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和全国总工会党组
关于裁减新女职工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二日)



中 央: 

  最近中央发出的“关于大力紧缩社会购买力和在群众中解释当前经济情
况的紧急指示”,其中指出要在全国减少职工八百万到一千万人。这是解决
当前经济工作和经济生活方面迫切问题的重大措施之一,我们完全拥护,并
要坚决贯彻执行。

  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减少职工问题指示的精神,我们对减少新
吸收的有家务负担的女工问题,提供一些情况和意见。

  一九五八年,由于国家各项生产建设事业的全面大跃进,大批妇女参加
了各项社会劳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女职工人数由一九五七年三百多万人增
加至八百多万人。有些地区的商业、服务行业实行“以女替男”后,女职工
增加的比例更大。如西安市商业系统的女职工去年从二千七百人增至一万八
千七百名,增加了将近六倍,女职工已占该系统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左右。
这批新女职工,大多数是城市职工家属,一部分是农村妇女和城乡劳动人民
家庭出身的女青年、女学生,以及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剥削阶级出身的
是极少数,她们对参加生产建设事业一般是积极热情的。但由于她们多数是
家庭妇女,缺乏集体劳动的锻炼,又或多或少地有家务、孩子的牵累,因而,
在参加工厂、企业的初期,不习惯工厂的紧张劳动,程度不同地表现了自由
散漫,不懂得遵守劳动纪律,缺勤较多,工效不高。经过了半年多的教育和
锻炼,除一部分家务重、孩子多、不能坚持下来的人已经自愿退职回家外,
其他留下的大多数人,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根据我们在上海、北京、天津、
武汉、西安、郑州、合肥等城市三十多个单位的调查,现在这批新女工,出
勤率一般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多数人积极负责,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安
心工作,刻苦钻研技术,有不少新女工已经能够独立操作,成为工厂、企业
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的重要力量。有些工厂由于生产需要,新女工已成
为直接生产者的比例很大,如上海中国电工厂,去年吸收了五百六十五名家
庭妇女、十六名女学徒,占全厂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四以上,现在在这五
百六十五名家庭妇女中直接参加生产的有四百七十人,辅助劳动的八十七人,
勤杂工八人。在直接生产的四百七十人中,在拉丝、纱包、塑胶等车间的三
百八十三人,全部能独立操作,包漆车间的一百八十七人中有百分之六十能
独立操作。

  从以上情况来看,在精简新女职工时,必须从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和全面
合理使用劳动力的原则出发,通盘考虑,并且针对新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区
别处理。不要把新女职工作为首先精简的对象。有些地区有甩包袱思想。愿
减女工,不愿减男工,甚至宁可减城市女工,也不愿减农村男工,这是不妥
当的。

  去年新吸收的已婚的女职工中,家务负担的繁简和对出勤及劳动效率影
响的程度,情况不同,因此在具体执行时,应当有所区别。“有家务负担的
女工”主要是指有繁重的家务负担,而又无法解决并直接影响生产、影响出
勤的新女职工而言。据典型调查,这部分新女职工约占新女职工总数的百分
之十左右。保留一部分从城市吸收的女职工,不仅有政治上的意义,而且可
以缓和一部分城市的住房、交通、副食品供应紧张的状况;从长远的利益来
看,这样做,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对社会劳动力的合理使用,都是有利的。
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几项具体意见:

  一、对于必须精简的来自农村的女合同工、临时工和一部分家务重、孩
子多,一时又无法解决,而影响出勤和劳动工效的新女职工,由各工厂、企
业的工会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对这部分女工做好思想工作以后再辞退。对
于被辞退回农村的妇女,农村妇联要热情地欢迎她们回乡生产,要协助公社
和生产队妥善安排她们的工作,并对她们加强教育,解除她们的顾虑,使之
安心生产。对于被辞退的城市家庭妇女,市区工会组织、街道居民组织、妇
联组织应当会同劳动部门,按照她们的具体情况,妥善地加以安排,尽可能
分别地组织她们恢复和发展街道生活服务事业,组织她们参加街道生产,如
进行废品加工生产,手工业生产,以及适当参加短途运输等;有些城市还可
以组织她们参加工厂、企业的外包工或承包一部分厂矿的辅助性生产任务。

  二、对于生产上需要,本人已经基本上掌握了生产技术,能独立操作,
身体健康和劳动态度好的新女职工,她们虽然也有家务、孩子负担,但是不
影响出勤和提高劳动工效的,一般应当予以保留。对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新
女工,还可转为学徒继续培训。

  有些女工本人条件很好,仅仅是由于劳动安排不当,以致不能胜任如在
煤矿井下担负过重的体力劳动等,应当在整顿劳动组织时加以调整,或者设
法改善劳动条件,不要把这批女工作为精简的对象。

  此外,对于留在工厂、企业的新女职工,应当继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
业务技术的培训,并且关心她们的生活,尽可能地帮助她们解决各种实际困
难,以提高她们的出勤率和劳动生产率,更好地发挥她们的作用。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

                    全国妇联党组
                   全国总工会党组
                   1959年6月12日

  附件:

      工厂企业调整劳动组织中缩减女合同工的情况和问题

  天津市在1958年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中,由街道输送了大批劳动力到工厂、
商业部门和清洁队充当合同工,最高时曾达到69000余人,其中95%是妇女,
她们大部分是多年盼望就业,在总路线的鼓舞和大跃进形势的带动下参加工
作的。其中也有些人由于年老、体弱、孩子多、家务重或对参加社会劳动没
有迫切要求等原因,自动退职或被所在单位退回街道,到59年1月下降到545
81人,4月又下降到42228人。她们的分布情况是:商业部门15000余人,清
洁队1300余人,其他都在工业部门。 各街道输送的数量亦各有不同,少者
数十人,多者3000余人。据京津公路等五个街、廿一个生产服务合作社的调
查,共组织了9682名劳动力参加生产服务工作,其中合同工3613人,占参加
劳动总人数的37%。

  除去由街道输送的合同工以外,许多工厂还招雇了大量职工家属及其他
人员进厂做工。如河北区由街道输送的仅一万余人,合同工总数则是三万余
人。也有些厂59年在不准增加劳动力的情况下又招用了工人。如和平区街道
妇女59年进厂做工的就有3327人。

  街道输送给工厂企业的女合同工(以后简称女合同工,不包括农村来的
合同工和就业学生)一般青壮年较多,体力较强,孩子较少,前述京津公路
等五个街廿一个社的合同工,没有孩子或只有一两个孩子的妇女占70-80%。
女合同工一般工作积极,学习努力。如第三商业局所属单位1958年后半年吸
收的10250名女合同工当中70%已达到老业务员水平,各单位领导都感到她们
很顶事,如河北区副食品公司女合同工傅桂珍由于成绩非常突出,当选为19
58年度市级劳动模范。但是也有许多女合同工把家庭妇女的习惯带到了工作
单位,纪律松懈、自由散漫、出勤率低等等,经教育后已有改进,但也还有
些人由于年老体弱、孩子多家务繁重、文化过低等原因至今不能胜任本职工
作。

  女合同工最初工资为17元,由所属生产合作社扣除工资的15-30%为公积
金。经过调整工资,一般在20元以上,高者达30余元甚至40元,平均约在22.
8元左右。自59年4月份起生产服务合作社停止扣公积金。 除个别大厂的工
厂托儿所收托了女合同工的孩子外,她们一般不享受正式工人的福利待遇,
托儿、食堂等问题均由街道解决。

  市委在三月份召开的工业会议上提出整顿劳动组织,缩减一部分合同工,
首先是农村流入的劳动力,其次是在学学生,再次是家庭妇女。按已下达的
指标,全市缩减十万七千人,其中女合同工估计为两万人以上。这一工作在
五月以前做了摸底、准备,目前各单位已陆续减退合同工。据河北、红桥、
河东、和平四个区统计,输送的街道合同工共33702人;到六月四日已退回6
760名。 估计将要退回的还多于此数。退回的主要原因是:1.生产任务不足,
人浮于事。2.少数是由于年老体弱。3.孩子多家务繁重,因而不能胜任的。
京津公路街回来的581 名合同工中属于这一种原因的420人占72%,第二种原
因的36人占6.2%,第三种原因的29人占4.5%,另有6人是在校学生(未到街
道报告的100人原因不清)。

  女合同工一般是不愿离开工厂企业单位的,但也有几种不同情况:

  一、生活上没有什么困难,在参加工作的几个月过程中,对工作单位发
生了一定的感情,习惯了集体生活,而且生活亦有所改善,因而不愿离开工
厂单位。对这部分人只要做好了解释工作,她们可以接受。如何兴庄李淑兰
说:“我们能上能下,能来能走,主要是为了国家需要”但在思想工作做得
不透或工作有缺点的单位则表现出许多思想顾虑。搞不通,主要是感到很难
看,抬不起头,如小关街吴文君被辞退后怕别人问她为什么回来,每天早上
出去,晚上回来,好像仍旧工作一样,王淑英回来几天不敢出大门,也有的
一回来就到社里去表白自己没有犯错误。其次是为以后工作担心。如王串场
朱英说:“回来这么多人,怎么安排呢?”由于对政策不了解,也反映了许
多不满情绪。如小关街刘淑琴说:“要回来就都回来,为什么有留下的?”
“去年动员我们到工厂,才把家务安排好,今年又不要我们了。”“合同没
满期,为什么解雇?”

  二、非常不愿意回去的,其中有的过去就迫切要求参加工作,甚至为参
加工作曾经和家庭作了许多斗争;有的是过去在家庭中地位很低,或受婆母、
丈夫虐待,参加工作后才得到解放的;有的是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参加工作
后,增加一些收入。她们听到要减退工人,思想负担很重,如果不解决她们
的实际困难,很难解释通的。如织染厂公社合同工张淑玲原与婆母不和,这
次被解雇后,婆母、丈夫常说讽刺话,她思想沉重,哭了好几次。

  三、对参加工作没有十分迫切的要求,有的是家庭生活富裕,有的是家
务繁重,没有感到参加工作的必要和好处,甚至因参加工作而在家庭生活上
增加了许多不便,过去在家庭妇女普遍参加劳动的形势下,因为不愿担落后
之名而参加,这次动员她们回去,正合她们的心意。

  此外,也还有少数成份不好的人,表现了极端的抵触情绪,十分不满说:
“过去叫奶奶来容易,叫奶奶走就没那么简单!”“我就有两条道路,一条
是远走高飞,一条是回家死!”

  上述三类情况中第一类占大多数,第二类、第三类都较少。

  街道对减退回来的合同工已着手安排工作,据前述四个区统计已安排21
17人,占已减退人数的31.11%,其中河北区安排了1196人,占已减退人数的
68%。 估计已减退和将要减退的合同工可以有70-80%在街道和社安排工作,
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安排:

  1.动员街办工厂、加工生产单位中农村来的人口回乡,安排由工厂回来
的合同工,有条件的扩大生产增加生产人员。

  2.生产组织改行两班、三班制,缩短工时,增加人员。

  3.充实生活服务机构人员,如托儿所、食堂、服务站等。

  4.生活较好的原街道积极分子仍做街道工作。

  5.附近有农业的支援农业生产。

  在进行这一工作时有许多单位进行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实际安排,工厂
街道密切配合,合同工了解政策,表示满意。如河北区第二印刷厂由厂长召
开会议,首先肯定女合同工对工厂生产跃进所起作用,其次说明当前生产情
况不需要这样多的工人而解雇的原因,发给每人一本笔记本作纪念。回到街
道,街道开会欢迎,各社安排工作,女合同工一般都很满意。第二卫生材料
厂退回全顺里社的60名合同工。由于在解雇时做了比较深入的思想工作,当
分配她们到卫生棉工厂工作时,虽然工作很脏,但她们一致表示没有意见,
说:“我们回来前,领导就教育我们一定要服从社里分配”。有的街也给社
员、社干开了会,说明对回来的女合同工要热情接待安排,而不应歧视。

  但也有一些工厂、街道对减退女合同工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以致发生
违反政策的现象。

  工厂方面主要是处理简单草率,未做具体分析,缺乏细致的思想工作。
有的厂党委未作研究,厂长推给人事科,人事科交给一般干部,一般干部简
单几句话就把合同工打发回去,事后才通知街道或事先虽通知街道但未介绍
详细情况,合同工思想问题很多,街道再进行工作已很被动。其次是减退得
不合理,违反政策。按市委规定,59年进厂的一个不留,但中型机床厂,首
先辞退了,58年吸收由街道介绍来的11名合同工,而且未做任何思想工作,
仅告诉一个私方人员通知她们解雇就完了,而59年进厂的20个工人却未动,
这11人不服,到区委会去告状。红桥区同生袜子厂合同工300人,减退70人,
 把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女合同工冯树德也辞退了,她每天在家哭,
不吃饭,群众非常同情她,说:“减掉别人我们都没意见,但是不应辞退她。
”有的留本区合同工,不要其他区的合同工,有的厂不减农村来的合同工,
先减女合同工等等。这种情况虽较少,但影响极坏。

  也有的厂领导不亲自出面,不讲清道理,而把责任推给中央、市委;有
的不负责乱许愿,塘沽区铸管厂把要减退的女工调做重活,等她们干不了时
自动离职。

  街道方面主要问题是有些单位有抱怨情绪。有的埋怨工厂事先不联系,
介绍情况不具体,有的对不准扣公积金有意见等等。因而在安排合同工问题
上也不够积极主动。

                    天津市妇联
                    1959年6月7日

 注:

  中共中央将此文批转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国务院各部委党组,批
文如下: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妇联和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裁减新女职工问题的报告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国务院各部委党组:

  中央同意全国妇联党组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裁减新女职工问题的报告,现
在转发你们望参照执行。对于必须精减的一部分家住在城市的女职工,要事
先经由街道居民组织对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加以适当安排,并且积极地做好政
治思想工作,绝不能采取不负责任的推出门了事的错误办法,这一点希望各
地予以注意。

                 中共中央 1959年6月30日

原载全国妇联网站(www.cwomen.ac.cn),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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