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是应当特别慎用的手段,那么大规模、持续街头抗争,无端质疑政府信用。。。。这难道就不该“特别慎用”了么?
我觉得国亲最近发起联署要求就这个问题公投就很好嘛,既然合法的民意表达渠道存在,又何必整天上街不依不饶?
当然,如果公投失败或者被否决,那么任何政党个人也无权用“权力失衡”为借口来强行改变目前宪制。
对了,李昌钰博士的调查,好像越来越证明阿扁不可能是苦肉计了喔!(枪伤为真、为新,推断射击地点也属于远距离)----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调查委员还有必要么?莫非还非找到更牛的专家不可?
送交者: 安魂曲 于 2004/04/09 13:20:55 [治生闲话]
回应 通过特别法弥补国会权能上的缺陷 by 云儿 于 2004/04/09 9: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