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英国各界对我撤销出口
合同的反应报告[1]上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二月十九日)



恩来、陈毅[2]同志:

  为什么采取这种政策,是否有利,请查明告我为盼。

                    毛 泽 东
                    二月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国驻英国代办处商务参赞一九五九年二月十四日给外贸部并
外交部的这一报告说,上海土产公司与英商成交霜黄棉约二千吨,最近该公
司以政府不发许可证为由撤销合同,此事已引起英国各界广泛注意和评论。
我代办处在对外接触时,对类似上述问题一般不明确说明原因,亦不强调运
输问题,有时适当指出贸易发展必须以政治友好为前提,对有些客户,尽量
说服其接受撤销部分合约。我们认为,今后如毁约面太广,将对我政治上造
成不利影响,故建议国内各公司应尽量缩小不履约的品种和客户范围,确实
无法交货,亦应与对方协商解决,置之不理态度,将更会造成对方的对立情
绪,采取不利于我的行动。

  〔2〕 陈毅,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月)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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