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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这篇反驳就很有分量,不知茉莉如何自圆其说?

送交者: 古迷2004/02/10 15:46:0 [诺奖百年]
回应 假如叶芝出生在中国...... by 绘里 于 2004/02/09 22:57:15


《高行健离诺贝尔理想标准差多远?》质疑
张裕


在众多非议高行健先生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文字中,茉莉女士的《高行健离诺贝尔理
想标准差多远?》(原载《开放》2000年11月号,《民主中国》2000年11月号,
《大参考》2000年11月4日总1009期,《北京之春》2000年12月号,《当代》2000年
12月号,以下简称《多远》)是比较独特的,其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由於中国专
制制度“长期对人性的迫害”,“使有著古老文明的中国,真正有良知有才华的作
家被压抑”,“使得可与高行健竞争的中国同行无法得到瑞典文学院的关注”,使
得中国“这个文学‘矮子国’里”已经没有真够“诺贝尔理想标准”的作家和作品了;
而瑞典文学院只不过是基於他们的“检讨:一个世纪中,他们在评选文学奖上所犯
的‘欧洲中心主义’,以及对中国这个东方文学大国的忽视”,出於“这种改正‘错误
’和急於补偿的负疚心理,使得在中国和瑞典都一样名字陌生的高行健,在21世纪伊
始,意外地接到了这个来自斯德哥尔摩的金苹果”,“因此成为‘矮子国里的将军’”。


《多远》的观点有一定代表性,其中有些方面也不无道理,不失为一家之言。但是,
就整体来说,就一些基本事实和逻辑来说,笔者都有很多方面难以苟同,在此提出
一些质疑和反诘,就教於与茉莉和其他关心这个问题的读者。《多远》是分成七个
问题来论说的,为了行文方便,笔者依照其固有结构展开讨论。

一、断言“百年缺席促成一人优势”,既没有证据也不合逻辑

“中国文学百年缺席”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但所谓“评委们的心理内疚与急切感”
就纯属猜想,连《多远》也不得不承认“也许就是这种改正‘错误’和急於补偿的负
疚心理”。人们都知道“莫须有”的典故,古语“莫须有”的涵义恰恰相当於这
“也许就是”。笔者也正好可以借用韩世忠的质问:“也许就是”四字,何以服天
下?

《多远》认为“鲁迅、沈从文等人写出伟大的作品”,只有他们那样的人才有资格
获奖,而现在的中国不过是“文学‘矮子国’”。根据这个观点,这种“最伟大的中
国作家在世”的时候,倒才可能有“一人优势”;否则,无非是“山中无老虎,猴
子称大王”。既然大家都是“矮子”或“猴子”,这“百年缺席”启非给众人都提
供了更大的机会,怎么会只“促成一人优势”呢?

《多远》提出了一个极为夸张的推断:“瑞典文学院的评委说他们‘终於松了一口气
’,可见中国人的百年缺席给他们造成的心理压力有多大。”事实上,只是瑞典文学
院院士、汉学家马悦然教授一个人说过:“终於松了一口气”。众所周知,马悦然
教授推崇过不少中国作家,受到他赞赏并为之翻译出书的作家前后十几人;他提名
争诺奖的作家,从前是《多远》认同的沈从文,此后十几年来一直为北岛,此次颁
奖前从没人说过他为高行健“促成一人优势”。他说“终於松了一口气”,可以有
各种不同的理解,“心理内疚与急切感”仍然属於“也许就是”之一。更应该注意
到的是,马教授并非对决选入围权力很大的“诺贝尔委员会”的五名评委之一,而
只不过是决选时愿意利用他那一票权利的十五名院士之一。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
其他“瑞典文学院的评委说他们‘终於松了一口气’”,因此这“也许就是”的猜想
又有了八倍的虚拟(获奖至少需要过半数的八票)。《多远》虽只在“他”后面加
了个“们”字,但在“合理猜测”的逻辑上是否已走得太远了呢?

《多远》作了一个很绝对的判断:“只要看看本届评委中有多少人懂得亚洲语言和
文化,就可以知道这一次的苹果为什么这样青涩”。首先,即使这种判断成立,也
只会导致与“促成一人优势”相反的推论:它要么使“亚洲语言和文化”圈的所有
低水平作家得到等同於最高水平作家的“优势”,要么使所有亚洲作家都没有“优
势”。何况,这“青涩”的断言,既无任何事实根据,也不合任何统计逻辑。就以
本次之前仅有的三次“亚洲语言和文化”的得主为例:印度的泰戈尔(1913年)和
日本的大江健三郎(1994年)都是被《多远》推崇的诺奖得主,而日本的川端康成
(1968年)在“亚洲语言和文化”方面远胜大江更是公论。1994年“促成”大江
“一人优势”的院士,现在大多数都在,只有四位新人接替了这几年去世的老人。
既没有证据证明,那大多数人的知识在6年后退步了,也没有证据证明,四位新人的
相关水平就是不如老人。至於硬要说1913年和1968那两届院士对亚洲就是比2000年
的这届院士懂得多,《多远》也没有任何证据,至多也不过“也许就是”而已:
“今天的瑞典文学院院士是否比他们的前任更格,同样令人不敢乐观”。可不可以
套用《多远》的说法:只要看看过去“亚洲语言和文化”的诺奖!!

得主有多少比例名至实归,就可以知道《多远》的理由“为什么这样青涩”呢?

《多远》还没有根据地乱抱不平:“其他国家比高行健更具资格获奖的至少有一长
串名单”,“这对其他各国更为优秀的作家,不能说是一件公正的事情。”《多远》
点了七位“更具资格获奖”非中文作家的名字。问题是:茉莉看过他们的任何代表
作吗?或者有任何人提到过这些人“比高行健更具资格获奖”吗?众所周知,高行
健获奖是个“冷门”;这七位只不过是一些媒体在公布诺奖得主前猜测的“热门”,
而最“热门”的还有《多远》不知为何只字不提的北岛。除了瑞典文学院以外,将
高行健与这七位比较,最早也只会从2000年10月12日公布得主后开始,不到一周的
时间,包括这段“打抱不平”的初稿已经上网了,而发表时注明的完稿时间也不过
是数天后的10月21日。瑞典文学院对这些人作品的比较,却至少有几个月的时间
(初选从今年2月至6月,决选从6月至10月),且不说这些人都已被评比了多年。因
此,尽管茉莉(或别的什么权威)比那十五名院士,“也许就是”具有更高的理解
力和判断力,“也许就是”更懂得八位作家所涉及的不同国家(中、法、美、荷、
比、印度、南非、秘鲁、阿尔巴尼亚及瑞典)的“语言和文化”,“也许就是”更
能解读他们的主要作品,“也许就是”一周胜数月以至数?!

但是《多远》却没提出哪怕一个证据,又靠什么来肯定他们“比高行健更具资格获
奖”呢?

至於《多远》所谓“高行健的一个最大优势:即中国文学百年缺席……”,对长期
以来就被认为更有竞争力的北岛同样成立,对所有其他被提名诺奖的至少十位中文
作家──据传今年还有巴金、王蒙、李敖、郑义、莫言、李锐、杨炼、金庸、周而
复等也同样成立,何以会只“促成一人优势”呢?

《多远》还信口开河的指责:“这次匆促的、照顾性的评选,不但对他国作家不公
正,还由於文学院在准备不足时就匆匆忙忙颁奖给中国人,使得一批水平不低於高
行健的中国作家丧失竞争机会”。“匆促”的证据何在?没有!相反,从老舍在60年
代就被提名(参见马悦然的《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载《明报月刊》
2000年10月号),中文作家不断被各国人士提名已有三十多年了;从1987年马悦然
作为汉学家被选入瑞典文学院,沈从文於87和88连续两年被评入“决选名单”(同
上),也有十多年了;甚至仅是北岛就已经被连续提名了十多年并多次进入“决选
名单”。“照顾性”的证据何在?没有!十多年不照顾马悦然院士极力推举的北岛,
数十年来不照顾中国作家们最推崇的巴金,反倒“照顾”名气小得多、不知何时才
被文学院注意到的高行健,也亏《多远》会找理由。至於“一批水平不低於高行健
的中国作家”有谁?《多远》甚至连一个名字也未提!相反,除了巴金等上述已被
提名诺奖者外,事实上还有大批名气“不低於高行健”的中文作家早有英、法、德
甚至瑞典文本流传,如,出自大陆的萧乾、张洁、冯骥才、阿城、苏童、余华、王
朔、王安忆、舒婷、残雪、多多、虹影……,出自台湾和!!

海外的余光中、白先勇、柏杨、商禽、李昂、聂华苓、於梨华、陈若曦、龙应台…
…;有外文译本的健在中文作家人数,何止上百?有谁被阻止过提名、被拒绝过参
选吗?何以会“丧失竞争机会”呢?

高行健胜出其他中文作家──尤其是近年来最“热门”的北岛,更不必说享誉更久
的巴金,各人自可以去推测的原因,但因此扯到所谓“百年缺席促成一人优势”,
既没有证据也不合逻辑。

二、是“回到诺贝尔的遗嘱”,还是回到道学干预文学的旧传统?

“回到诺贝尔的遗嘱”不过是《多远》借题发挥的口号,不过是自说自话地任意变
换概念:“文学奖的‘理想倾向’是关键性的标准”,“人文主义精神乃是诺奖所要
求的理想倾向的核心,而人文主义的灵魂,就是爱──对於整个人类的大爱。基於
这种大爱,人们提出‘承担责任’的口号,是‘理想倾向’的具体体现。”从“关键性
的标准”,到“核心”,到“灵魂”,到“大爱”,到“口号”,到“具体体现”,
这一连串流行术语,与其说是在谈“文学奖”,还不如说是谈“道学(即道德伦理
学)奖”!

“诺贝尔遗嘱”有关诺奖的一段很短,为了方便以下的讨论,不妨整段译引如下:


  “我其余的全部可变卖财产应按如下方式处置:资本──由我的执行人投资於
安全可靠之证券──应成为一个基金,其盈利应以奖金形式每年分发给那些在过去
一年中使人类受惠最大之人士。所说的盈利应均分为五份,分配如下:一份应授予
在物理学领域里作出最重要发现或发明之人士;一份应授予作出最重要化学发清b或
改进之人士;一份应授予在生理学或医学领域里作出最重要发现之人士;一份应授
予在文学领域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之人士;一份应授予为各民族间
的兄弟情义、为取消和削减常备军、为召开和促成和平会议做了最多或最佳工作之
人士。物理学奖和化学奖应由瑞典科学院颁发;生理学或医学奖应由斯德哥尔摩的
卡罗林斯卡学院颁发;文学奖应由斯德哥尔摩的学院颁发;和平卫士奖应由挪威国
会选出的一个五人委员会颁发。我的明确愿望是:颁奖不考虑候选人之国籍,不论
是否斯堪的纳维亚人,最够格者获奖。”

  这段遗嘱比较粗略,执行起来有许多实际困难。因此,《诺贝尔基金会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对遗嘱的相关部分进行了必要的阐释,补充了技术性条款。
《章程》於1900年由瑞典国王批准,此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了多次修改。《章程》
首先确认了遗嘱中的四个颁奖机构,认定“斯德哥尔摩的学院”就是指“瑞典文学
院”。由於许多重大成果并非在一年内就可以确认,遗嘱中规定的“过去一年中”
的时间限制条件被适当放宽,在《章程》中被阐释为“最近的成就”或“最近才显
示出重大意义的老成果”,但死者的生前成果不予考虑。对於文学奖,《章程》把
“文学”定义为“不仅是纯文学”(诗歌、小说、剧本),“而且是因其形式和风
格而具有文学价值的其它文字作品”。

  由此可见,可以作为文学奖标准的有三条:1)“使人类受惠最大”,2)“具
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3)“最近的成就”或“最近才显示出重大意义的老成
果”。

《多远》认为:“在上面引用的诺贝尔遗嘱中,我们可以看到,文学奖的‘理想倾向
’是关键性的标准,所有的诺奖都要奖掖那些‘将给人类带来最大利益’的人们。正是
根据这个遗嘱,我们有权质疑:高行健离这样的标准差多远?”这里至少有两点经
不起推敲:

1)在诺贝尔遗嘱以及《章程》中,“理想倾向”并无明确定义,如何可以看成“关
键性的标准”呢?如果确实“关键”,诺贝尔本人何不在遗嘱中像对和平奖那样详
细定义呢?或者哪怕只多加个把能定性的字,如后人推测的“高尚”、“博爱”等?
如果确实“关键”,历任的遗嘱执行人又为何不在《章程》中像“文学”一词那样
加以阐释呢?由此可见,“理想倾向”仍然是一个允□'5c评奖者“见仁见智”的一
般性标准,不应抬高到“关键性”的地位。

2)“根据这个遗嘱”,哪里又能证明“我们”(即公众)“有权质疑”诺贝尔奖的
得主“离这样的标准差多远”呢?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上,有关文学奖的评判
标准包括“理想倾向”的定义和解释问题,从来都是文学院的特权,他人的判断是
无效的。

其实,《多远》的所谓“回到诺贝尔的遗嘱”,也只是回到瑞典文学院一百年来对
“理想倾向”的诠释演变。《多远》介绍了“瑞典学界”对“理想倾向”诠释的演
变过程,没有提供任何资料来源,但人们可以对照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委员会主席谢
尔.艾斯普马克的《诺贝尔文学奖》综述。从《多远》对几种诠释的遣辞造句来看,
《多远》无疑利用了傅正明先生的摘译稿《诺贝尔文学奖百年评说》(《民主中国》
2000年11月号,以下简称《傅译》)。为了更清楚说明问题,有必要将艾斯普马克
的所归纳的“理想倾向”不同诠释演变简录如下:

1)1901年到1912年的“崇高而健全的理想主义”(A Lofty and Sound Idealism,
《多远》和《傅译》都是:崇高而纯洁的理想主义)

2)一战期间的“中立方针”(A Policy of Neutrality,《傅译》是:中立政策)


3)二十年代的“伟大的风格”(The Great Style,《傅译》是:崇高的风格)和
“博爱的人性”(widehearted humanity,《多远》和《傅译》都是:胸怀宽广的
博爱)

4)三十年代的“普遍利益”(Universal Interest,《多远》和《傅译》都是:普
遍感兴趣)

5)1946年以来的“开拓者”(The Pioneers,《傅译》是:先驱)

6)1978年以来“关注无名高手”(Attention to Unknown Masters,《傅译》是:
看重新秀)和“实效考虑”(the pragmatic consideration,《多远》和《傅译》
都是:考虑实效)

7)1986年以来的“全球文学”(The Literature of the Whole World,《多远》
和《傅译》都是:世界文学)

两相对照,《多远》的介绍有以下的主要出入:1)瑞典文学院的诠释变成了“瑞典
学界”的东西;2)没有提各种诠释被作为评奖标准的有效年代;3)在五种已经失
效的的诠释中,漏掉了二条──“中立方针”和“伟大的风格”;4)在四种仍然继
续生效的诠释中,漏掉了二条──“开拓者”和“无名高手”;5)在“世界文学”
之前加上了一条“人文主义”。《多远》如此处理参考资料,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
不但是行文的轻率,而且很有任意取舍、误导读者之嫌。

就“理想倾向”的诠释而言,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从最初的“崇高而健全的理想主
义”到三十年代的“普遍利益”等五种诠释,已经鉴於诺奖历史上的教训,基本被
认为是曲解或过分狭隘地强调诺贝尔遗嘱中“理想倾向”,以至造成托尔斯泰等一
大批世界著名的文学大师因各种不同的“道德缺陷”理由而落选,而赛珍珠一类有
“博爱心”但文学造诣欠佳的畅销作家得奖,使那一段成为文学奖历史上最遭非议
和文学院最感耻辱的时期,因此基於这类诠释的评奖标准早已被瑞典文学院否定了。
而“理想倾向”中有关“开拓者”的解释,在诺贝尔遗嘱中有两个来源:一是参照
所有几项科学奖的共同标准“最重要发现”,将“开拓性”作为各奖之理想的共性;
二来“开拓性”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使人类受惠最大”这一衡量所有得主的共
同标准。而“无名高手”和“实效考虑”两条标准相结合,也与前一个标准有类似
的理解,是防止遗漏非主流文化、语言以及非流行文学类型(尤其是诗歌)的高手
及其杰作的重要环节。《多远》漏掉这些瑞典文学院引以为自豪的重要经验,至少
是片面的,且不说还有故意避开高行健的长处之嫌。

《多远》宣称“人文主义精神乃是诺奖所要求的理想倾向的核心”,理由并不清楚。
《多远》解释说:“人文主义的灵魂,就是爱──对於整个人类的大爱。”倒是能
与二十年代的提倡的“博爱的人性”联系上。於是又回到了老问题:将“理想倾向”
诠释为道义标准,是否合乎诺贝尔遗嘱的原意。其它奖项都没有道义标准,连更应
该包括“道义”的“和平卫士奖”都没有这一限制(於是有些负有战争罪责的政治
家竟因实现了和平而获奖),难道诺贝尔唯独对文学家提出额外的道德要求?这样
的假设很难说得通。《多远》仿佛认为:“理想倾向”是指“使人类受惠”,就是
“人文主义的灵魂,就是爱”。这其实同样说不通。一方面,“使人类受惠”是对
所有奖项的共同要求,既然对其它奖不是道义标准,那么对文学奖也不应例外。另
一方面,“使人类受惠”是客观的效果,应属於功利标准,而“博爱”是主观的动
机,才属於道义标准,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果硬要说诺贝尔就是唯独要求文学
家“德才兼备”,那他在遗嘱中为何不干脆换一个词,用“道义倾向”来代替“理
想倾向”呢?

即使按《多远》的愿望回到百年前之初那种所谓“道义文章兼重,有时还过於偏重
‘道德价值参照系’”的“理想状态”,硬将“理想倾向”诠释为“高尚的理想主义”
或“对於整个人类的大爱”,在实践上只会重演道学干预文学的闹剧,重蹈诺奖早
期历史上淘汰大批世界文学大师的覆辙。

至於文学奖得主中有“道德文章并重”的范例,也与“回到诺贝尔的遗嘱”毫不相
干,这正像科学奖得主中也有德高望重的爱因斯坦一样,岂非科学奖也得加道义标
准?何况多数文学得主也并非“道德文章并重”的典型,正象科学奖的得主并不要
求“德才兼备”一样。

《多远》的结论是:“无论按照上述对“理想倾向”的任何一个解释,高行健的作
品都是不符合的:崇高纯洁乃至博爱与他的作品不太相干,没有多少中国人读过他
的作品,因此也就没有多少实效。”这实在是以假乱真的胡批典型。说它“假”,
至少有三点证明:

1)“崇高纯洁乃至博爱”明明是七、八十年前的偏颇解释,早已被世界舆论和瑞典
文学院批透了,无论高行健的作品是否与之相符都无关紧要。

2)瑞典文学院自1978年以来所注重的“实效考虑”,从来就不是衡量有多少某国读
者“读过他的作品”,而是估量“无名高手”因获奖而扬名后的“实效”影响力。


3)它“恰巧”漏掉了与高行健相符的两条解释:“开拓者”和“无名高手”。

三,是分析作品的“理想倾向”,还是对“羽毛尚未染红”者诛心?

《多远》借1909年诺奖女得主拉格洛芙的寓言故事,把“诺贝尔遗嘱”有关文学奖
作品的“理想倾向”,变换成一个得主应是红脯鸟的“鸟标准”,用它对高行健进
行“道德裁判”,实际上却使它沦为打人的“棍子”和诛心的“刀子”,甚至一棍
子“打死”:“不管高行健在艺术上有多么高明,他绝不可能写出符合诺贝尔‘理想
倾向’的优秀作品”。

《多远》为了证明高行健“灰不溜秋”,采用了不少抹灰手法:

1)上纲上线:高行健以“索尔仁尼琴的困境”为例说明流亡文学家囿於“流亡”主
题的狭隘和缺失,《多远》却归结为“对与极权制度抗争的流亡作家这样表示其轻
蔑”。且不说高本人也属於这类作家,即便不是,难道对索尔仁尼琴就评不得吗?
评了他就是“轻蔑”了某类神圣?如果《多远》把索尔仁尼琴“认作一只红脯鸟”,
那么轻蔑此鸟的早已大有人在。中国流亡作家曹长青前不久还写了专文,不但轻蔑
索尔仁尼琴现在向俄罗斯的当权者献媚,而且也轻蔑他当年流亡美国时的爱国偏执,
甚至还轻蔑他作为“异议作家”“与极权制度抗争”的本质病根──“视群体重於
个体,视国家利益高於个人自由”、“而不是把自由作为终极目标的‘普世价值’”
──正是在这一点上,高行健反对“屈从於任何形式的压迫”,显示了他跟索尔仁
尼琴的区别,这样的区别又有什么不好?

2)以偏盖全:对高行健评索尔仁尼琴的话断章取意,曲解为“明确声明排斥其与极
权抗争的责任”,完全无视他的一贯态度。我们不妨先看看高行健更为直接的言论:
“我反对政治对个人的压迫,不仅仅是针对中共今天这种极权政治,还是明天可能
出现的某种大中华民族主义。凡是泛集体的名义,诸如祖国或民族、人民和群众,
政党和宗教团体、乃至种族和家族,变成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个人都是压迫。诚然,
个人的自由也得限制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而文学需要的恰恰是个人这表述的自
由。”(《为什么写作》)他的这种反对任何极权政治的“道德承担”,也同样
“艺术地表现”在其剧本《逃亡》和小说《一个人的圣经》等文学作品中。法国
《解放报》的专栏文学评论家莫达尔认为:“《灵山》是个人面对一切压迫的辩护
书。”以文学的形式表述“反对政治对个人的压迫”,从什么时候起,根据何家的
规则,竟又成了“排斥其与极权抗争的责任”?

3)胡说乱编:“为了自己的‘出息’,高行健放弃与腐朽的政权作战,这似乎也被中
国政府所称道”。“这似乎”已不仅是“莫须有”,而是公然不顾事实了。

事不过三,对这样随心所欲的抹灰手法还有必要再一一列举吗?

根据《多远》的“鸟标准”,似乎只有像鲁迅那样“直面淋漓鲜血”才能“看作一
只红脯鸟”;不愿学鲁迅却欣赏陶渊明、欣赏隐逸精神的高行健,再怎么抗拒黑暗
也是“灰不溜秋”。於是,这实质上又回到人们争论了多年并将继续争论下去的老
问题:文学与政治、作家与社会的关系。这才是《多远》所提出的问题的核心。去
世了一百多年的老诺贝尔也好,寓言中的红脯鸟也好,不过是《多远》祭出的新
“钟馗”,诺贝尔遗嘱和“鸟标准”也就成了新的“打鬼棍”,高行健由於“灰不
溜秋”,不如钟馗的脸皮黑,或者“羽毛尚未染红”,也就从幸运的“新贵”沦为
倒酶的“新鬼”。笔者功力有限,淌不了那个老问题的浑水,只能就事论事的质疑
《多远》这“红脯鸟”的资格问题。

笔者一向也以为,鲁迅和沈从文的“道德文章”是中国作家的两座高山,没想到用
《多远》的“鸟标准”一衡量,竟然都可以贬下去了,甚至贬得比高行健还“灰不
溜秋”。

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钟馗”地位是无与伦比的,这其中的主客观因素早有
许多专家论及,也轮不著笔者来多嘴。笔者“新发现”是:鲁迅实在难以合乎《多
远》的“鸟标准”。鲁迅抱著苏共的“无产阶级文学”高论至死不悟,不但一直
“排斥其与极权抗争的责任”,而且更以“遵命文学”为荣。对那些被苏共极权钉
上十字架的人,他全然“回避正在发生的人间苦难”,那怕像陈独秀等托派被国民
党当局逮捕及审判,他也不置一词,仿佛是只爱惜羽毛的鸟,根本不去为那些遭到
两面夹击的人“拔刺”;而对哪怕只是非议苏共文艺理论的作家,如胡适、林语堂、
梁实秋、沈从文等一类“个人自由主义者”,他岂止“表示其轻蔑”,更是“投枪
和匕首”齐上。鲁迅反对文坛的“费厄泼耐”(fair play,正当竟争),至死也不
宽恕他的任何论敌,显然也不符合《多远》归结为“人类大爱”的“理想倾向”。
鲁迅的所作所为,尽管很可能像许多研究者断定的那样,是出於绝对高尚的动机,
但他在文学上和为人上的这种党性原则,比起高行健的“消极自由主义”来,显然
使《多远》的“鸟标准”降得更低,或“党性标准”升得更高?

沈从文是《多远》祭出来压高行健的另一位“最伟大的作家”,但他的文学地位却
显然不是基於“其与极权抗争的责任”,或基於“不会回避正在发生的人间苦难”。
沈从文比鲁迅更爱惜羽毛,不曾为被钉上十字架的任何人“拔刺”;另一方面,他
当年又少了点恻隐之心,加入过围剿鲁迅的行列,虽然可以怪鲁迅自己太好斗,但
沈也难免有点落井下石之嫌,这也是他后半生在“鸟笼”里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
比起他的“新月社”同仁梁实秋等不入鸟笼、高行健飞出鸟笼的“自由主义”,他
放弃文学而安於鸟笼生活的选择,无疑也使《多远》的“鸟标准”降得更低。

由此可见,《多远》的“鸟标准”根本就是因人而异,量高行健就用高标准,量鲁
迅则用低标准,对沈从文干脆不量。用这种随心所欲的“鸟标准”,显然可以否定
任何自己不喜欢的作家。首先,继续在中国国内发表作品的任何作家,以及回国不
受阻碍或作品不被查禁的海外作家,比高行健更容易被随时疑指为“这似乎也被中
国政府所称道”,也更容易被任意引伸为“排斥其与极权抗争的责任”。其次,即
使是参与了人权民主运动的作家,仍然可以追其频率、究其动机,像《多远》对高
行健一样使用各种抹灰手法,将其排除在“红脯鸟”群之外。参照《多远》的做法,
这可以任定高低的“鸟标准”,与其说是一把衡量作家的尺子,不如说是一根打人
的棍子。

只要有了“红脯鸟”这类自认高於一般人性的“道德标准”,即广义的“政治标准”,
就多了打人的棍子,诛心的“投枪和匕首”,任何人都逃不过挨打遭诛。在中国现
代文学史上,有一个与“红脯鸟”的道德内涵相似的“理想标准”,那就是鲁迅极
力推崇和维护过的“无产阶级革命作家”的标准。根据这个“革命标准”,鲁迅等
“左派”作家曾将梁实秋、沈从文等人打成“资本家的走狗”;当梁反驳说,鲁迅
等并无证据谁拿了资本家的酬劳,“走狗”一说无非是下流的骂人手法,善辩的鲁
迅就把梁等打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说他们是资本家不屑养却仍向资本家
讨好的野狗,这就是典型的“随自己之意”“诛他人之心”的标准了。具有讽刺意
味的是,这“革命标准”并非鲁迅的专利,更左的中共作家使用同一标准,曾将他
打为“封建余孽”甚至“二重的反革命”;在鲁迅被封为中国官方文艺的“钟馗”
后,掌权的“鲁迅论敌”周扬等,仍然可以把众所周知最铁杆的“鲁迅派”作家胡
风、冯雪峰等当做“鬼”打,先后打成“反党集团”;在“文化革命”中,江青等
“四人帮”又根据同一标准,将周扬等打成“资产阶级文艺路线”;而邓小平复辟
后,还是可以使用同一标准,将“四人帮”的文艺样板,!!

打成“反革命阴谋文艺”。“革命标准”完全沦为任人随意诛心的标准。

用“人文主义”取代“共产主义”,用“人类大爱”取代“阶级友爱”,只是内容
有所变更,但丝毫没有改变“革命标准”的“随意”特点和“诛心”本质。《多远》
对高行健的态度,仍然是典型的随意诛心,哪里有什么自称的“大爱”可言?

中国文化虽然渊远流长,但自宋明理学之兴,正统的儒家道学就一直压著文学,
“五四新文化运动”好不容易推倒“孔家店”,使文学的自由发展有了机会,作为
中国现代文学高峰的作品,如鲁迅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郭沫若的《女神》,
都是他们作为“消极自由”的“个人主义者”发出的“呐喊”或唱出的“高歌”,
一旦他们先后有了“社会责任感”,企图“以文载道”,其作品的文学性(即人性)
就逐渐道学(即党性)化了,最后自然落入下乘。鲁迅的人格之所以受到尊重,他
的作品之所以受到肯定,并非因为他是文学上为人“拔刺”的“红脯鸟”,倒因为
他是思想上打破传统的“斗士”,是向麻木迟钝的众人及社会“扎刺”的“狂人”。


文学家是人类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无论他们是否能够成为“红脯鸟”,他们的人格
和劳动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肯定。那些所谓“消极自由主义”的作家,写东西完
全是阐发自己的情绪、情感和思想,个人化是题中应有之意,作品问世后,有人看
了或能引起共鸣,或能满足好奇,或能得到启发,或能感到享受,或只是有所消遣,
或有人愿意化钱买罪受,凡此种种,对於读者仍然是很私人的事情,但既然这部分
作品能满足社会上一部分人的精神需要,当然也就是这类作品的社会功用。只要作
者没有扬恶,那么读者的不快反应就是自己的问题,去谴责作者则未免太荒唐。难
道作者的“消极自由”妨害了读者的任何自由吗?作者如何阐发个人的感受,读者
又有什么权利去干涉?更不必说像《多远》这样去追究作者,甚至以“泛集体”的
代言人口气诛心:

“他没有意识到:他是否有义务为尚未获得自由的作家去争取自由?他是否应该做
一点什么,才对得起他那为之骄傲的法国护照上的中国血迹和泪痕?”“有一天,
中国自由了,他能够回去了,如果许多专制下受难的同胞问他:‘长期接受西方政治
庇护并获得巨大荣耀的你,为我们做了什么?’他会说什么呢?”

争取自由是每个人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怎么能要求别人来承担呢?《多远》又有什
么权利追究高行健的义务呢?“法国护照上的中国血迹和泪痕”,“许多专制下受
难的同胞”,“西方政治庇护”,东扯西拉地罗列在一起,除了作为《多远》的诛
心之词,难道还有别的意义吗?

其实,高行健以自己争取自由的感受写成作品,又能够获得他人的共鸣和赞赏,对
於“尚未获得自由的作家”就是一种示范作用,就已经是一种奉献,而因此“获得
巨大荣耀”,正是理所当然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北京当局至少比“受难
的同胞”代言人更懂得这个道理,他们在西方的“人权攻势”下,可以让一个个重
量级异议人士到西方去“享受自由”,但就是不能接受高行健这类令《多远》看不
上眼的“隐逸文学”,就是不能接受他这样的作家获得诺奖,难道不是已从反面回
答了代言人的质问吗?高行健的创作获诺奖,是否就比假设他也写出一本《古拉格
群岛》的价值更低?比假设他也热心参加所有的人权活动的价值更低?

至於《多远》自拟的答案:“他是否敢於说出这样的真实:‘我在法国享受自由乐不
思蜀,我只为自己写作,很多西方人喜欢我,你们的苦难与我毫不相干。’”更是侮
辱人格的恶例,不值一驳。

评选文学奖当然是有“道义倾向”甚至“政治倾向”的,因为奖是人评的不是机器
评的,但这倾向在每个评审人的心里,是各自良心上的一杆秤,而并非能够成文的
统一东西。在现在这样的多元道德的世界上,无论如何寻找共性,都不可能有高标
准的共同道德,对作家道义倾向的要求,只能是共同道德可以允许的下限,比如说,
我们只能说提倡或渲染暴力、鼓吹种族歧视、蔑视基本人权等的作家不应获奖,等
等。实际评奖中的“道义倾向”当然会比这些下限高,但那是多数评委的默契,是
难以有定论的。例如,瑞典文学院的多数院士,基於自己的价值观念,对专制国家
的御用文人绝对是在人格上瞧不起的,要说他们不会在文学上对这样的人更苛刻,
或不会有政治上的偏见,恐怕太不现实。但是,文学院仍对苏共中央委员萧洛霍夫
网开一面,承认他的文学成就,而不再囿於“道义倾向”的狭隘解释。根据《多远》
的“鸟标准”,绝不是“红脯鸟”的萧洛霍夫当然不够资格得诺奖,这恐怕是国际
文学界的极右派也不见得都认同的。

如果《多远》的“鸟标准”真的落实,不但萧洛霍夫不够格,苏俄出身的其他四名
得主中至少有两人也不够格:流亡诗人蒲宁与高行健差不多同一层次,屈从於当局
而拒绝诺奖的帕斯捷尔纳克更在其下。所有向极权献媚的左派的得主,包括世界公
认的大文豪萧伯纳和萨特,也都得排斥在外。日本的两位得主中,唯美主义的川端
康成是绝对要淘汰的。再看前十年的得主,墨西哥的帕斯、圣卢西亚的瓦尔科特、
爱尔兰的希尼、波兰的辛波丝卡、意大利的弗等五人,都不见得就比高行健更合乎
“鸟标准”。按这个比例推下去,诺奖得主至少得去一半,其中还会包括世界公认
的文学大师。那么,诺奖的威信又从何说起呢?这岂非又回到文学奖初期排斥托尔
斯泰等大师的“道德至上”?只不过内容改变了以后,要排斥另一类大师而已。如
果是那样的话,文学奖还不如改称“道学奖”。

在这个多元道德世界,无论独尊哪一种主义为“道德价值参照系”,都不免沦为
“文化专制主义”,哪怕它是自命为“人文主义”或任何更动听的名字。共产主义
“解放全人类”又何尚不曾被认为是“对於整个人类的大爱”呢?当年难道不比
“人文主义”更动听得多?以“人文主义”来反对“个人主义”,难道就比“共产
主义”的压制“个人自由”更有道义力量?或者比当年的基督教“博爱”标准更能
保证诺奖的权威与公正?

瑞典文学院不搞“文化专制主义”,不以瑞典寓言中“鸟标准”来评判全球文学,
不使文学奖的评选重新沦为对各国文学家的“道德裁判”,显然是值得肯定和称许
的。至於高行健是否够格得诺奖,那本是见仁见智的事,与他是否红脯鸟应该没有
关系。

四、“世界文学”就是“瓶子和酒”的问题吗?

《多远》前一半篇幅所讨论的,只是诺贝尔文学奖评选问题的非文学一面,从“瓶
子和酒”的命题开始,才总算涉及到文学的一面。遗憾的是,《多远》的概念和逻
辑在这后一方面更为混乱,无视文本根据而任意否定,令人实在难以弄懂它到底是
否要回归“文学批评”,或者仍是一以贯之的“道学批判”?

《多远》从肯定“世界文学”的角度开始讨论问题:“这次诺奖评选,还由於瑞典
文学院自八十年代以来设立的新目标,即把考察的范围拓展到更广阔的文学领域,
这是他们的一种要覆盖‘全世界的文学’的愿望。这新的鳞选眼光,既是基於欧洲固
有的世界主义传统,基於歌德提出的‘世界文学’的理想,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曾在
《共产党宣言》予以承认,也符合当代社会全球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最重要的,它
是诺贝尔设立这项奖的初衷:诺贝尔不仅仅是要资助文学,更是要通过文学达到一
种国际间的互相理解。”

把歌德、马克思和诺贝尔串在一起,也不知是“老马”或“中马”还是“新马”的
习惯?或许只是想说明,“世界文学”应该是浪漫主义加共产主义再加慈善主义的
混合体?无论如何,他们与此后重点发挥的“瓶子和酒”根本没有任何联系。

对於高行健的作品是否合乎“世界文学”的理想,《多远》举出了正面评价的两个
实例:一个来自外人──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主任罗多弼教授,一个出自国
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前所长刘再复。在推荐高行健获诺奖的众多提名
人中,这两位学者的意见应该是有相当代表性的。

对於相关的负面评价,《多远》却提不出一个实例,仍然是一贯的“莫须有”说法:
“被视为‘世界文学’典范的高行健,在中文世界里却激起极大的反感。撇开中国政
府的挑唆、狭隘的民族主义观点不论,一些客观中肯的批评实际上直指对於‘世界文
学’的解释。不少人认为,诺贝尔文学奖评审是由其文化传统来理解中国文学,因而
只能接受与西方现代主义传统接近的作家。一些中国人觉得,高行健的作品只不过
是帮西方人完成了后现代主义文学创作的示范,作出了震撼西方人的文学实验。一
句话,这不是东方能接受的‘世界文学’。因此有人质疑:东西方有没有真正实现交
流和理解的可能?”

  从文学院公布高行健获奖到《多远》完稿还不足10天,除了北京官方的无稽轻
蔑以外,当时并没有任何严肃的文学批评出现,如果不是出於极大的偏见,何来
“在中文世界里却激起极大的反感”的极端结论?《多远》这类“不少人认为……
一些中国人觉得……因此有人质疑……”的无根据文字,只能说是信口开河,无论
是作为“批评”还是“报导”,都无法与“客观中肯”沾边。

《多远》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不能否定:高行健确实超越了国界,他的创作丰
富了世界文学。”於是它的否定也就没有了底气,只好在形式、内容等抽象概念方
面玩文字游戏:“但是,在高行健的作品中,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他仅仅在艺术
形式上借鉴西方,少有内在的、具有普遍价值的人文精神的思考与交融,少有人类
共同理想的文学体现。”

既然“他的创作丰富了世界文学”,其作品如何又“少有内在的……普遍价值……
少有人类共同理想的文学体现”?瑞典文学院《新闻公报》称赞高行健的小说《灵
山》是“一部具有普遍价值……的作品”,“使人联想到德国浪漫主义有关世界诗
的卓越理想”。《多远》除了空言否定,对“少有”一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却硬
要反对罗多弼、刘再复以至瑞典文学院等长期研究者的“多有”评价,其轻率和荒
唐才真是少有。

《多远》用“瓶子和酒”的比喻,试图说明“世界文学”的真髓,岂止是自称的
“不太恰当”,根本就是“太不恰当”。

《多远》认为,高行健的创作不过是“西方的瓶子装中国的酒”。根据《多远》的
比喻,“瓶子”比喻“艺术形式”──对高行健的作品,只提了一句抽象的“西方
的现代形式”;对智利女诗人米斯特拉尔,也只一句“拉美民歌的特点”;对印度
文豪泰戈尔,则是“印度古典文学、中世纪孟加拉民间文学传统,其诗歌并受到日
本非(非字加单人旁)句的影响,形式基本上是东方的”。“酒”比喻“思想内涵”
──高行健“表现禅宗的内涵”,米斯特拉尔“表达的却是对人类命运、世界和平
的关怀”,泰戈尔“却是具有普世价值的人类之爱、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

因此,《多远》的观点大致可归纳如下:文学创作是用“艺术”“瓶子”装“思想”
之“酒”──这里的“思想”实际上相当於广义的“道学”,只包括政治观念、伦
理道德、哲学等意识形态,与美学思想或文艺思潮无关;“世界文学”就是此处的
“瓶子”装彼处的“酒”,“成功的世界文学”则是“本土的瓶子装人类的酒”─
─其实只是“西方的酒,即……具有基督教人文精神、当代人权、环境保护与和平
主义的内容”。为了方便起见,《多远》的这种“文学观”及其引申的“世界文学
观”,不妨简称为“酒瓶观”。任何稍有点文学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这种“酒瓶
观”的谬误。

“酒瓶观”将文学作品的“艺术”和“思想”诠释为“瓶子和酒”的表里关系,将
前者喻为后者的载体或容器,无非是对“文艺工具论”的一种极端发挥。不过,即
使最著名的“文艺工具论”者如毛泽东和江青,在理论上也没有偏颇到这一步,在
他们那里,“艺术性”和“思想性”还自有表里,两者都有外在和内在的性质,只
是“艺术性”被贬为评价作品的次要标准而已;在《多远》中,“艺术性”完全被
排除在任何评判标准之外。

文学是以文字表现的语言艺术,文学创作是通过艺术性的语言描述人的生存环境、
表达人的情感和思想,作品的“艺术性”一般是指它所显示的创造力、表现力、感
染力及其完美程度,既体现於艺术形式,更体现於艺术内容──美学内涵,包括艺
术形像、艺术情趣、艺术风格等。艺术绝非文学作品的载体或容器,语言文字才是;
思想并非文学作品必不可少的内涵,艺术才是。“文以载道”之“文”,泛指有思
想性的文章,但不一定属於文学。换句话说,文学可以有写景、叙事、抒情、载道
等多种功能,不合载道标准甚至完全不载道的“纯文学”作品,也可以具有美学的
普遍价值,成为人类精神文化的宝贵财富。北宋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既写景又载
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高在思想价值;初唐王勃的《滕王阁
序》是典型的“纯文学”作品,只写景不载道,“落霞与孤骛齐飞,江水共蓝天一
色”,高在艺术价值。评价两者在文学上的成就高低,本来属於“萝卜白菜,各人
所爱”,但如果根据“酒瓶观”的逻辑,只能将后者比喻为没有装酒的空瓶子,那
就贬低得实在太离谱了。

如果硬要利用“瓶子和酒”来比喻文学作品,作为语言表现形式的文字才是“瓶子”
的本体──如中文、英文、瑞典文等,语言的艺术内涵才是“酒”的本体,而思想
内涵不过是溶入其中的“药”──中外通用的传统比喻,好思想为“良药”,坏思
想为“毒药”。因此,忠实的翻译等於“换瓶不换酒”。“纯文学”作品当然不是
“酒瓶观”所贬的“空瓶子”,而是“无药之酒”,“酒性”或许更醇,也不妨碍
成为“世界名酒”。文学作品载道就成了“药酒”,多了“药性”可以益生治病,
当然是好事,但要求“世界名酒”必为“药酒”,既违背常识也不切实际。文学创
作既在於修饰“瓶子”的外观,更在於酿配“酒性”之醇。《多远》“酒瓶观”所
诠释的作品,只不过是用艺术修饰的“瓶子”装载思想之“药”,与其说是文学创
作,还不如说宣传品或教科书。

“世界文学”的理想,显然也不应诠释为“此瓶彼酒”;而“成功的世界文学”,
更不是“本土的瓶子装人类的酒”所能诠释的。将“翻译文学”用“瓶子和酒”来
比喻,倒还恰当;用本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改编外国作品,例如,以中国诗词的格
律来翻改外国诗歌,以京剧的程式来翻改莎士比亚的剧作,以话本小说的结构来翻
改大仲马的小说,套用“瓶子和酒”的比喻,也算差强人意。翻译和改编的“瓶子
和酒”,主要只涉及文字、语义和艺术形式的关系,前人确有类似比喻。但是,
《多远》将这种比喻引申到诺奖表彰的具有原创性的“世界文学”,显然走得太远
了。

《多远》对其诠释没有提供任何近例,只用远例──1945年得主米斯特拉尔和1913年
得主泰戈尔,“说明瑞典文学院自八十年代以来设立的新目标”,本来就很牵强,
而用“酒瓶观”概括上述两位早期诺奖得主的成就,则更是附会。

《多远》声称:“1945年的诺奖颁给智利女诗人米斯特拉尔,被瑞典人认为是在南
半球的美洲实现‘世界文学’的一个成功尝试。”但并没有提供任何文本依据。事实
上,米斯特拉尔是西班牙移民的后裔,是拉丁语系──西、葡语作家,本来就属於
西方基督教文化主流,其“拉美的瓶子”实质上是西方文化在拉美的扩张;她的获
奖与“瑞典文学院自八十年代以来设立的新目标”并无渊源,而如当年的奖辞所说:
“她那由强烈情绪所感染的叙情诗,使她的名字成为整个拉丁美洲世界的理想主义
志向”。由此可见,米斯特拉尔的成功在於情感和语言艺术的发挥,绝非什么“拉
美的瓶子装人类的酒”。

泰戈尔於1913年获奖,更不在於什么“东瓶西酒”──“形式基本上是东方的,其
思想内涵却是具有普世价值的人类之爱、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而如当年的奖辞
所说:“由於他那新颖美妙深切感人的韵文,以高超的技巧用他自己的英语表达,
已使他的诗意思想成为西方文学的一部分”,“他已脱离了各种流派,成为英国诗
歌艺术的杰出新秀,自伊丽莎白女王时代以来,这种诗歌艺术伴随英国文明扩张而
无往不胜”。根据“酒瓶观”的逻辑,至少他的获奖作品都是用的“西方的瓶子”。


根据艾斯普马克的《诺贝尔文学奖》综述,瑞典文学院有关“世界文学”尝试,最
早只能追溯到1968年颁奖给川端康成,当时的奖辞说:“他那叙事的高超,以伟大
的理性表达了日本精神的本质”。由於川端的作品被公认为具有西方唯美主义的艺
术特徵,根据“酒瓶观”的逻辑,显然是“西方的瓶子装日本的酒”。如果仔细考
察“瑞典文学院自八十年代以来”所表彰的“世界文学”,几名非西方得主的作品
也基本符合上述逻辑,同样可以“不太适当”地比喻为“西方的瓶子装本土的酒”。
如果《多远》并不认为这个问题影响对那些得主的赞赏,那又有什么理由因此非议
高行健一人呢?何况,“越是本土的才越是世界的”,本来就应该象高行健及其前
辈得主那样,重在“本土的酒”──作品的精神(艺术和思想)内涵,而《多远》
却将它局限为“本土的瓶子”──艺术形式,显然是本末倒置了。

具有普遍价值的“人类的酒”,显然不只是“西方的酒”。换句话说,并非只有
“西药”──“基督教人文精神、当代人权、环境保护与和平主义”等才能入“酒”,
其它文明如“中药”──佛家(包括禅宗)、道家等传统思想文化,同样也能配入
“佳酿”,也有普世价值。

且不说高行健的作品并不局限於“禅宗内涵”,其获奖小说《灵山》的“思想内涵”
也并非以“禅宗思想”为主要特徵,即使真是说佛谈禅的作品,也不是《多远》用
一句“不见得就是中国的佳酿”,就能轻易否定的。说佛的《西游记》和谈禅的
《红楼梦》,并没有装《多远》所列举的那些思想“西药”,谁又能否定它们的精
神内涵是“中国的佳酿”?。

《多远》将高行健作品的艺术形式归结为的“西方的瓶子”,除了“西方的现代形
式”几个字的抽象概括,还是没有提供任何具体文本证据。高的主要作品都是用地
道的中文写的,本质上就是“中国的瓶子”,而“瓶子”的艺术形式也并非所谓
“西方的现代形式”。

《灵山》虽然不是中国传统长篇小说的话本形式,但是基本上却继承了中国传统散
文尤其游记的形式,重在写景,重在即景生情,重在语言表达的诗情画意──用现
代的术语来说,重在形像思维。在此仅以《灵山》开头的几段为例:

“你坐的是长途公共汽车,那破旧的车子,城市里淘汰下来的,在保养的极差的山
区公路上,路面到处坑坑洼洼,从早起颠簸了十二个小时,来到这座南方山区的小
县城。

“你背著旅行袋,手里拎个挎包,站在满是冰棍纸和甘蔗屑子的停车场上环顾。

“从车上下来的,或是从停车场走过来的人,男的是打著大包小包,女的抱著孩子。
那空手什么包袱和篮子也不带的一帮子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葵花籽,一个接一个扔
进嘴里,又立即用嘴皮子把壳儿吐出来,吃得乾□利落,还哔剥作响,那分忧闲,
那种洒脱,自然是本地作风。这里是人家的故乡,活得没法不自在,祖祖辈辈根就
扎在这块土地上,用不著你远道再来寻找。而早先从此地出走的,那时候当然还没
有这汽车站,甚至未必有汽车,水路得坐乌篷船,旱路可雇独轮车,实在没钱则靠
两张脚底板。如今,只要还有口气在,那怕从太平洋的彼岸,又都纷纷回来了、坐
的不是小卧车,就是带空调的大轿车。有发财了的,有出了名的,也有什么都不是,
只因为老了,就又都往这里赶,到头来,谁又不怀念这片故土?……”

无论人们如何评价这段文字的语言造诣,但都无法否认它是典型的中国散文式写景
叙事,而且还夹杂著传统中文特有的骈句:“那分忧闲,那种洒脱”,“水路得坐
乌篷船,旱路可雇独轮车”。

无论如何,这里根本找不到什么“西方的现代形式”的影子。西方“现代主义”的
艺术形式,重在抽象思维,重在心理活动,重在潜意识,典型的小说形式是“意识
流”。当然,高行健的创作受现代主义影响颇深,正如瑞典文学院的奖辞说:“在
高行健的作品中,文学再生於个人在大众历史中挣扎求存的抗争。他是一位敏锐的
怀疑论者,并不声称能解释世界。他自认只在写作中才找到了自由。”个人抗争和
怀疑主义,都是至今仍受到肯定的现代主义精华,也是其作品的普遍价值所在,并
且符合诺贝尔生前的思想及其“理想标准”。由此可见,高行健创作中的现代主义
特徵,恰恰是体现在思想尤其哲学内涵上,并非主要表现在艺术形式上。

高行健最有“禅宗内涵”的创作是剧本《八月雪》,描述禅宗六祖惠能的生平,采
用了最具中国传统的艺术形式──京剧,更谈不上什么“西方的现代形式”。《多
远》批评“高行健是用西方的现代形式去表现禅宗的内涵”,显然是完全无视文本
证据的信口开河。

五、误导之一:是高行健逃避现实,还是《多远》逃避查证?

《多远》批评说:“第一重误导,是文学院颁奖高行健时,所提倡的逃避现实的价
值观。”其证据是瑞典文学院《新闻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中文译本的以下
一段话:

“高行健的另一部长篇《一个人的圣经》和《灵山》在主题上一脉相承,但更能让
人一目了然。小说的核心是对中国通常称为文化革命的令人恐怖的疯狂的清算。作
者以毫不留情的真诚笔触详细介绍了自己在文革中先后作为造反派、受迫害者和旁
观者的经验。他的叙述本来可能成为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但他拒绝这个角色,无
意当一个救世主,他的文学创作没有任何一种媚俗,甚至对善意也如此。他的剧作
《逃亡》不但让当权者恼怒,也曾在中国民主运动中引起同样程度的非议。”

首先,令笔者遗憾的是,同是住在瑞典也懂瑞典语的《多远》作者,竟然逃避查证
瑞典文原本,而被该中文本中的误译所“误导”,所批评的依据也恰恰是那些误译。
笔者查证了瑞文原本后,参照文学院的英文译本(由於语种近似,基本是逐字直译),
重译了该段如下:

“高行健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一个人的圣经》,贯彻了《灵山》的主题,但更容易
解读。该书的核心涉及到评价那通常称为‘中国的文化革命’的可怕疯狂。作者以无
情的坦率,叙述了他相继作为政治积极分子、受迫害者和旁观者的经历。他的描写
本来可以塑造出异议人士的道德化身,但是他不接受这种立场,也拒绝救赎他人。
高行健的写作没有任何屈从,那怕是屈从於善意。他的剧作《逃亡》,不但惹怒了
那些当权者,也同等程度地惹怒了民主运动。” 重译本与原译本的重要差别,主要
有以下几个部位。为了方便多数读者,对比引文采用文学院的英译(其涵义与瑞典
文基本一致),以供直接查证。

1.“容易解读”和“让人一目了然”

重译本:“《一个人的圣经》……更容易解读”(One Man's Bible…… is easier
to grasp)。

原译本:“《一个人的圣经》……更能让人一目了然”。

原译本使用“一目了然”的意译,相当於“十分容易解读”,在程度上过於夸张,
不但容易误导读者自信对《一个人的圣经》的理解,而且很可能误导了译者自己对
该段下文的理解。因此,这一段的误译最多,偏离《公报》的原意最大,以至许多
批评者常常引用此段,坐实高行健和瑞典文学院的政治倾向,甚至质疑他们的知识
以至道德和审美标准。

2.“涉及到评价……”和“对……的清算”

重译本:“该书的核心涉及到评价那通常称为‘中国的文化革命’的可怕疯狂。”
(The core of the book involves settling the score with the terrifying insanity
that is usually referred to as China's Cultural Revolution.)原译本:小说
的核心是对中国通常称为文化革命的令人恐怖的疯狂的清算。

“清算”不但“涉及到评价”(involves settling the score with),而且更重
在对错误或罪行的全面清查以及相应的处理,显然大大超出了《公报》的原意。何
况,“清算”一场社会运动,根本也不是某个作家或某篇文学作品力所能及的事。
高行健的《一个人的圣经》恰好证明,他已摆脱了这类狂妄自大文风的影响;而从
未受到这类影响的瑞典文学院,更不至於浪漫到如此浮夸的地步。

3.“化身……立场……救赎……”和“代表……角色……救世主”重译本:“他的
描写本来可以塑造出异议人士的道德化身,但是他不接受这种立场,也拒绝救赎他
人。”(His description could have resulted in the dissident's embodiment
of morality but he rejects this stance and refuses to redeem anyone else.)
原译本:“他的叙述本来可能成为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但他拒绝这个角色,无意
当一个救世主”

原译本使人觉得,如果不是高行健太狂妄,就是瑞典文学院太孤陋寡闻和夸大无边,
因为事实上高根本不曾有过所谓“成为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这个角色”的机会。
而《公报》原意只是强调,高行健本来可以站在“异议人士”文学吹鼓手的“立场”
上,塑造出这类“道德化身”的文学典型,使“异议人士”在灵魂上获救。高行健
曾经说过,文学可以有政治倾向,也可以没有,这属於作家的创作自由,即作家有
权选择的文学倾向性,不容他人干涉,无论是来自官方还是以任何“泛集体”的名
义。《公报》的赞词本来是显示对於这种文学倾向性的认同,而原译本的这句误译,
足以使人认为《公报》在赞扬高行健本人的政治倾向性。

4.“屈从”和“媚俗”

重译本:“高行健的写作没有任何屈从,那怕是屈从於善意。”(Gao Xing jian's
writing is free of any kind of complaisance, even to goodwill.)。

原译本:“他的文学创作没有任何一种媚俗,甚至对善意也如此。” 基於高行健作
品的美学倾向,说他的创作“不媚俗”似乎也没错,但《公报》在这里使用的complaisance,
涵义是“顺从、屈从、屈服”,本来并无“媚俗”或“媚雅”的主动性以及选择
“献媚”对象的趋向性。更重要的是,“媚俗”这个词的来源有直接的误导作用,
由於前句的“救世主”误译,其效果更为明显。“媚俗”是中国作家韩少功在翻译
捷克流亡作家昆德拉的名著《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时创造的新词。那里的“拒绝媚
俗”,相当於俗话说的“不随大流”,是一种自外於当局和任何群众运动的生活态
度,本质上与道义倾向无关。后来,“媚俗”这个词在中国大陆用滥了,恐怕也成
了原译本译者套用“媚俗”来转译complaisance的另一主因。原译本将《公报》强
调在文学创作上“拒绝屈从”的价值取向,误导为“拒绝媚俗”的政治生活态度。
尽管高行健本人可能正有这种生活态度,但这显然不能引伸为《公报》所要称赞的,
更不会是瑞典文学院多数院士的授奖依据。去年的德国得主格拉斯就是一个涉入政
治活动较深的人,完全可以按昆德拉的标准定为“媚俗”的典型。很难设想,同一
批院士在紧接的两年中,会在评奖标准上提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倾向。

综上所述,对《公报》的误译,是产生许多误解和误导主要根源。如果改正这些误
译,《多远》的有关批评也就失去了基础。例如,《多远》声称:“笔者以为,表
彰高行健的这种不‘媚俗’的‘自由’态度,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它对海内外仍然坚
持与专制政权抗争的中国人和中国作家,是一种孤立和贬低。”如果将“媚俗”改
正为“屈从”,这段批评显然就站不住脚了。类似的改正不必赘述,效果也都类似。


另一类批评与误译虽有关系,但主要还是出於奇怪的逻辑。《多远》说:“高行健
愿意不愿意成为‘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是他个人的选择,但绝不应该成为颁奖的
理由。试想,要是没有人愿意在海外成为‘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那么国内无数发
不出声音的受难者,是否应该彻底地被国际社会遗忘?”参照《公报》重译本,其
实本来并不涉及“高行健愿意不愿意成为‘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的问题,问题仅
仅是:高行健不愿那么浪漫,将其自传体小说的主人翁塑造成“英雄人物”,而只
是艺术地再现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的生活现实,尽管政治现实也许更需要前者的艺
术形像。就颁奖的导向问题而言,正如《多远》所引用的,“颁奖的理由”是“其
作品……为中文小说艺术和戏剧开辟了新的道路”,本来就未包括作家本人的政治
意愿。就算诺奖选择的导向影响如此之大,可能导致中文小说家和戏剧家都步高后
尘,不再固守老路或另辟新径,也不至於使他们都势利或愚蠢到如此地步,以为同
时也必须追随高的政治意愿。何况,那些真正情愿作‘异议人士的道德代表’的人士,
不但更少受文学奖的导向影响,而且多半根本不是文学家。所谓“试想,要是没有
人愿意……”,只能归结为胡思乱想。

第三类批评与误译无关,也与任何文本无关,而是无视事实和逻辑的乱扯。《多远》
莫须有地说:“中国人目前的生存状况似乎与高行健完全无关……”事实上,《公
报》所提到的三部高行健作品,从《灵山》、《一个人的圣经》到《逃亡》,全都
与“中国人目前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多远》一方面东扯西拉地推理:“笔者
经常向中国朋友描述,在美丽的北欧之夏来临时,瑞典人怎样驾著房子车,去森林
里的小木屋享受山林之趣……生活优裕的他们太多奢侈的痛苦,因此需要高行健这
样善谈空灵哲学的作家与他们共鸣。”另一方面又南辕北辙地引证:“罗多弼先生
曾经这样语重心长地指出:‘现在,我们在中国文学中看到的,更多的是犬儒主义和
虚无主义,是对商业化的屈服,对所谓先锋的后现代主义的盲从,这阻碍了当代中
国优秀文学的发展。’”仿佛忘了罗多弼教授恰恰是与高行健共鸣最多的瑞典人,
《多远》逻辑上的混乱和自相矛盾,由此可见一斑。

此外,《多远》讽刺说:“有趣的是,高行健的成功,却正是因为他挑战了社会写
实主义。”还是没有显示任何文本依据,而《公报》中也找不到所谓“社会写实主
义”一类的提法。事实上,“社会写实主义”是台港用语,其对应的大陆术语当为
“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socialist realism)。《多远》的作者来自中国大陆,
难道真的不了解高行健挑战的是官方的“主义”,其主要作品却仍然是“社会写实”
的?

说到底,几乎所有文学奖得主都有这种或那种偏离“普遍价值观”的政治倾向,如
果按照《多远》的逻辑,文学奖本来就是“政治误导奖”。且不说前苏联得主肖洛
霍夫是地地道道的御用文人,即使拒绝诺奖的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生活在西方还主
动向极权献媚呢!《多远》偏偏在这个问题以萨特存在主义的“崇高”来压高行健
的“没有主义”,也不知是出於无知还是有意“误导”。

六、误导之二:到底是谁在“玩语言的杂盘菜”?

《多远》批评瑞典文学院“误导之二:玩语言的杂盘菜”,从头到尾既没有提出任
何文本根据,也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从而证明高行健的作品如何算是“语言的杂
盘菜”。

《多远》强调:“如果诺贝尔奖增设一个‘语言奖’,鼓励那些在语言上玩出新花样
的作家,高行健的入选也□c较令人信服……只可惜,据笔者考察,诺贝尔从未有意
鼓励这种文学倾向,他本人就是极讨厌唯美主义的。”有关诺贝尔的美学倾向,属
於见仁见智的问题。除了诺奖最初的几届文学院以外,有关“他本人就是极讨厌唯
美主义的”的观点早已不被认同,1968年奖励“世界文学”的第一次尝试,恰恰就
是给了公认为“唯美主义”大师的川端康成。何况,至今为止,也无人将自称“没
有主义”的高行健划入“唯美主义”的行列。更何况,“唯美主义”又怎么会变成
“语言的杂盘菜”呢?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美是文学奖不言而喻的基本标准,因此“‘语言的丰富机智
’是授奖与高行健的理由之一”,完全无可非议。《多远》的非议理由,首先是针对
高行健的说法:“我以为一个作家,只对他的语言负责。他尽可以革新创造,甚而
至於信口开河,言之无物,玩弄语言,却必须尊重这语言本身拥有的规律、否则便
无艺术可言。”《多远》竟然不明白,高行健强调作家“必须尊重这语言本身拥有
的规律”,正好说明他也不赞成“玩语言的杂盘菜”。

至於《多远》声称:“在本人的文学审美经验中,语言之所以美,是因为它所表达
的对象──思想之美,即语言只是思想的载体。”本来只是“萝卜白菜”的事,但
用来批评高行健和瑞典文学院,未免就霸道得不自量力了。审美经验本来就是很个
人的事,《多远》有什么理由以此来衡量瑞典文学院的评奖呢?莫非其经验真的具
有“普遍价值”?而据笔者的一点美学常识,绝大多数文学家和非文学家从来没有
认同过《多远》的“文学审美经验”。

首先,正如以上已经讨论过的,语言并非“只是思想的载体”,尤其是当《多远》
早已将“思想”局限在广义“道学”的情况下。就文学创作而言,语言首先是艺术
的载体,更在表达个人情感以及其它审美感受。多数人欣赏语言,“其实往往”并
非只“是在欣赏它如何恰当、准确、微妙地表达了思想内涵”,倒更重在欣赏它如
何艺术地抒情、叙事,或哪怕只是写景。唐诗宋词的流传千古,出於思想欣赏或载
道功能的原因实在少见。

其次,说“语言之所以美,是因为它所表达的对象──思想之美”,至少是以偏盖
全。且不说许多语言极美的“纯文学”作品根本就不需要“思想内涵”,即使是那
些载道作品,往往也不遵守《多远》的逻辑,甚至还能发现相反的规律:语言之所
以美,是因为它所表达的对象──思想不美。“语言之美”作为外在之美,到底是
一种修饰,而“思想之美”并不需要以“语言之美”来装饰,“人把西湖比西子,
浓妆淡抹总相宜”,也正好说明两者的关系。“好思想”用任何语言来表达,正如
西施穿戴任何衣物,最终都不掩其“美”,但这并不意味著,所使用的任何语言,
或所穿的任何衣物,也都一样美。相反,那些不美的思想反倒更需要“语言之美”
来包装,正如人们常说,漂亮衣物实际上主要是为那些不漂亮的人准备的。因此,
人们不难发现,许多语言极美的作品,往往都不具“思想之美”。一般而言,颓废
文学多有唯美倾向,其“语言之美”往往登峰造极,其“思想不美”自是不言而喻。
中国的“六朝文学”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但是,也不能因此一概而论,以“语言之
美”作为判断作品“思想不美”的根据。无论如何,这与“玩语言的杂盘菜”都没
有任何因果关系。

《多远》声称:“台湾作家马森,在他的《艺术的退位与复位──序高行健‘灵山’》
一文中,也有类似笔者的‘老式’观点。”其理由是:“马森理解为:‘也就是说把流
於政治附庸的主题挂帅的小说,矫枉过正地扭转回本位的语言艺术中来。’毕竟是本
民族语言的作家,一句‘矫枉过正’击中要害。马森对高行健作品的认识,其理解深
入精辟,却不知为何未被懂汉语的诺奖评委重视。”即使是根据《多远》的断章取
意,笔者也看不两者的观点有何“类似”可言,倒是发现《多远》的作者根本不懂
“矫枉过正”有两重逻辑涵义。马森既然强调的是“扭转回本位”,也就意味他取
的是其辩证逻辑涵义──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何况,即使高行健真的
矫枉过正了,也不意味著是在“玩语言的杂盘菜”。

《多远》提出“玩语言的杂盘菜”的唯一根据,其实只是一段自编的“寓言故事”:
“诺贝尔文学奖就如同是一个‘世界厨师大赛’,当本届评委们决定,这次一定要授
奖与一位能做出最佳中国菜的厨师,因为他们都听说中国烹调艺术技压全球。但只
有西方胃的评委们不管怎么努力,还是无法适应‘北京鸭’与‘四川麻辣豆腐’等典型
中国菜的口味,於是他们把‘最佳中国菜奖’颁给一个用中国原材料加糖和奶酪的厨
师。”

《多远》故事才是如假保换的“语言的杂盘菜”,其根本漏洞在於:《多远》既没
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本届评委们决定,这次一定要授奖与(於)一位能做出最佳
中国菜的厨师”,更没有提供任何资料说明高行健是“一个用中国原材料加糖和奶
酪的厨师”。如果前一个漏洞还可用“决定是保密的”来搪塞,那么后一个漏洞就
是不可原谅的了──高行健的作品并不保密,哪些语言是“糖和奶酪”总得指给读
者看看嘛!

七、《多远》的“天大误会”与信口开河

《多远》有关“中国政府的天大误会”的高论,如果改几个字也不难用来说明《多
远》的“天大误会”:《多远》“指责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高行健”“对海内外仍然
坚持与专制政权抗争的中国人和中国作家,是一种孤立和贬低”,“只能说明他们
对诺贝尔奖的误会有多大。首先是他们完全不懂诺贝尔奖的机制……其次,”《多
远》“不明白,文学天生就有传达反叛、异议的特质。由於文学与心灵相连,它不
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冲击心灵的现实政治……然而,”《多远》“把‘政治’简单地理
解为意识形态对抗。只要看看百年获奖名单中,无论是对抗资本主义的左派作家,
还是和共产极权抗争的右派作家,都有获奖人选,就可知道,诺奖并未被狭隘的政
治意识形态所局限。”

《多远》宣称:“但客观地看,一个并不够格的高行健获得大奖,中国共产党要记
首功。”基本上是一以贯之莫须有的信口开河,既没有证据,也不讲逻辑。

例如,《多远》断言:“由於他们无理拒绝诺奖评委马悦然先生的入境,使得可与
高行健竞争的中国同行无法得到瑞典文学院的关注。最重要的,由於他们肆意践踏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创作和出版自由,使有著古老文明的中国,真正有良知有才华的
作家被压抑,只有御用文人和堕落文人在那里大行其道,高行健因此成为‘矮子国里
的将军’──尽管他仍然是个矮子。”这一通信口开河,对“他们”以外的所有当事
人都极为不公平。

第一,马悦然先生并没有因为被拒绝入境就不再关注“中国同行”,这可以他在
《多远》发表之前已刊登在香港《明报月刊》等中文媒体上的文章为证。事实上,马
悦然一直是北岛的提名人,早已众所周知;而且他至少在今年还提了中国大陆的李
锐。更重要的是,马悦然并非负责初选的五名诺奖评委之一,无法关注“中国同行”
与高行健一起成为五名决选竞争者,与评奖机制之外的事件无关。

第二,高行健并非数百名诺奖候选人中唯一的中文作家,“可与高行健竞争的中国
同行”至少有十人被提名,除了北岛、李锐,还包括至少有中、美两国作家提名的
巴金和王蒙,前诺奖得主大江健三郎提名的郑义,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提名的莫
言,其他还有李敖、杨炼、金庸、周而复等。无论如何,没有任何证据或理由可以
认为,有何评奖程序和标准以外的非文学因素,只有利於高行健而不利於“中国同
行”进入决选。高行健能在决选中战胜其他四位各国著名作家,决不是一句“矮子
国里的将军”就可以解释的。 第三,现在并未生活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同
行”,既不至於因“无理拒绝……入境”而遭忽视,也不至於因“肆意践踏……自
由”而“被压抑”,更没有理由认为这些人中已被提名的北岛、郑义、李敖、杨炼
等著名作家都是“矮子”。

第四,现在仍然生活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同行”,既然仍有至少六位在国
内也是名列前矛的作家被提名,那至少说明他们几人也没受“无理拒绝……入境”
的影响,也没有理由认为他们都是“矮子”,甚至都是“御用文人和堕落文人”。


第五,瑞典文学院对“中国同行”的关注,并不依赖於马悦然先生一人,所有院士
至少可以读到被提名者的作品译本,认为他们因“无理拒绝……入境”而变得只关
注高行健一人,实在没有道理。

《多远》以“人文精神”作为文学“理想倾向”的善意不难理解,但是对认为不合
自己标准的文学家以“诛心”的方式进行“道德裁判”,既违背自己倡导的“人类
大爱”,更不符合诺贝尔遗嘱设立文学奖的初衷。关于文学与个人、社会、政治、
伦理的关系,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美籍俄裔流亡诗人布罗斯基,在他1987年
的获奖演说中曾有精辟论述,在此摘译几句供《多远》的作者及读者们参考:

“如果艺术传授什么(首先对艺术家而言),那就是人格的私人性。艺术作为私人
事业最古老、最具字面意义的形式,在一个人心中,有意无意地培育一种具有独特
性、个人性、分离性的意识,因此使他从一个社会动物,转变为独立自主的‘我’。
很多事物都可以分享,可以是一张床、一片面包、一些信任、一名情妇,但不会是
一首诗。一件艺术品,尤其文学作品,特别一首诗,是向一人私语,将其带入一种
没有任何中介的直接关系。正是由於这个原因,艺术就一般而言,尤其是文学,特
别是诗歌,并非完全受宠於争取大善的斗士、教化群众的导师、揭示历史必然的预
言家。在艺术涉足之处,在朗诵诗的地方,这些人发现:漠不关心和七嘴八舌,代
替了事先应许和全无异议;疏忽大意和吹毛求疵,代替了行动的决心。换句话说,
在那些小零的位置上,在那些大善斗士和群众支配者们倾向运作的地方,艺术引出
了一串‘句号、句号、逗号,以及一个负号’,使每个零都变成一张小小的有人性的
尽管不一定漂亮的脸。”

诺贝尔本人从来不是“道德至上”论者,否则他为何至死都没放弃“炸药大王”的
事业呢?难道谁听说过他的炸药只卖给道德君子吗?诺贝尔既不是那种将“个人理
想”定为“道义标准”的专制主义者或空想主义者,也不是大善斗士、导师或预言
家。他在遗嘱中要求把和平奖颁给“和平斗士”,但并不意味著文学奖和科学奖的
得主也得是“大善斗士”一类人,或意味著他的“理想标准”就一定得符合这类人
的标准。正如高行健在以《文学的理由》为题的获奖演说中所强调的:

“文学也只能是个人的声音,而且,从来如此。文学一旦弄成国家的颂歌、民族的
旗帜、政党的喉舌,或阶级与集团的代言,尽管可以动用传播手段,声势浩大,铺
天盖地而来,可这样的文学也就丧失本性,不成其为文学,而变成权力和利益的代
用品。……文学要维护自身存在的理由而不成为政治的工具,不能不回到个人的声
音,也因为文学首先是出自个人的感受,有感而发。这并不是说文学就一定脱离政
治,或是文学就一定干预政治,有关文学的所谓倾向性或作家的政治倾向,诸如此
类的论战也是上一个世纪折腾文学的一大病痛。……我也感谢瑞典文学院让我登上
这举世注目的讲坛,听我这一席话,让一个脆弱的个人面对世界发出这一番通常未
必能在公众传媒上听得到的微弱而不中听的声音。然而,我想,这大抵正是这诺贝
尔文学奖的宗旨。”



[2000年11月4日初稿,2001年1月15日改定於斯德哥尔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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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周刊总第 4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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