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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平等,民主,法制,正义,人权,多元 七概念的见解

送交者: 越南人2004/02/08 22:2:33 [治生闲话]


关于自由,平等,民主,法制,正义,人权,多元 七概念的见解

03/05/ 原稿
04/02 修正( 追加:人权,多元)
序:
只要大家不能把自由,平等,民主,法制,正义....这些概念统一起来
就会永远在很低的level上争论不休.同时自己也可能变得朝三暮四,
人云亦云,甚至象卢笛一样移情别恋.最近 见有人以"多元"攻击民主
特此追加新条目.


Part 1:
这里先定义了自由,然后用这条线简单地定义其它概念,
所有的定义应当与常识没有矛盾---否则需要特别申明,以免
造成混淆。

自由: 人获得想要得到的一切(自杀除外)的权力.

自由是人活动的原动力, 受限于客观环境及人类社
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制约, 违反这些限制与制约,
无疑是自杀行为。九天揽月,五洋捉鳖没有相应的技术
条件只是妄想而已;想要君临天下,姘妃成群,你也得
先杀个血流成河,多数弄得个壮志 未绸身先死,竹篮子
打水一场空。



公平: 人类社会中,每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自由,
这是一种静态的理想的人类社会群体关系的
协调规则。

自由是个体行为,它逻辑地要求作为其载体的人
处于生存状态;
公平是一种群体要求, 它至少要求人不要杀人,


法治: 人类社会中,自由与公平存在着冲突,需要通过制度来协调,
这种用制度管理人类社会的方法称为法治;
----- 与其对立的另一种治理人类社会的方法就是靠领袖权威直接
管理人类社会的人治。

民主: 通过多数决的的方式制定制度(法律)的过程。
较现实的方法是直选议员,由议员代议来制定法律。
---与之对立的另一种实现法制的方法是 君主立法制。

民主为社会的中下层在政治层面提供了比较多的
自由与公平,有利于调动人类的智力资源.

正义:通过强调某种公平或自由,从而使某些行为合理化的一些理由。

大范围有 "我们的正义与他们的正义" 之不同,小范围内
在一个论坛中也难以统一起来。
正义不同于民主程序下制定的法制,它既不成文也未通过多数的
承认,于是一切"野心家"都可以打着"正义"的幌子.

人权: 通过民主手段定义在宪法体系中的不得通过立法限制的具体的"个人自由".

它是对过剩民主的一种制约.


多元: 多元是多种理念共存.

多元分相容的多元,如民主,法制,人权,科学,公平....,世界很复杂,这些概念在互相补充和相互限制中变得更加精确和丰富,更适合于描述复杂的社会体系.
当然也有不相容的多元,如:民主和专制就在同一层次上互相矛盾.
民主下的多元不包括同一层次的专制;专制下的多元更不含同一层次的民主.
但放在不同层次,是可以共存的---例如,民主国家中的某些地方"独裁的自治";
专制国家的某些"民主实验田". 这跟罗素处理他的悖论的手法是一致的,分开
层次就不矛盾了.
最近 见有人多以"多元"攻击民主,好像搞民主的人必须接受专制的概念,
否则就违背多元原则似的,其实这是一种无知.这种无知导致搞民主的人无所适
从,开个宣传民主的"奸坛",却只能中立,对"专制派"大开绿灯,歌剧俱乐部里一半
人唱京剧,变得没有主题,难以深入讨论下去,只得倒闭.


Part2: 社会发展方向论.

自由是人类活动的原动力.这里的自由是指
对客观事物的控制与获取的自由,而主观的自由精神则会提升人们
实现客观自由的能力---因此纯粹的阿Q式精神胜利法连
精神自由也算不上.
因为自由反映了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控制与获取的能力,因此
在消耗某些客观资源(C)的条件下,自由程度越高创造的新增财富(F)
就越多. 又由于公平原则是社会的另一基本原则,违反公平原则
越剧烈社会的内耗(W) 就越大.
在保障一定结果(基本人权,或称之为:基本自由)公平的前提下,
借助于机会公平(或称:称之为:扩充自由)就会
减少社会内耗并使个体的自由增加.

使(新增财富F-总社会内耗W-消耗客观资源C)
取得最大值的方法就是社会发展方向.

这里分析一下"纯公平"与"纯专制"这两种倾向的弱点.

平均分配和抽签这种纯公平妨碍了自由竞争,虽然公平
但却不是好制度, 古希腊的民主及共产主义大锅饭,都不
不会取得大的成功.

纯专制意味着社会资源分配权严重不平衡,旱涝不允,
特别是智力资源不能被有效利用,限制了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基本人权属于基本自由;民主权力属于扩充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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