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会议[1]上的讲话提纲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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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问题:

  四五年内逐步完成由基本的生产队(即过去高级社)所有制过渡到公社
所有制,目前只能是部分的公社所有制。农民的两面性,农民还是农民。不
是向农民让步的问题,而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公社所有制只能经过几年
一步一步地引导农民去完成,而不可能在目前一下子完成。

  由互助组到高级合作社经过了四年(1953 1956),由高级合
作社集体所有制到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完成可能也要经四年,或者还到〈要〉
多些时间  要五、六、七年。问题是将穷队提高到富队生产水平这样一个
过程,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这个过程即是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公社工业化、
国家工业化、人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觉悟程度和道德品〔质〕提高、文化
教育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当然还只是第一个阶段,以后还有第二、第
三个提高阶段,才能完成〈全〉建成社会主义。在这整个过程,其性质是社
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即在

  (从1958年算起)三、四、五、六、七年内,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
制完成了,并且可能有一部分到大部分的人民公社转到全民所〔有〕制去。
1958年粮棉油麻大丰收,却在最近四个月内(1958年十一月到19
59年二月)大闹粮食油料大不足的风潮。一方面,省、地、县、社党委大
批评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本位主义,即瞒产私分;一方面,生产大队小队普
遍一致瞒产私分,深藏密窖,站岗放哨,保卫他们自己的产品,反批评公社、
上级的平分主义,抢产共产。我以为生产队的做法基本上是合理的,是合法
的,它们基本上不是所谓不合法的本位主义,而是基本上合理合的法的正当
权利。一、穷队富队拉平〔的〕平均主义分配办法,是无偿占有别人的一部
分劳动成果,是违反按劳分配原则的。二、国家农村税收只占农民总产值的
7%左右(河南为例),不算多,农民是同意的;但公社和县从生产队的总
收入中抽去的积累太多,如河南,竟占百分之二十六,连税收(国家积累)
7%,共为33%,再扣除1959年的生产费20%,再加公益金、管理
费(包括很大的浪费,用人太多,一个公社竟有三几千人不劳而食,其中有
的有脱产文工团180人之多),共计53%以上,社员个人所〔得〕只有
47%以下,这太少了。公社是1958年秋季成立,括〈刮〉起了一股共
产风,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还有三是猪鸡鸭无偿归社,部分桌椅
板凳刀锅碗筷无偿归公共食堂,以及自留地归公,这几项中,有些是归社的,
如大部分自留地,有些是不得不借用的,如食堂房屋用具,有些则是不应当
归社而应当不动的,如全部鸡鸭和一部分猪,另一部分猪应当作价归〔社〕,
而不能无偿归社。这样一来,共产风就括〈刮〉起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
果,是不能被许可的。我们只无偿剥夺帝国主义的(日德意)、封建主义的、
官僚资本主义的财产(生产资料),我们曾经侵犯了地主一部分多余的生活
资料(粮食、房屋),而这些都是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并非侵占帝国主义
者、地主、官僚资本家的劳动成果,他们是不劳而食的,无所谓劳动成果。
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采取了赎买政策。我们怎么可对农民采取
无偿占有他们的一部分劳动成果呢?当然,公社积累不是消费资料的无偿占
有,而〔是〕公社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建设基金。


劳动分配问题:

  土地、人力、产品,三者,现在名义上归公社所有,实际上,基本上仍
然是也只能是归生产队(即原合〔作〕社)所有,现在(1959年,以后
还有一段时间)只有部分的归公社所有,即社的积累,社办工矿的固定工人
和半固定工人,此外还有一批公益金,如此而已。希望也是在这里。年年增
加积累,年年扩大社办工业,社有大型中型农业机械,社办电气站,社办学
校等等,有个三、五、七年,就可将现在实际所有制翻过来,变为基本上公
社所有制,部分的为生产队所有制,当然还会拖一个极小的个人生产资料所
有制的尾巴,如极小部分的宅旁土地、小群果树、家禽家畜等。而房屋,在
公共宿舍大规模建设以前,当然是私人的。

  现在,农民不怕公社拿走土地,那是拿不走的。怕的是人力、产品两样
被拿走。

  劳动分配,现在极不合理,农业(农、林、牧、副、渔)劳动人太少,
工业、服务业和行政人员太多,必须坚决减下来,充实农业。工业多了20
%,或更多。服务业应大减。行政人员只允许千分之几。公社不允许有脱产
的文工团。生产队与社、县、国争人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分配应有差别问题:

  队分穷、富、中三等。

  吃粮和工资分配应有差等,队队不同。上死下活,死级活评。

  严格规定一个收粮、管粮、用粮制,一万年还是如此。大反浪费。

  1958年积累多了一点。有鉴于此,应当向群众宣布:

  1959年的公社积累不超过18%,连同国税,共不超过25%,以
定民心,提高生产积极性,以利春耕。


下放当社员问题:

  各级干部分期分批,下放到公社的生产队当社员,每年至少30天,多
者45天。一部分下厂矿当工人。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中央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五日在郑州举行的政治局扩
大会议。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959.1--19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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