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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张“衰落的才华”——爱玲后期骂帖摘抄:)

送交者: 绘里2004/01/16 16:1:59 [江月茶寮]


绘里摘自《红楼梦未完》

绘里按:本是考据文字,却瞒着斑竹夹进去骂程高本的句子,从头骂到尾,连已经骂过的地方,想想不遂心就换个角度又骂一遍,骂得多姿多彩花样百出。程高如若在世,当会向胡适斑竹申请一张隔离令,或者吃不住骂愤而退坛,撤掉自己文集以示抗议,遂了张美眉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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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曹)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

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 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

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续书第九十二回“宝玉也问了一声妞妞好”,称巧姐为妞妞,明指是满人。换了曹雪芹,决不肯这样。要是被当时的人晓得十二钗是大脚,不知道作何感想?难怪这样健步,那么大的园子,姊妹们每顿饭出园来吃。

续书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骂,明言“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爬灰的爬灰……’”如果说焦大当时是酒后误信人言,他自己也是“不得志的奴仆……诽谤主人”。他是他家老人,被派低三下四的差使,正是郁郁不得志。但是无论谁看了醉骂那一场,也会将焦大视为正面人物。续作者只好强词夺理,扭转这局面,倒过来叫他骂造谣生事的仆人。

续书人这样出力袒护贾珍,简直使人疑心他是贾珍那边的亲戚,或是门客幕友。但是近亲门客幕友应当熟悉他们家的事。第一百十六回贾政叫贾琏设法挪借几千两,运贾母灵柩回南。“贾琏道:‘借是借不出来,住房是官盖的,不能动,只好拿外头几所的房契去押去。’”--甲本改由贾政插入一句:“住的房子是官盖的,那里动得?”对白较活泼。

续书人对满化这样执著,大概是满人,这种地方一定注意的。第六十三回“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句,泄漏元妃是个王妃,但是续书人如果知道第三项,当然知道第一、第二项。

后四十回特点之一是实写教书场面之多,贾代儒给宝玉讲书,贾政教做八股,宝玉又给巧姐讲《列女传》,黛玉又给宝玉讲解琴理。看来这位续书人也教读为生,与多数落第秀才一样,包括中举前的高鹗。

续书人是没什么幽默感的,虽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实不客气接受了。本来对贾家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笔,暗示周瑞家的私通干儿子--他是戏文说书的观点,仆人只分忠仆刁仆。焦大经他纠正后,还不甚满意,又捏造一个忠仆包勇,像包公一样被呼为“黑炭头”,飞檐走壁,是个“憨侠”,有点使人想起《儿女英雄传》,时期也相仿,不过他没有文康那份写作天才。后四十回只顾得个收拾残局,力求不扩大事件,所以替祸首贾珍设法弥缝。就连这样,这一二百年来还是有许多人说这部书是骂满人的,满人也这么说。续书者既然强调书中人物是满人,怎么能不代为洗刷?--还是出于种族观念。

劫妙玉的贼应当正法,妙玉本人却应当“不知下落”才对。 改为即席发落。“解到法司衙门”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颂德:“如今……朝里那些老爷们都是能文能武,出力报效,所到之处,早就消灭了。”至于妙玉:“恍惚有人说是有个内地里的人,城里犯了事,抢了一个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贼寇杀了。”这大概是卫道的甲本的手笔,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宁可不符堕落的预言。

续书人把秦氏与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个袭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击目标。脂本第六回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至甲本已改为“遂与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入袭人于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们无法知道原续书者是否已经改“强”为“与”。但是因为甲本对袭人始终异常注目,几乎可以断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觉得“强”比“与”较有刺激性,又改回来,加上个“拉”字,“强拉”比较轻松,也反映对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两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诛心之笔”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写宝钗想管束宝玉,袭人乘机排挤柳五儿麝月秋纹。此后陆续增加袭人对白、思想、回忆,又添了个梦,导向最后琵琶别抱。嫁时更予刻划。

甲辰本的第二十二回已补,将原定宝钗制谜改派给黛玉,此后贾政看了宝玉的谜,“往下再看道是:‘有眼无珠腹中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宝钗怎么会编出这样粗俗的词句,而且给贾政看?联想到第七十九回香菱说:“我们姑娘的学问,连我们姨老爷时常还夸呢!”令人失笑。

这两个不接笋处既经加工,怎么会没看出不接笋?实在不可思议。唯一的解释是加工者也没看清楚情节,因为后四十回乌烟瘴气,读者看下去不过是想看诸人结局,对这些旁枝情节,既不感兴趣,又毫无印象,甚至于故事未完或颠倒,驴头不对马嘴,都没人注意。这是后四十回又一特徵,在我国旧小说或任何小说里都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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