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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便笑:看奥运,谈裁判

送交者: dok-knife2004/08/31 3:52:42 [温柔一刀]

开口便笑:看奥运,谈裁判




               ·开口便笑·

此次奥运,对裁判的议论较多。像中国的花剑,就在裁判上吃亏很多,只得了银牌。特别是对体操比赛中美国运动员保罗汉姆得到全能金牌以及美国运动员皮尔索在游泳比赛中金牌失而复得之事,中文网站有一些批评,指责裁判有意成全美国运动员或者是事先安排好的阴谋。其指责所引事例都经不起推敲。

比如,对美国运动员保罗汉姆得到全能金牌,认为保罗跳马失误只能得8.9而实际上得到9.137分是裁判的偏袒。这些说法根本不懂体操的打分。虽然对体操比赛中动作完成的质量判分,裁判会带有主观印象色彩,但是对失误的扣分都是有固定标准的。比如跳马脚出线扣0.2分,屁股着地扣0.5分。六个裁判最高给9.3,最低给9.0。所以这个项目保罗的得分怎么也不会低于9.0。再看单项跳马时李小鹏跳马也出现重大失误,躺在垫子上。仍得到9.075分。难道裁判也偏向中国运动员?还有俄国的邦达连科落地时正面朝下,直接趴在了垫子上,仍得到9.1分。罗马尼亚的德拉古莱斯库在第二跳落地出现重大失误,跌跌撞撞的出线冲下了垫子而且手扶到了地,还得到了9.340分。

还有一种说法说裁判为了平衡比赛,在为保罗打高分的同时,也压低了另一美国运动员麦克路尔的分数。这种说法更是荒唐。麦克路尔做最后的吊环的裁判在另外一组。两组裁判不可能互相商量作平衡。麦克路尔的动作难度只有9.5。所以他最后动作的得分当然就低。

奥林匹克体操的每个单项的裁判由九人组成。两人负责为动作的难度(start value)评分。六人为运动员的表现打分。打分是从SV上减分,最低分和最高分会被去掉。一人为裁判长。负责仲裁争议。各国裁判由抽签决定,每项中不能有两名来自同一国家的裁判。几乎所有国家的裁判(包括中国)都给自己国家运动员打稍高的分,但不会超过平均分0.1。最高分会被去掉。所以打分高得离谱什么忙也帮不上。除非两个以上的裁判联手。各个体育组织都会事后审核裁判的打分有无太大的偏向。如果被发现会被吊销资格。比如跳水比赛的中国裁判由于在10米跳台预赛时偏向,没能参加决赛打分。他有一次给了田亮高于平均值3分的成绩。由于这种裁判机制,36个打分裁判,包括来自俄国,古巴,罗马尼亚,日本,韩国,乌克兰和中国的裁判一起帮助保罗拿金牌,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据说全世界都在反对美国。美国的威信已经一落千丈。怎么来自各国的裁判还会偏向美国呢?

保罗的最后两个项目的确很好。特别是单杠连续三个撒手空翻极其精彩,动作干净利落。在落地动作时,他空中翻跃双腿笔直,落地平稳如钉。在那样的失误后,还能继续拼搏,永不言弃,动作做得更出色,就值得称赞。我欣赏这样的意志力。保罗自己也是裁判错误的受害者。体操运动员出场前心态最重要,在观众长时为涅莫夫的打分起哄后出场,仍然能基本不受影响,表现出色。就很了不起。得什么牌都不要紧。能做到这点,就是冠军。

再说佩尔索。中文网站的文章或者说他双脚没有碰到池壁,或者说他脚踢到了池壁。或者说他有团身转体的动作。写文章的人连裁判判罚的理由都没搞清,就敢信口开河。事实是规则规定仰泳转身时要以卧姿朝墙,这时的踢水和击水的动作必须只能是转身后的连续动作。裁判认为佩尔索有多余的踢水动作。美国教练事后重看录像认为,很难看清有犯规动作,如果那要算犯规的话,其它七个运动员都会被判违规。并且认为,对这个规则的解释,几年前就已经改变了。国际泳联仲裁说裁判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并且没有使用泳联的工作语言,所以判罚无效。在英国和奥地利上述之后,国际泳联的评判委员会又听取了泳道裁判和泳联技术委员会的看法,最后一致通过拒绝抗议。评判委员会说裁判的报告没有证明佩尔索有任何违规行为。先不说佩尔索是否违规。法国裁判没有按规定程序办。其他三个裁判签的是空白单子,没有说明理由。而那个法国裁判的前后理由又不一致。结果只能被国际泳联视为证据不足。这次是裁判违反规定。有意思的是那些一直对裁判愤愤不平的人,因为这次裁判罚得是老美,就转过来为裁判叫屈了。美国队及时抗辩,该争自己的权力时就争。不象中国和韩国,对裁判的错误,当事时不争,事过后乱抱怨。

这次是国际体操联合会(FIG)最不职业。首先是裁判错误多,包括梁泰荣的起评分之错和涅莫夫的评分。裁判是人,错误难免。但是他们却以错纠错,自己违反自己订的规则。旧的错误没改正,新的错误又发生。并且打开了两个潘朵拉之盒,为将来埋下了严重隐患。

第一个潘朵拉之盒是FIG以违反自己的规定来纠正错误。FIG的规定是任何抗议只能在下一轮项目开始之前提出。因为分数的调整会影响下一轮比赛队员比赛策略的选择。这里涉及的是程序规则的公正问题。程序规则制定后,即使有错,也只能将错就错。这种违反自己制定的规定开了不好的先例。更有甚者,FIG用录像回放来订正错误。这又开了一个先例。是不是以后都要用录像来打分?其他运动员会不会要求录像回放?录像会揭示更多的错误。比如录像显示了梁的一个没有被扣分的错误。双杠只允许做三个撑杠停顿的动作,梁做了四个,要扣0.2分。如果用录像纠正错误,不能只纠正一个,不纠正另一个。如果两个错误都纠正,保罗仍然是冠军。

第二个潘朵拉之盒是屈从观众的压力。有两个裁判给俄国运动员涅莫夫的单杠动作打分过低。但在观众的起哄下增加分数只能是错上加错。涅莫夫的体操动作观众看起来很漂亮。但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裁判们看见了他撒杠时两腿弯曲。落地迈了一大步。这些按规定是要扣分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观众的起哄下,他的得分仍改动有限。但在观众起哄声下改分的后果必然是将来观众会更加起哄。这样只会大大便利主场比赛的运动员。如果FIG的判分规则不改变的话,我敢预言在2008年奥运会上,中国体操运动员会在中国观众的起哄下囊括体操所有的冠军。其实还没等到观众们起哄,裁判们就会心惊胆颤。乖乖地给中国运动员送上高分的。

裁判是人,错误难免。但归之于阴谋,只能是自己心态不公。屁股歪,脑子也歪,看什么都歪。拿道听途说的东西,证明自己的歪念。经不起推敲,也不负责任。这样看比赛,会经常愤愤不平。太累,有失娱乐之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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