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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衣”新解:“说不”的孩子有奶吃──解析曹长青的《六个偶然》(之一)

送交者: 张钰2004/02/24 8:46:16 [诺奖百年]


在日渐壮大的“评诺批高统一战线”中,曹长青先生后来居上,一举打破官方媒体奉旨“不值一评”的戒律,不但开创了被封杀的“动乱精英”正面攻占党报(如中共广州市委机关报《羊城晚报》)版面的先例,而且被世界媒体作为“官媒开戒批高”先锋而名扬全球,影响力恐已在“官媒受戒封高”前的“评诺”先锋舒乙先生之上。曹先生的“评高行健作品系列”除一篇采访外,批判文字已达十四篇之多,虽然主要结论比其他偏激的批判家少些新意,甚至几近重复舒乙的两大名言──“诺贝尔文学奖开了中国人一个大玩笑!”和“外国人不了解中国文学”,但是他重文本重查证的求实态度,倒是难能可贵的。令人遗憾的是,曹先生未能将“小心求证”贯彻到底,最终还是难免受制于他反复验证的“皇帝的新衣”。这个比喻被他再三强调,而且不避重复地用于首篇和第十篇的标题,因此有必要首先探讨一下,这“皇帝的新衣”到底能说明什么问题。


此“新衣”不是彼新衣

众所周知,“皇帝的新衣”是丹麦作家安徒生童话《国王的新衣》的中国版本,被用来比喻世人不敢揭穿的荒唐谎言。任何适于这个比喻的事件,至少要有以下三种人和一件事物:虚荣愚蠢的“皇帝”,胆大聪明的“骗子”(或“伪裁缝”),胆小心虚“臣民”(尤其是皇帝派去“检验”的亲信),无中生有的“新衣”。在当代中国的历史上,“皇帝的新衣”枚不胜举,最典型的恐怕是毛泽东的“三面红旗”,其中尤以“粮食亩产万斤”的“高产卫星”登峰造极:毛以及他所代表的中共和“中国”都可以比做“皇帝”,放“卫星”的人民公社干部无疑是“骗子”,各级官员和专家(如提出“可行性论证”的钱学森教授)都是“检验官”,“亩产万斤”当然是无中生有的“新衣”,整个比喻十分贴切。
在曹先生的比喻中,高行健和瑞典文学院都被指称为“皇帝”,高和身为院士之一的马悦然同时又被指为“伪裁缝”,马悦然及其同事还得履行“检验官”的职责,获诺的《灵山》等作品则被判定为名不符实的“新衣”。曹先生并未解释,他基于什么理由认为当事人扮演了他指定的角色,而且都有至少两个角色?两个“伪裁缝”难道都在欺骗同时又身为“皇帝”的自己吗?马悦然如果像“皇帝”一样有取舍“新衣”的独裁权威,又何必一身兼三任?可以理解的只是,用“名不符实”取代“无中生有”骗人,“伪裁缝”和改编童话者都省劲得多。这种修改本到底是比使用贴切比喻显得高明还是拙劣,不是此处要讨论的问题,笔者只是在此指出:曹长青的“皇帝的新衣”,对通常借用安徒生《国王的新衣》的比喻大有变动,以下的有关“角色”分析,将参照“曹氏修改本”的安排,而不至于受“安徒生原本”所“误导”。
曹先生的《六个偶然编织了皇帝的新衣》(以下简称《六个偶然》),在前九篇的基础上,进行了有关“皇帝的新衣”的最后论证。为了省事起见,笔者选择“反证法”,就从此篇开始讨论。


真实性不到万分之一

曹长青先生认为促成高行健获诺奖有“六个偶然”:“ 第一,中国人百年缺席,诺贝尔评委会感到压力”;“第二,瑞典文学院只靠专家评介了解中国文学”;“第三,语言学和古汉语专家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挂一漏万”;“第四,翻译家不等于文学鉴赏家”;“第五,主观武断导致马失前蹄”;“ 第六,中国流亡作家的‘智慧’”。
《六个偶然》的结论如下:“这高行健得奖事件也同样,上述的六个偶然,缺了哪个,结果都不会是这样──如果诺贝尔奖委员会不刻意照顾中国人;如果瑞典文学院熟悉中国文学;如果唯一懂中文的院士是真专家;如果评委稍有文学常识;如果马悦然不自负得出奇;如果中国作家不‘聪明’得超人……当然一定还有我没意识到的偶然在里面。”
如果稍有逻辑学常识,就不难发现:曹先生每个正命题的“偶然”和否命题的“如果”之间,几乎都缺乏必要的逻辑联系,更不互否。于是,不得不先解析如下:
第一个偶然“中国人百年缺席,诺贝尔评委会感到压力”是假定前提,即使能证实,也不足以否定“诺贝尔奖委员会不刻意照顾中国人”,除非还能证实曹先生“没意识到”的第七个偶然:只要使“诺贝尔评委会感到压力”,就会得到“刻意照顾”(爱哭的孩子有奶吃?)。
第二个偶然“瑞典文学院只靠专家评介了解中国文学”几乎是不言而喻的必然,但它并不能否定“瑞典文学院熟悉中国文学”,除非还能证实第八个偶然:熟悉中国文学不能只靠专家(靠中国特有的“群众、专家、领导干部的三结合”?)。
第三个偶然:“语言学和古汉语专家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挂一漏万”也是必然,但也不足以否定马悦然这个“唯一懂中文的院士是真专家”,除非能证实第九个偶然:“真专家不至于”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挂一漏万(世界上只有一个吧?)。
第四个偶然:“翻译家不等于文学鉴赏家”只是个区分概念的前提,与否定“评委稍有文学常识”,在逻辑上根本无法联系起来。因此,必须再加上两个必不可少的偶然:第十,诺奖评委只是翻译家(又称诺贝尔翻译家协会?);第十一,文学鉴赏家才“稍有文学常识”(都是文学青年?)。
第五个偶然:“主观武断导致马失前蹄”是推断,肯定它与否定“马悦然不自负得出奇”之间,明显缺少第十二个“偶然”联系:“自负得出奇”导致“主观武断”(参加过“评诺批高统一战线”?)。
第六个偶然:“中国流亡作家的‘智慧’”是个人评价,本来只是“中国作家”特点的极小一部份,而要用来否定高行健获奖,还必须加第十三个偶然:中国作家的“聪明”只对高行健一个人有利(中国作协主席?)。
综上所述,否定《六个偶然》结论中的“六个如果”,作为前提条件的“六个偶然”必须扩充为十三个偶然,即十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尽管如此,要说明高行健因此获奖仍不充份,至少还缺了两个必不可少的偶然:第十四,马悦然独尊或至少最推崇高行健(“十年一贯制”的北岛呢?),因为以上条件同样有利于获得诺奖提名的其他华人;第十五,诺奖评委多数是害怕“皇帝”不再信任他们而不得不支持“伪裁缝”的“检验官”(谁是他们的“皇帝”呢?),否则没有“文学常识”的评委理应倾向于更出名的人,如北岛、王蒙、巴金等。
曹长青先生的“大胆假设”实在太过,对逻辑和概率太不重视。即使是对“高行健得奖事件”及其相关细节一无所知的人,恐怕也能明白,要证实由至少“六个偶然”导致“必然”的成功率已经很低,“十五个偶然”就实在太低了,而推翻它的成功率实在太高。既然所有必要条件都称之为“偶然”,将每个条件真实性的平均概率定在二分之一就已经是超常了,六个这样的条件的所导致某一事件的或然率则是二分之一的六次方,即六十四分之一,要全部满足十五个这样的条件,曹先生的最大机会就只有不到三万分之一了。而要推翻它,只需要证明任何一个不真实就足够了,因此至少有二分之一的成功机会,胜率超过曹先生的机会一万多倍!


“刻意照顾中国人”的假设出于自作多情

第一个偶然“中国人百年缺席,诺贝尔评委会感到压力”,不过是重复茉莉女士几个月前的信口开河(参见《高行健离诺贝尔的标准有多远?》)。笔者早在对茉莉的质疑(《月旦高行健,不重文本重诛心?》中,就论证了它的武断。曹长青先生企图从细节上弥补原说的粗糙,但只不过是越抹越黑而已。
《六个偶然》的出发点是“虽然在世界上非常出名的中国作家很少,但中国人历来很看重文学,也有悠久的文学史。然而,自诺贝尔文学奖设立后,近一个世纪和中国人无缘,它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中国人的自尊心,并引发了一种‘诺贝尔奖情绪’。”这正是典型的“自作多情”。
这种“自作多情”当然会引起对方的考虑,并产生一定效果。“瑞典文学院在1985年增选了汉学家马悦然为院士”,“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都有中国人要得奖的传言”,当然都可以被认为是产生了效果的证据。但是,这并不意味著就是“感到压力”的结果。根据曹先生的采访报导,当他问到“有没有因为百年来没有汉语作家得奖而考虑中国人的因素?”马悦然坦然承认“当然考虑到”;但对于“诺贝尔委员会对中国作家没有得过奖有压力”的说法,马悦然断然否定说:“没有没有没有,以前根本就没有有资格得奖的作者。”这已经很清楚的说明,虽然马悦然“考虑中国人的因素”,入选院士后所提名的人选,自沈从文、北岛起都是中国人;但是,他并不像曹先生指责的那么“自负”,以至于认为自己的“当然考虑”对评委会“有压力”,而且他也接受评选结果,承认自己以前所推荐的人中“根本就没有有资格得奖的作者”。
曹先生“没意识到”的“第七个偶然”其实正是偷换概念,将“感到压力”等同于“刻意照顾”,仿佛评委会一向屈从于压力,是不知如何对付“爱哭的孩子”的“母亲”或“奶妈”。
在逻辑上,“考虑”并不一定构成“压力”,“压力”更不一定使人屈从而“刻意照顾”。凑巧的是,瑞典文学院《新闻公报》中刚好有一句可以引来说明这个问题:“高行健的写作没有任何屈从,哪怕是屈从于善意。”(Gao Xing jian's writing is free of any kind of complaisance, even to goodwill.)。这无疑也是文学院包括评委会的评奖态度,连对“善意”都不屈从,遑论“压力”?莫非撰写此稿的常务秘书早有预料?
在概率上,即使上述判断成立,“刻意照顾中国人”的“偶然性”也很低,世界上因“没有得过奖有压力”的外国人和语种多得很,都需要“刻意照顾”,例如据传在决选中得票直逼高行健的阿尔巴尼亚著名作家卡达雷,更属于文学奖历史上常被视为更易受“刻意照顾”的“小国寡民”。
在先例上,上世纪前五十年的评奖记录资料已公布,并没有人发现“刻意照顾”的证据。八十年代以来,大量第三世界的作家获奖,本来不过是纠正过去的忽视或“疏漏”,是稍加关注或“考虑”的正常结果。有些不相信其它文学能与“西方文学”水准相提并论的西方舆论,硬要将此归结为“刻意照顾”和“地区分配”的结果,其实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或充足理由。许多中国人容易不加分析地相信这类舆论,恐怕也是习惯于国内的这类政策,以为诺奖也像“高考”,对“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会“降低分数线”和“保证名额”。如果稍微仔细地考察诺奖得主名单,就不难得出相反的结论。例如,从马悦然当选院士的1985年起,到高行健之前有十五人获奖,按年度排列是:法国人西蒙 、尼日利亚人索因卡、俄裔美国人布罗斯基、埃及人马哈福兹、西班牙人塞拉、墨西哥人帕斯、南非人歌蒂玛、圣卢西卡人瓦尔科特、美国黑人莫里森、日本人大江健三郎、爱尔兰人希尼、波兰人辛波丝卡、意大利人弗、葡萄牙人萨拉马戈、德国人格拉斯。从索因卡到歌蒂玛,六年三个非洲人;帕斯和瓦尔科特两个拉美人中间只隔了一年,如果再加莫里森,四年三个美洲人;从希尼到格拉斯,连续五年为欧洲人。如果评奖有“刻意照顾”的“地区分配”因素,就不可能出现某个地区密集出线的状况。如果说索因卡是作为“第一个非洲人”受“刻意照顾”获奖,显然不会只隔一年就有另一个非洲人马哈福兹又被照顾,而拉美人帕斯或亚洲人大江健三郎却不先受“刻意照顾”。如果马哈福兹不需要照顾,那也没必要只提前两年去“刻意照顾”非洲人了。同理也可证明对拉美人“刻意照顾”不存在。就亚洲人而言,说大江健三郎是受“刻意照顾”,道理也很不充份,因为日本人以前已有一个得主川端康成(1968年),再次轮到之前,理应“刻意照顾中国人”或其他亚洲人。
在舆论上,曹先生说汉学家“愿意推波助澜”,固然言之成理,但要说他们会推动“刻意照顾中国人”的情绪,那又是国人的“自作多情”了。据笔者所知,没有哪个汉学家认为评奖应该照顾任何人的情绪。如果硬要“照顾”话,“为什么一定要是中国人不是阿尔巴尼亚人呢?”有些人还这样反问。笔者当然明白这个问题的敏感性,如果只讲“情绪”,瑞典人一向更倾向于“照顾”小国。汉学家也好,文学院士也好,毕竟都是反感“以小事大”的瑞典人,而不是习惯于“以大压小”的中国人。在瑞典媒体事前预测过的十来位人选中,除了“十年一贯制”的北岛以外,没有任何中国人,也没高行健,这至少也可以证明瑞典并无这种所谓“刻意照顾中国人”的舆论“压力”。
在情理上,90年代要“刻意照顾”亚洲人(更不必说中国人)的话,北岛理应排第一,证据是:1991年12月,诺奖九十周年庆典,北岛是受邀出席的唯一非文学奖得主,与所有诺奖得主享受同等待遇,次年得主瓦尔科特都没来得及露峥嵘,更不必提数年后的大江,可见他当时在文学院的名单上岂止“准第一位华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而且,直到去年公布得主前,北岛还是瑞典媒体预测人选中的唯一华人,甚至在瑞典最大报纸《每日新闻》上高居预测第一,也可见瑞典舆论的倾向。据传北岛多次进入“决选”,至少有一次距诺奖只有一票之差,但即使在诗人七年(1990-1996)四获奖的高潮期,他还是先后输给了并非更知名的四小国(拉美和欧洲各二)诗人帕斯、瓦尔科特、希尼、辛波丝卡。据笔者的诗人朋友说,他和一些瑞典诗友都难理解,瓦尔科特和辛波丝卡凭什么胜过北岛。因此,如果文学院真有“刻意照顾中国人”的意图,无论是基于文学院的面子还是舆论的倾向,早在那个时期就顺理成章地选了北岛,绝对轮不到高行健“后来居上”。
在法理上,“刻意照顾”某国人,更不可能成为瑞典文学院的“既定方针”,因为它直接违背了诺贝尔遗嘱中的“明确愿望:评奖不考虑候选者的国别”;当然也违反了由此制定的诺奖评选准则。因此,瑞典文学院一直反复说明,其“全球文学”的宗旨只是使他们更关注那些过去受忽视的地区和语种的文学发展,但决不意味著在评奖时要注重作家的国籍以至血统。以为诺贝尔奖委员会不免屈从于中国人“诺贝尔奖情绪”的压力,以至为此违反法理,这“自作多情”未免也太天真烂漫了。

虽然说“爱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经验放之四海而皆准,但中国人及其文学毕竟不是“孩子”,诺贝尔文学奖也不是“奶”,瑞典文学院更不是“母亲”或“奶妈”。这“诺贝尔奖委员会刻意照顾中国人”的谎言,岂非典型的“皇帝的新衣”,相信它而对诺奖“说不”的孩子倒真有奶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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