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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和党文化有关:茉莉还是莫言?--与万之先生商榷

送交者: 茉莉2004/02/08 10:3:5 [诺奖百年]





谁和党文化有关:茉莉还是莫言?
---与万之先生商榷


茉莉


拜读万之先生《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读茉莉批判莫言《檀香刑》文章有感》一文,禁不住乐了,敢情万之把茉莉讥讽为不识字却要乱翻书的“清风”(即不懂文学却乱谈文学),或把茉莉比喻成“强暴作家”、因一句诗“让诗人送了命”的“清人”。然而乐归乐,乐完了还得沉思一下:万之先生对本人的诸多指控,到底有几分道理?

自从笔者批判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惹恼了“高行健一族”以来,至今没有见到他们拿出一篇有份量的文章来反驳,倒是私下听到不少痛恨笔者的言辞,其中最有意思的是:茉莉的批判是“文革式批判”,是“党文化”的流毒。不过私下发表如此高见的文化人,没有一个能对这一论点进行定义和论证,他们似乎不需要承担严谨论证的责任。现在万之先生出面为莫言仗义执言,把这一观点公开发表,这是一个机会,让笔者重新审视莫言的小说和茉莉的批判,及其与文革、党文化的关系。



“党文化”与“大众民族主义”


几乎任何一个具有社会历史意义的词语,都具有其约定俗成的特定含义,只有了解这些词语的确切内涵与外延,我们才能准确地使用这些词语。万之先生给茉莉戴上“党文化”和“文革式批判”的帽子,让人不知所云。因此,本人试着界定这些语词的定义和内涵,以便让读者判断,送给茉莉的这些帽子是否名符其实。

什么是“党文化”?已故的王若水先生曾经在《 整风压倒启蒙:五四精神和“党文化”的碰撞》一文中,明确地指出:“毛泽东所提倡的新文化,实际上是‘党文化’,它的纲领就是《延安文艺讲话》。”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阐述了“新文化”(即党文化)的三点精神: 一,文艺从属于政治,为政治服务;二、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反映,不能去表现普遍的人性; 三、今天的文艺应写光明,歌颂工农兵。

从本质上看,党文化是极权主义文化之一(另一种是法西斯文化),其要义是以暴力夺取政权,并且以暴力维持政权,文化或者文艺只不过是其帮凶、帮忙或帮闲罢了。西方学者在论述极权主义文化时,一般使用如下术语描述其特点:教条的,反科学的,集体主义的,原始主义的,倒退的,兽性野蛮的,魔术的,禁忌的,僵化的,神话式的、玄想的,民族主义的,非理性主义的,流血暴力等等。

中国的“党文化”具备以上一切特征,尤其是经过多年的演变,已经从毛式话语转为另一种主流话语---排外“说不”的民族主义。由于党文化和民主主义文化水火不容,为了对抗现代世界民主潮流,毛式的党文化以民族主义形式借尸还魂。这种共产党意识形态破灭后的最后图腾,近几年以“大众民族主义”的形式出现,以崇尚“民间”、诉求于下层人民为特征,回避中国的民主人权问题,反对自由主义主张。

莫言歌颂义和团的小说《檀香刑》,可以视为“大众民族主义”的文化典型。这种“大众民族主义”类型的作品看起来是在讲历史故事,其实加入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大合唱,具有相当的政治功能。它们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对政治“帮忙”,用排外来麻痹人们对现实的不平,消解人们改革现实的意志。由于文学作品的特性,这类作品不仅增添了独裁党执政的安全性,而且潜移默化地,把仇恨和残忍植入人们心灵之深处。

至于茉莉的评论,尽管有种种缺点,却甚少与上述“党文化”的定义特点有吻合之处。一以贯之的,茉莉在文章中是从人性和人道的角度,反对作家渲染酷刑助长残忍,反对作家发泄盲目的对西方的仇恨。而且,茉莉还指责当年的“工农兵”---义和团体现了负面的民族性。因此,“党文化”这顶帽子,茉莉实在不配。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以言辞尖锐与否,来判断某篇文章是否属于“党文化”。可以说,在思想上内容上与专制政党保持一致、并为之效劳的文字,其话语再温和也是“党文化”,反之,再尖锐也只是自由批评。



用“文革式批判”帽子压制批评


万之先生是学文科出身的,应该知道,在世界文学批评史中,现实主义批评传统源远流长。这种严肃的历史美学的批评方法,其中包括一个重要的内容———联系政治伦理的“道德批评”,即反对为艺术而艺术,特别强调文学的思想性与社会意义。

毫无疑问,茉莉在使用“道德批评”这一传统方式时,会有许多力不能及的水平问题,但是,万之先生不分青红皂白,将茉莉文章指控为“文革式批评”、“以政治强暴文学的典型例子”,而且还是“设立道德法庭一如红卫兵私设公堂,欲在道德上置作家于死地”。看来,万之先生对文革和红卫兵的本质缺乏清楚的认识。

什幺是“文革式批评”?稍有历史记忆的人都知道,文革时代的批评是:站在主流话语的一方,以当权者的旨意为武器,借国家机器压制不同观点。文革批评者是奉旨批评,在他们的笔杆子背后,站着狰狞的国家机器和受煽动的暴民。我们可以总结出“文革式批评”的几个本质特征:一,与强势权力勾结;二,舆论一律,压制对手;三,宣扬仇恨与暴力。

像茉莉这样一个无权无势的流亡者,拒绝与任何权力结盟,只是运用民主欧洲给予的言论自由,以个人身份和普通知识分子的责任感,对莫言小说中渲染的排外、残忍与暴力,提出自己个人的批评。不管茉莉的看法正确与否,这属于正常的文学批评。这种批评多少有其社会意义:处于弱势者地位的流亡知识分子,以一己微薄之力,反抗专制权力纵容下浩浩荡荡的民族主义潮流。

在民主自由的西方,我们可以看到,批评家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只要有道理,他们怎么尖刻怎么写,这种辛辣的批评是文坛一景,古往今来,没有人说他们是“文革式批判”,因为人们都知道,批评家并不拥有政治权力,因此能划清文学批评和“政治强暴作家”之间的界限。同时,在西方人的眼里没有高大完美的权威和偶像。谁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就是上帝都可以批评,掌权的政治人物更要批评,著名作家也不能逃脱批评,这就是我们崇尚的平等和自由。 茉莉因此不理解,为何长期生活的西方的中国人,一旦茉莉批评他们眼中的“伟大作家”,就把茉莉当做不共戴天的“人民公敌”。

万之先生的文章文风欠佳,表现在:他并不正面地对茉莉文章进行有实质内容的反批评,他不肯说明:莫言小说到底有没有歌颂义和团,义和团到底究竟值不值得歌颂,有没有丑化西方人,有没有过份地描写残忍的酷刑。在回避实质问题的同时,万之给茉莉(连带其他高行健批评者)戴上一系列符号性的高帽子(文革、造反派、红卫兵、大批判、大字报等等),并且不需定义不需解释。

对于万之这一类捍卫者来说,道理简单得很:只要你茉莉等人批评了获大奖的名流作家,你就是文革就是红卫兵。所以万之先生乐于在其文章中例举莫言的种种成功,他说“莫言已经是有国际影响的作家,作品早有被翻译成西方文字的,据说还多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其作品不光在中国得大奖,而且一发表在国外也引起注意,很快有翻译发表。”

无论莫言怎样功成名就,我们不必依附权力也不用看重任何名气,只用自己的头脑,凭着脆弱的道义力量和个人的审美感受,以莫言小说的文本为依据去思考去批评。在万之的文章中,有一个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错误前提,即:“批评谁就等于整谁”。本身也是作家的万之,他应该知道:文学批评是正常的讨论,是不同观点的交锋,不是要给人治罪。不与权力打交道的批评者,自身尚且受到专制权力的迫害,有什么能耐给当红作家治罪呢?因此,茉莉的批评无法构成任何“置作家于死地”的可能。心地慈悲的万之先生说:“我担心莫言真要被红卫兵老将们拉出来戴高帽子游街示众,不整个半死也让你遗臭万年。”这叫做杞人忧天,纯属多余。

真正和文革有关的,倒是义和团。可以说,文革动乱与庚子之乱在中国历史上一脉相承,两者都是由统治集团内部的最高权力斗争所引发,都是一把手直接与暴民结盟,削弱、打倒二把手,都是借助暴力与血腥,都是极端、守旧势力打垮温和、改革势力。在某种意义上,红卫兵就是义和团的后继者和正宗传人。

如果擅长文革式批判的红卫兵还存在,他们绝不会去斗争为义和团暴民叫好、民族阶级立场鲜明的莫言呢?他们要大斗特斗的,恐怕还是批评义和团、赞成维新派的茉莉吧?



卖国和爱国,情感与理性


除了有以上重大谬误之外,万之先生的文章还有其他几点不小的错误,鉴于篇幅,本人不便做详细的文本分析,而只在这里简略地指出。

一,万之先生说:莫言不仅不是“民族主义者",而是最大的“卖国主义者"了,因为,“莫言这部小说编造了如此令人发指的中国其实没有的‘酷刑’,渲染的是中国文化与政治的残酷,实在是在为中国文化抹黑。而他笔下的义和团,表面大勇大义,其实愚昧落后,不懂得接受先进的科技和文化,还相信那些让歌德学院的院长哈哈大笑的无稽之谈,不是让外国读者读了只会更瞧不起中国人吗?这哪里是在‘歌颂’,不是很卖国吗?”

万之先生读莫言小说一定读得非常粗心,他居然没有注意到,《檀香刑》一书中,莫言把酷刑的发明和实施,全都归罪于洋人———正是洋人坚持要求看中国酷刑,袁世凯才那样卖力张罗。所以,莫言不但不像万之说的“卖国”,而且特别爱国,在他笔下,一切坏事都是洋人的罪过,他是不会批评中国的阴暗面的。

莫言的“爱国”还表现在,他为了证明义和团的正义性,在《檀香刑》中乱点鸳鸯谱,把义和团运动与谭嗣同等维新派牵扯到同一阵营,大大地歪曲了历史。真实的史实是:光绪为首的“帝党”代表改革势力,慈禧为首的“后党”代表保守势力,义和团是站在“后党”一边,反对维新派的。这一点,蔡元培等学术前辈早有论述:“因仇视新法之故,而仇视外人,遂有‘义和团’之役。”

二,万之先生为莫言辩护说:莫言“写的虽然是残酷的事情,但为的是让人‘认识这一点,才能对人类的心灵和肉体进行医治’,这明明是在批判残忍。茉莉的意思是因为她自己没看出批判,而只看到“歌颂",“渲染",所以就给莫言定了罪。”

莫言到底是在批判残忍,还是在渲染残忍,我们可以看看莫言自己在答记者问中自白的:“在写这些情节时,我自己就是一个受刑者,在自己的‘虐杀下'反而有种快感。酷刑就像是一场华美的仪式,整个大戏都在等待这个奇异的高潮。”

这就清楚地看出:莫言一方面宣称对酷刑持批判态度,另一方面,他在写作时获得难以抑制的快感,有明显的赞赏意味。这以矛盾可以归结为:作家理性和情感的矛盾。在主观理性上,莫言有可能对酷刑持批评立场,但他的理性努力,几乎完全淹没在感性的认同甚至赞美之中。在艺术创作中,感情、感性、深层意识是起决定作用的,这是作家与读者之间的最深切的交流。

莫言渲染残忍的问题也许不是在意识层面上,更可能是在无意识层面上。这是一种最深刻最可怕的对心灵的戕害。首先是作家本人的心灵被戕害,然后再通过作家在情感层面上与读者的交流,读者也遭到荼毒。作家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它藏在意识深处的黑箱里,流露在作品的倾向性上。这可以视为被长期专制戕害心灵的悲剧。正如鲁迅所言:“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还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

深刻的文学批评,不是批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倾向(表层意识),而是批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倾向,即深层意识中不易觉察的铁石心肠、嗜血、仇恨,这才是党文化对我们所能造成的最深的毒化与迫害。《檀香刑》之不幸,就在于它处于情感“不正确”、理性“模糊”的状态中,以致在客观上渲染了残忍。莫言所说的“大撤退”,不管他主观上是否只指创作方法上的撤退,但是,在客观上,他大书特书义和团的义举,却是一种明显的政治态度。

万之先生认为可以歌颂“用肉身去和洋枪洋炮对抗的大义大勇”,那么,用肉身炸掉世贸大厦的塔利班等恐怖分子应该被赞美为英雄。请万之先生不要被属于“党文化”的中国近代史教科书所蒙蔽。既然采用历史题材,就应当尊重历史真实,义和团不光杀手无寸铁的西方传教士(请读瑞典传教士的回忆录),杀得最多的还是信仰基督教的中国教民,“大义大勇”从何说起?

《檀香刑》之所以受到许多人激赏,因为这是一个属于看客的时代。八九民运失败之后,除了农民和失业工人不得不坚持斗争,其他社会阶层,特别是知识界、公务员阶层、城市居民等等,都蜷缩回到中国古已有之的看客传统。莫言正是自觉不直觉地利用了这种看客传统,利用了人们喜欢看流血(不是流自己的血)的阴暗心理。

这当然也是人性深处无法铲除的共同弱点,从古罗马斗兽场,现代西班牙式斗牛,古今的中国公开行刑,几乎无所不在。当年鲁迅痛责中国人吃人血馒头,的确是看到了中国人的骨子里去。美国某些有名的刑事案件,罪犯在服刑之后写一本书就可以发大财,因为满足了读者的看客心理。但美国法院有时会在判刑时附加一条判决:“禁止利用此案件写作出版盈利。”对于文学,我们不能做这种判决,所依靠者,只能是作家的良知与批评家的敢言评论。



“诛心”与创作心理分析的意义


三,关于茉莉文字“诛心”的问题。自茉莉批评高行健以来,一直就受到“诛心”的指责。不瞒读者说,本人经常是把这一类指责当做夸奖来听的。为什么在旁人看来是罪过的“诛心”,却被茉莉本人却视为成功?

这和文学研究的角度有关。在文学批评这个行当里,有一个重要的角度就是研究创作心理,甚至有深层创作心理研究。为什么说“文学是人学”、作家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呢?就因为作家是要解剖人性的,那么,批评家更要解剖作家的人性。著名的精神分析批评一派,甚至还要分析作家的“白日梦”。而“诛心”是指恶意猜测动机,并以动机治罪。如果把批评者分析作家创作心理,也一概说成是“诛心”,这就等于是取消创作心理研究。

文学批评作为一种工具,其任务是揭示作家个人化表现的动因,并且做出恰当的评价,创作动机研究,一直是批评的要务。批评家的责任,就是为公正、良知和人的尊严而呐喊,因此,文学评论中的“友情表演”,温良恭俭让的捧场叫好,这些都不是正直的评论者所为。

万之先生没有想到的另一点是,批评对于作家是一种促进,好的批评是对作家的关切与爱护。除了行将就木者,凡是有改进之可能者,就应该批评。拒绝在被批评中完善自己的作家,只会逐步降低自己的格调。如果莫言在看了笔者的评论后,能够放弃以文学宣泄不良心理,回到严肃文学本身,那将不辜负茉莉撰文的本意。

茉莉相信,倾向于人性价值的文学批评,将使人们对追求善与美产生信心,批评的品质是独立的,它不仅有评论者对作品的理解,也有评论者本人对现实的认识与道德判断。感谢万之先生的痛斥,他启发了本人对这些重大问题做了以上粗浅的思考。笔者因此期望自己,写出更专业、更深刻、更触及现实与人性的评论来。


0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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