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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金牌体育政策符合人民的利益吗?

送交者: 胡平2004/08/31 10:3:26 [胡平文库]


金牌体育政策符合人民的利益吗?

胡平


这些天来,奥运会是热门话题。一九八六年我在国内时写过一篇“论体育精神”,发表在《走向未来》杂志;然后《新体育》杂志还对我作了一次专访。一九八八年我在海外又写了一篇“奥运会与政治”,发表在当时的《中国之春》杂志上。

这就是说,我算得上很老资格的体育评论家了。当然,我这个体育评论家不是从体育谈体育,我是从哲学的、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以及政治的角度谈体育。这一点需要事先说明。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金牌数名列第二,奖牌数名列第三。毫无疑问,中国运动员的刻苦训练与顽强拼搏是值得肯定值得赞扬的。谈到金牌数量或奖牌数量,我想我们不可低估俄国。俄国的金牌比中国少五枚,奖牌总数比中国多二十九枚。众所周知,在冷战时期,苏联是奥运会的老大。苏联解体后才轮到美国称霸。

但实际上,前苏联的体育实力却不见得有多少下降。以这次雅典奥运为例,如果我们把俄国得的金牌再加上其他那些前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得的金牌,也就是加上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乌兹别克、哈萨克斯坦、立陶宛、阿塞拜疆、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其结果是:金牌45枚,超过中国的32枚,也超过美国的35枚:奖牌总数162,比美国的103枚几乎多出60枚,比中国的63枚几乎多出100枚。考虑到当今的俄国以及其他前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已经不大可能像过去那样集中全国的力量办奥运工程争奥运金牌,那么,他们现在的成绩尤其不可低估。专制政权每每把奥运当成自己的形象工程,但事实证明,再好的形象也掩盖不了缺乏合法性的实质。纳粹德国和苏联都举办过十分成功的奥运会以对外炫耀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但只不过十年光景,这两个不可一世的专制政权就不复存在。这一教训我们不应当忘记。 中国已经是金牌大国,但并不是体育大国。在中国,体育设施还相当有限,体育活动也不够普及。不是体育大国而能成为金牌大国,这和专制制度分不开。专制制度,用邓小平的话,就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专制制度能够不顾老百姓的需要,按照自己的喜好,动用全部国家资源实现自己的目标。现在,中国运动员已经拥有了向美国挑战的实力,但比较两国运动员的状况,其实大不相同。在美国,运动员的训练和参赛基本上都是靠私人机构赞助支持,中国运动员却是靠政府一手包办。在美国,除了少数具有观赏价值因而能赚钱的运动项目有职业运动员之外,大部分运动项目的选手都是业余的,中国运动员却清一色地都是职业运动员。这就引出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中国政府花了纳税人那么多钱,培养运动尖子,以便在国际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这是符合人民愿望、符合人民利益的吗?

近些年来,中国政府推行市场化经济改革,提出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但是却不提金牌体育产业化。我想,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认为,与其搞教育(包括大众体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金牌体育才真的该产业化呢。即便你认为政府应该给金牌体育拨款,问题是应该拨多少,应该怎么拨。 对于那些为中国政府的金牌体育政策辩护的人,我只想提一个简单的问题:中国政府的金牌体育政策是符合人民愿望、符合人民利益的吗?不妨把问题提得更清楚些。我们不妨设想,如果中国实行民主,如果各级民意代表要靠公开竞选才能当上,如果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要通过民意代表的辩论与表决才能通过,那么,政府用在培养专业运动员,用在金牌体育、奥运工程上的开支究竟是会比现在多呢,还是会比现在少?答案几乎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最可悲的事实是,在今天,中国政府依然是一个独裁专制的政府。它公然地蔑视民意,强奸民意。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你在某个具体问题上赞成政府的决策,你也必须首先从原则上反对它的独断专行。在为体育健儿欢呼的同时,我们切切不可忘记争取自己的参政权利。


北京之春 http://beijingspring.com/c7/xw/ywzs/20040831191027.htm

《北京之春》月刊 http://bj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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