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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的法律抵触了高瞻的正义时

送交者: 马悲鸣2004/03/06 7:3:54 [矛盾江湖]


当美国的法律抵触了高瞻的正义时

马悲鸣

使用台湾方面活动经费,用假护照潜入中国的杨建利被逮捕时,王丹曾在「自由亚洲电台」发表讲话,题目是《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

法律都有技术标准是可以测量的,而正义却无法测量。都是所谓“你们的正义”和“他们的正义”之分,无法取得统一标准。比如“爱国”的正义和“民主”的正义。当然还有不同国别的“爱国”正义和不同组织的“民主”正义。所以,“正义”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实和娼妓也差不多。

杨建利以国民党秘密党员身分,使用国民党秘密活动经费,用假护照潜入中国,以调查为名,秘密策动工潮,颠覆政府而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的逮捕。但因他同时还有民运分子身分,便被王丹指以这是“当法律抵触了正义”。当然还有同样使用台湾经费盗取中国内部文件的高瞻在国内的被捕,自然也是“法律抵触了正义”。

如今就是这位高瞻被美国情治当局侦破向中国走私美国军事技术违禁品而遭逮捕判刑。而高瞻头顶上的“人权斗士”桂冠更其耀眼。这回可是美国的法律抵触了高瞻的正义,王丹再无话可说。

美式民主是法制下的民主。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正义服从法律。而以王丹为代表的民运却背道而驰,要把法制置于民主之下。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他要法律服从正义。

法律有客观的量刑标准,正义却没有。王丹所要的不过是以他自己为标准的正义来公然违抗国家法律。比如当年他率众以绝食为名非法割据天安门广场,拒不撤退,就是以绝食的正义为名公然抵抗戒严法,造成两百人惨死。

任何一国政府都不可能允许对首都市中心广场的永久占领。六四避免开枪的唯一办法只有学生撤离,但学生领袖却是谋准了要逼政府开枪的而坚决不撤。

高瞻因与美国司法当局通力合作而获减刑,由三年减为七个月。敦促杨建利博士以高瞻博士为榜样,与中国司法当局通力合作,以求减刑。


【附录】~~~~~~~~~~~~~~

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

王丹

你们好,我是王丹。美国二十一世纪基金会主席杨建利博士回国调查工潮状况而被捕一事,引起在美华人的广泛关注。继纽约地区"杨建利后援会"成立后,5月15日晚上,波士顿地区"杨建利后援会"也在中国城成立。杨建利事件正在引起人们更深入地思考,那就是反对运动的使命问题。

有人认为反对运动就是要推翻执政党,夺取执政权,这是混淆了反对运动与反对党两个概念。反对党理应以政权更替为职责,但反对运动还包含更为广泛的目标,那就是为建设公民社会树立规范,换句话说,就是进行民主精神资源的重组。

杨建利回国的意义在於:他用实际行动揭示了法律与正义之间的矛盾。当有些人指责他用假护照回国时违法行为,并貌似公正地说“不管杨建利的动机如何,其行为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时,他们忘记了法律的基础是什麽。

法律的基础应当是正义,伸张正义就是立法的目标之一。守法固然重要,但是当法律与正义发生冲突时,人们该如何做出选择呢?!“公民抗命”就是选择之一。当法律体现的是当权者限制人们的正当权益的意志时,公民有权利有义务以不服从的方式,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下进行公民抗命,这是公民社会的基本社会规范之一,也是在中国政治文化中历来缺乏的观念。因为缺乏著公民主动表达对恶法抗拒的理念,中国人才一直把民主的希望寄托在当权者身上。

杨建利不顾风险回国,第一是彰显中国人回国的自由,第二是为了以自己的事件张扬公民抗命这一理念。这种行动,目的是为在中国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公民社会奠定道德与文化基础,让民主得以广泛实施的那些基本的观念可以得到更多中国人的讨论与认同。从这一角度说,杨建利的回国,指明了海外民运发展的一个新的路向,那就是不仅在口头上宣传民主理念;而且在行动上树立一个现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

在5月15日波士顿地区后援会成立会上,与会者对上述问题进行热烈讨论,这表明杨建利的行动达到了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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