合作总社合并成立),各省、市、自治区在工业厅之下建立手 工业管理局,各专署、县也应建立相应专门机构。有经验的管理手工业干部 必须归队,以加强手工业管理。 〔2〕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 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一波,即薄一波,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 委员会主任。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30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