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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散议三】反“人民当家作主”理论评析

送交者: 张三一言2004/08/24 22:17:52 [温柔一刀]



【民本散议三】反“人民当家作主”理论评析

张三一言


(1)“人民当家作主”被专制者糟蹋,并不能证明其本身为错。

网络民本论者认为,“人民当家作主”被共产党糟蹋了,所以“人民当家作主”就不可取。

其说法如下:「宣扬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的民主观论者,主要存在于传统的共产党人之中,尤其是他们的领导人,现在也存在于部分所谓的民运人士中。几十年来传统共产党人不断灌输『人民民主』观念,说人民要有『主人翁』的精神。他们还有一大套谁是『人民』,为什么要有『主人翁』精神,如何才是『主人翁』的理论。但是,一些民运人士,虽也口口声声说要『人民当家作主』,说只有真正的民主国家中人民才可能『当家作主』,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到他们具体地论述一下,它们的依据是什么。我曾经多次向张三一言等自称以启蒙民主理论为己任的民主战士请教,但是,从来没有得到正面的回答。我现在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的原因。」

若我用同样的话反质,不知民本论会作如何回答:“宣扬以『民本』为目标的民本观论者,主要存在于传统的共产党人之中,尤其是他们的领导人,现在也存在于部分所谓的民本论人士中。几十年来传统共产党人不断灌输『为人民服务』观念,现在更有『三个代表』、『三个贴近』、『新三民主义』之说,极之强调人民要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精神。都是『民本』登峰造极之说。他们还有一大套甚么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有『为人民服务』精神,如何才是『为人民服务』的理论。但是,一些民本人士,虽也口口声声说要『以民为本』,说只有真正的民本民意才能得到体现,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到他们具体地论述一下,它们的依据是什么。”

即然“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被人糟蹋了就要废弃,那么为甚么不用同一标准,把被糟蹋得更严重的民本抛弃?

其实一个事理应该保留还是抛弃,并不是由它是否被人利用糟蹋而定,而是它本身是不是有价值,是不是有理,是不是正义…例如,正义、和平、爱心等等几千年来被人利用来行恶罄竹难书,总不能因此就把这些正面价值的东西抛弃吧?名之义被糟蹋后应做的事是“正名清源”而不是“废名弃义”。

(2)『人民』的要求是时刻在变化并没有改变民主社会人民当家作主

网络民主论者提出如下反民主理由:「通过人人满意的选举,产生了人人满意的的人民代表,来为人民料理一切事务。这种情况下,人民能否通过他来达到完全当家作主呢。我认为还是不可能,否则只要选举一次就能一劳永逸。要经常定期地举行选举,就是因为『人民』的要求是时刻在变化的,而且当选人的人品,能力也是时刻地变化着的。所以即使在刚获得选举结果的瞬间,可被认为当选代表能代表人民执政的话,这种代表性也如琼花一现那样方显即纵的。人民从法律上说有随时撤换代表的权力。但是,事实上真要撤换谈何容易。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我们不要忘记,这还是以事实上不可能存在的最理想的选举为前提的。在实际选举中,『人民』对候选人的产生过程影响力极小,当选人又哪能代表全体民众的利益执政?其实,当选者只要真能依据主流民意执政达到以民为本,已经是民众的大幸了,还奢谈什么『人民当家作主』。」

上面这一段有很多失实、扭曲和违反逻辑的话。

其一,“人民当家作主”并不是一定要处于一种“人人满意”的“完全”当家作主状态。把不能达到“人人满意”和不“完全”,视作人民不能当家作主的理据,是一种扭曲。请问:在一个董事会内,当议案或聘请管理人员时也不是经常会出现「人人满意」情况的。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以之为理据论断董事们不能“完全”当家作主,且进一步论断董事们对其所属企业不能“当家作主”了?

其二,『人民』的要求是时刻在变化、当选人的人品,能力也是时刻地变化与人民当家作主有何因果关系?董事们的要求是时刻在变化、管理层的人品,能力也是时刻地变化、企业本身也在变化,这些变化与董事局是不是当家作主有甚么关系?有了这些变化就能证明董事局没有了当家作主的权力了?

其三,网络民本论者说:「人民从法律上说有随时撤换代表的权力。但是,事实上真要撤换谈何容易。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我们不要忘记,这还是以事实上不可能存在的最理想的选举为前提的。」

第一点,这段话在事实判断上是错的:不久前南韩才进行罢免总统的实际操作,现在委内瑞拉罢免总统正在前行中。把存在并正在做着的事论断为“不言自明”的“不可能”的“道理”!太过目中无事实了。

第二点,逻辑上的错误。既然是「事实上真要撤换谈何容易」,就直接道出有这样的事实,只是“难做到”吧了;若无这事实存在有必要谈「谈何容易」吗?但难做到并不等于“不能做到”!「谈何容易」的真实讯息是:这件事是“能,但是难”做到。现在把存在的事实视作不存在,“难而能”=“不可能”,这逻辑错误太明显了。

其四,对民选代表“代表性”的质疑。这里可作较详细的回答。

第一点,因民选民选代表性是可变的,这变包括向正或负方面变。当其向负面变化得太大时,确是可影响到人民当家作主的,但没有理由就此断定人民不能当家作主。变化的是量,人民当家作主则是由质决定的,量之变当然会影响到质,但不能因此就视量与质没有区别。

第二点,网络民本论者是从「代表性也如昙花一现那样方显即纵的」作理据推断出代表性之短暂或不可能。这「昙花一现」并不是科学的统计结论,只是写文者的主观愿望,拿主观意愿当作理据,在这种理据下作出人民不能当家作主的结论;极不可信。有甚么理由说代表的变化只能是像网络民本论者说的一样,只能作负面变化?代表性的变化,完全有可能是正面的或者是零变化。在这样的情况下,用网络民本论者的推理逻辑是不是也可以作出人民必然当家作主的结论?所以即使是网络民本论者的「昙花一现」论可以成立,充其量也只能作出人民可能“不能”当家作主,也可能“能”当家作主”的两可结论;现在作出片面论断为人民一定不能当家作主就是失实。

第三点,就现实作判断。比如说,现今世界已有过半国家是民主国家(即网络民本论者叫做宪政民权的国家)。这些国家按照民主论者认为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网络民本论者说不是。其实两者说法都没有错,因为各人所依据的定义标准不同(例如,网络民本论者用“人人满意、完全当家作主”作标准,以「昙花一现」作理据),所以结论然不同了;但谁也没错。

在这样的问题上,我没有争论的兴趣。我想要的只是现在己建成的民主(或叫做宪政民权)制度的国家所体现的那种民主精神:以个人自由和权利为核心精神,以及以这种精神所建立的政治制度。我这个民主地摊小贩所贩卖的就是这体现这种精神的现成产品。

再清楚地说一次:我的所有理论的目的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建立一个具有我相信的上述民主精神的政治制度。(你叫它甚么名字都无所谓,你说这不是人民当家作主也罢。)

在这里问一下网络民本论者,当你们要实现你们的民本时,由“谁”形成这股民本要体现的民意,由谁代表这股民意去向“执政者”要求实施民意?这个谁会不会同样遇到如下你们提出否定民主的“代表性”问题?请阐述一下你们不用“代表”而实现民本的操作情况?如果你们确实有一套比民主程序好且可操作的实现民本的方法,我理当弃民主取民本。

(3)民众中有人不乐意参政并不改变民主社会中人民当家作主

网络民本论者说:「在民权社会中,必定有些人并不想当家作什么主。根本就不想问政。这些人在民主论者看来就是阻碍他们民主事业的愚氓之民,于是民主论者像一些共产党人对付这些人那样,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要他们关心政治,要他们讲政治,逼着人人对民主论者关心的每件事都表态。」

这又是栽赃之词。

请举出有或有多少,是主流还是偶然地有民主论者把不问政者视作愚氓之民?请举出在哪里,在甚么事情上发生过民主论者「逼着人人对民主论者关心的每件事都表态」的事件?网络民本论者用了大量想当然的莫须有“事实”栽赃于对手,并以此作理据进行大批判。

如果我用这话反问民本论者:“在民权社会中,必定有些人并不想什么民本,根本就不想问政和表达甚么民本意念。这些人在民本论者看来就是阻碍他们民本事业的愚氓之民,于是民本论者像一些共产党人对付这些人那样,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要他们关心政治,要他们讲政治,逼着人人对民本论者关心的每件事都表态。”请问,网络民本论者如何回答?


(4)网络民本论要求人们放弃能实现的民主理想,坚持不能实现的网络民本思想。

网络民本论者说:「不能实现的理想必须极早抛弃,合理的要求将永远存在。」

民主在二千年前己实现,现在则是在过半国家中已经或正在实现;但是网络民主论者却要硬说它是不能实现的理想,要人们「极早抛弃」!相反,民本在几千年的专制社会中能得到贯彻的时间,只是凤毛麟角。按照网络民主论者的理论,民本凡几千年在专制社会中从未实现,理应抛弃了;但是,网络民本论者仍然抱着不放!民本的要求合理但在中国历史上从未能实现过。请问,民本到底应该「极早抛弃」还是「永远存在」?只有在民主社会中民本才能得到空前的实现,然而网络民本论者却本末倒置,要取消民本赖于实现的民主制度。提倡民本和提倡『仁者爱人』一样,当然没有错,不论在古在今都没有错。错在意图用民本来取消民主最容易得到贯彻的民主社会。

从这里看来,我有理由怀疑,提倡民本是假,藉此取消民主是真。

这种以自己的幻想取代现实的理论,是很难取信于人的。

再说「不能实现的理想必须极早抛弃」也欠周全。举凡彻底完美的真理、和平、自由、善意、爱心、友情、爱情、『仁者爱人』,当然也包括民本,都是「不能实现的理想」(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民本实现了多少?实现过多长时间?),是不是都「必须极早抛弃」?一个理想应否抛弃,主要判断标准是它自身的是非对错和利害的考虑。所谓理想,很少是可以完全实现的;大多数是可以追求并接近之。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生存是没有意义的,一个没有理想的社会是没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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