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比我大几岁的玩伴就挨了拍,骑车式,想起那段经历还挺惊心动魄的。开始不知人家想拍谁,后来才搞清目标,不是我就好。一小撮女孩中我最小(但当时个子不矮),不够年龄标准,算跟屁虫。如此说来,俺们是属于二、三类的?
拍上俺女伴的那个男孩是干部子弟,父母下放,他后来去山西插队,经常叫这婆子寄点零食牙膏之类。看来拍婆子是有实际用途的。当然再后来关系就不了了之。
送交者: 楼兰 于 2004/05/19 14:30:28 [温柔一刀]
回应 关于拍婆子的考证 - 与大脚商榷 by 杜欣欣 于 2004/05/19 1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