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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待台獨“反對”還是“不支持”?─從操作主義的角度看

送交者: 胡平试贴2003/12/18 0:45:19 [胡平文库]


胡平專稿:美國對待台獨“反對”還是“不支持”?─從操作主義的角度看




最近一段時期,恐怕很多人都給弄糊塗了:美國政府對台獨到底是什麼政策?是“反對”還是“不支持”?


本來,美國的一貫立場是美國不支持(Donotsupport)台灣獨立。98年克林頓訪華講到“三不”,其中之一就是“不支持台灣獨立”。對此,中共官方曾經廣為報導,可見在中國方面,原來也都知道美國對台獨的立場是“不支持”而不是“反對”。

但是近些時候,中共官方卻常常改變說法,說美國是反對(Oppose)台灣獨立。今年十月,布什與胡錦濤在泰國會面,事後中共官方的新華社在報導中把布什所說的“不支持台灣獨立”翻譯為美國“反對台灣獨立”。

十一月以來,兩岸關係再度呈現緊張。中共說它要求美國進一步明確對台獨的立場,反對台獨(這等於承認此前美國對台獨並非“反對”)。美國方面的態度看上去有些令人困惑了。最富有戲劇性的一幕是,12月1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說,美國反對台灣舉辦會導致台灣走向獨立的公投。可是到了第二天,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艾瑞裏又解釋說,包潤石昨天說的美國反對台灣舉辦會導致台灣走向獨立的公投,不能被引伸為美國反對台灣獨立,美國的政策毫無改變,即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又是“反對”(導致台獨的公投),又是“不支持”(台獨),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到底是“反對”呢還是“不支持”呢?不少人分析說這反映了美國內部的意見分歧。此說不是沒有根據。不過我以為這未必是矛盾,其中的基本脈絡仍是清晰可辨的。關鍵是我們要跳出語詞之爭,從另外的角度來認識這一問題。
美國物理學家、諾貝爾獎得主布里奇曼(P?W?Bridgman)在1927年提出操作主義(Operationalism)。按照操作主義,任何一個科學概念須由一套操作來定義。借用操作主義,我們這裏要問的是,如果台灣獨立,美國將採取何種政治行為?同樣一個語詞(例如“反對”),在不同的語境下可能蘊含不同的政治行為。有時候,不同的語詞卻可能蘊含同樣的政治行為。“反對”也好,“不支持”也好,它們之間的區別唯有表現在不同的操作也就是不同的政治行為時,才是有意義的;否則就只是外交辭令或文字遊戲而已。

當中共宣稱它堅決“反對”台獨時,此處的“反對”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我們都知道,中共的意思是說,如果台灣宣佈獨立,中共很可能要動用武力(包括軍事封鎖或發動戰爭)。當中共說它希望美國表態“反對”台獨時,那是不是它指望著一旦台獨美國人也去打台灣呢?當然不是。可見,中共自己也很清楚,同樣是“反對”台獨這種說法,放在中共名下和放在美國名下,意思是很不一樣的。

當美國說它“反對”中共對台動武時,那意思也是清楚的。那就是說,在台灣沒有宣佈獨立的情況下,如果中共武力攻台,美國將可能採取行動─包括軍事行動─協助台灣自衛。

那麼,當美國說它“反對”台灣進行導致獨立的公投,或者說它“反對”台獨時(如果美國這麼說過的話),這裏的“反對”又是什麼意思,蘊含什麼政治行為呢?如果台灣舉行導致台獨的公投或宣佈獨立,美國會派兵打台灣嗎?布什會派美軍和共軍一道打台灣嗎?不會,當然不會。撤回大使?斷絕邦交?拒絕承認台灣共和國?對不起,美國本來在台灣就沒有大使,美國和台灣本來就沒有正式邦交,所以不存在撤大使和斷邦交的問題。也不存在拒絕承認台灣共和國的問題,因為美國連中華民國也沒有承認。由此可見,如果台灣硬是通過導致獨立的公投,硬是宣佈獨立,美國不會主動做任何事,因為它根本沒有什麼事情可做。美國的意思無非是說,如果你台灣硬是要獨立,如果中共動起手來,我們可就不幫你的忙了(這也可能包括停止對台灣出售先進武器,因為對台軍售是協防台灣的一部分)。

據最新消息,在即將舉行的布什與溫家寶的會談中,布什將告訴溫家寶:美國不想看到中國採取任何軍事行動,武力統一台灣;同時,美國也不想看到台灣採取任何步驟走向獨立。另有一說,布什將表示,美國不希望看到兩岸任何一方片面改變台海現狀。不難看出,這兩種表述的意思是相同的。



12月9日,中國總理溫家寶和美國總統布什在白宮舉行會談時握手。布什就台灣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反對台灣領導人的台獨言行。新華社記者李學仁攝。

於是,有人解釋說,布什的意思是既反對武統又反對台獨,雖然布什沒用反對的字眼,但是意思是清楚的。還有人解釋說,既然美國對武統和對台獨都使用了相同的語詞和句式,可見美國對武統和台獨的態度是一樣的;要麼都是不支持,要麼都是反對。

在這裏,進行語義學或語法學的討論未免就太學究氣了。讓我們還是回到操作主義。當美國說它既不想看到武統,也不想看到台獨時,這兩個“不想看到”將如何付諸操作?它們所蘊含的操作即政治行為會是一樣的嗎?抑或是很不一樣的。

“想不想看到”是一回事,會不會發生是另外一回事。因為會不會發生的主動權並不在美國手裏。打不打台灣是中共的事,獨立不獨立是台灣的事。因此對美國來說,問題就是,萬一它不想看到的事情終究還是發生了,美國會怎樣應對。

我們的分析還是和上面一樣:如果大陸武統,美國很有可能協防台灣;如果台灣獨立而大陸武力攻台,美國很可能將不再協防。我們還可以推測,如果台灣獨立而大陸武力攻台,美國還是會表示“反對”大陸動武─因為美國一貫主張用和平方式解決兩岸矛盾,但這時的“反對”就不再有幫助台灣自衛的意思了。也許這時的“反對”只是發表聲明抗議一類罷了。

從操作主義的角度看,美國“反對”台灣進行導致獨立的公投和“不支持”台灣獨立也就可以是不矛盾的了。打個比方,我說我願意陪你去甲地,路上遇到麻煩我會幫你。我說我不支持你去乙地。我們一道走著走著,你對我說你就是要去乙地,我說我堅決反對。我這裏說的堅決“反對”,並不是說我要強迫著你去甲地或者是強行阻止你去乙地,因為我無權強迫你。我這裏說的堅決“反對”無非是說,如果你硬要去乙地,你自己去吧,遇到麻煩你自己對付,我可就不幫忙了。因此它和我原來說的“不支持”你去乙地其實是一個意思。

2003年12月8日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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