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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儿我问你一个有关“枪击案独立调查委员会”的问题----

送交者: 安魂曲2004/04/08 3:50:7 [治生闲话]


美国克林顿性丑闻案等针对政府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一般都是在丑闻已经有了比较可信证据的情况下才成立的(肯尼迪被刺则属于总统身亡的国家大案,并非要针对当时的政府)。。。。问题是这次枪击案,阿扁和吕秀莲目前来看至少还是受害人,而国亲在大选前又并未因枪击案要求推迟大选----这样在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或者任何起码可靠的疑点来指控政府利用枪击案操控大选的情况下,请问仅仅因为大选失利方少数人的要求和捕风捉影的怀疑,一个民主国家就非得专门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不可么?

不要忘记:任何案件在没破之前,都是不可能彻底打消人们猜测怀疑的----好比小东岳被杀案,我现在要是坚持怀疑是其父亲虐待女儿怕被发现将其杀害然后假称女儿被人绑架。。。试问警方和东岳父母可能很快“还我真相”么?----如果因为人们、尤其是那些因私利受损立场明显不能客观者针对未破案件的一些怀疑,就硬不信任警方,要求成立什么“独立调查委员会”,那么请问今后这“独立调查委员会”岂不是会成为政党权争的一大工具?岂不是会严重干扰政府的正常运作??

尤其你也说什么:枪击案发生后的处理过程也应调查,结果会“比较好看”----这不明明是超出“枪击案真相”之外的政党抹黑工具了嘛!---如果明明调查出枪击案本身同扁政府无关,却偏偏要拿枪击案之后的处理过程来抹黑政府,那么请问扁政府是不是也有理由反过来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专门调查国亲两党长期纠缠背后是不是存在中共背景?!

----我前几天看过民进党对“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基本看法----他们认为,在台湾独立司法那一权本来就相对较弱、不受尊重(这次国亲一开始就不肯走司法途径)的情况下,由立法机关组成、监督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将很容易开一个先例,从此让立法机关走上频繁干涉司法、行政的道路(事实上美国斯塔尔的独立调查机构就确实一度权倾朝野,以前麦卡锡业利用国会大肆行政、迫害他人)----我认为这种担忧确实很有道理,律师多的民进党果然不是吃民主干饭的。

总之,单单从枪击案本身来看,我觉得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倒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虽然成立了也很可能内部争执不休,破案机密大量外传,反而使得枪击案更加政治化,威胁5.20的总统就职)。。。但从长期来看,台湾朝野确实有必要担心这样开了立法机关因无端怀疑干涉行政事务先例的后果-----我建议我们大家在这个可能影响到台湾权力分立结构基础的问题上,请教一下对美国民主制度有研究的丁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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