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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大屠杀──广西文革抽样调查(5)

送交者: 幽灵游魂2004/01/03 7:11:51 [文革探索]
回应 钦州大屠杀──广西文革抽样调查(4) by 幽灵游魂 于 2004/01/03 7:9:42


钦州大屠杀
──广西文革抽样调查(5)

郑义

  钦州地区不经政法机关批准,群众组织擅自成批杀人始於一九六七年七、八月,一九六八年春季与秋季「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时达到高潮,一九七零年上半年方告结束,历时长达两年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长期持续的街头恐怖、滥杀无辜,并非为法国大革命时期那样是国家权威消失的结果,也并非无政府状态之下的混乱所致。请看钦州地区各级临时权力机构更迭史:一九六七年元月底二月初,群众组织夺权,领导干部下台;二月,解放军(含县、社武装部)奉命「支左」,进驻各机关单位;三月,各级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以军方为主,是临时官方机构;五月,各级政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一九六八年四、五月,成立了由军方、地方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结合的各级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是更具权威的「一元化」领导机构。可见,文革全过程,包括街头恐怖时期在内,从未出现真正的无政府状态。不管是那一阶段的权力机构,对各地的杀人情况皆全然知情,许多县的公安局都派有专人收集各级各单位的杀人情况和进度(即掌握「敌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领导机关和负责人汇报。地区保卫组(公安政法)也同样握全面情况,并向上汇报。各级领导不但「不加干涉」,而且并多领导者还到各地去大讲「阶级斗争」、「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虽然没将「杀人」两字直接说出,但在当时杀人如麻的情况下,实际上是支持助长甚至煽动。一些县的领导人和各县的许多社队武装部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党支部书记还是大屠杀的直接策昼者和组织指挥者。
  不仅如此,当局还对杀人凶手进行种种嘉奖,致使不少人杀人以邀功。如钦州城郊复员军人梁卫东,为「立新功」,为安排工作,便杀三人,得意洋洋地前往县武装部请功。又如合浦县一大队文革组长,怕人说自已立场不坚定,策昼杀人时把自己的外甥也列入名单杀掉了。一九八三 年处理杀人事件时,自觉对不起外甥,亦无颜再见大姐,唯有自杀以谢罪。「杀人者有功」,这绝非一句过甚之辞。全钦州地区杀人後入党的就有一千一百五十三人,杀人後提干的有四百五十八人,杀人後被招工的有六百三十七人(不含北海市)。
  杀人凶手们还有不少被提升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
  在策画、组织、指挥下,钦州地区文革中直接被迫害者达二万二千一百余人,其中被杀害及迫害致死者达一万零四百二十人。其酷虐之程度,史所仅见。钦州文革善後:给蒙受冤狱的二万一千六百余人进行平反昭雪(占蒙冤总人数的百分之九十八);给死者遗属发放了各种善後经费五百三十多万元。对严重犯罪者判刑一百九十七人(平均每杀害五十二人判刑一人,还不是判死刑);党政开除或行政开除留用二千一百零九人(平均每杀害五人开除一人党籍或政籍,即使开除公职,但仍可留用),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处分一千八百三十一人,国法党纪处分总计为四千一百三十七人(为受迫害人数的百分之十九,为被杀害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九)。
  当我们准备著手将这块花岗岩重新嵌回红色纪念碑上之时,我的可尊敬的朋友,你是否仍然认为文革冤狱仅是个别而不是一般、仅是支流而不是主流、仅是一个手指而不是九个手指、仅是树木而不是森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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