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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和巫术

送交者: 原心2004/03/10 10:25:30 [独立评论]


暴君和巫术

说明:
本文所使用的“巫术”和“暴君”,都是哲学术语,并无褒贬含义。
巫术(Magic):古代模仿世界以控制之的方法。
暴君(Tyrant):拥有无限权力的专制统治者。

巫术文化有两个特征:
首先,巫术文化是等级森严的,掌权的人很有权势,没有权势的人便几乎一无所有,也找不到获取权势的正常途径;其次,由于伟大的神灵被视为无所不能和感化万物的,因此所有的“独立人(Individual Humans)”都必须屈从于神秘的控制。古代的巫师大多兼职祭司,自称是神灵与凡世之间神秘联系的环节,他们拥有极重要的政治权力,以神秘咒语来控制众人;现代巫师大多数都改名换姓成为暴君,他们善于玩弄混淆概念的花样,把解决日常生活和处理社会事务的知识号称为自己的神秘能力,自封为解救大众苦难的救世主,独揽一切政治权力甚至剥夺公民基本权利。

巫术不是宗教,巫术诞生于哲学之前,而宗教则诞生于哲学之后。因此,宗教有“诉诸理性来证明神秘”的倾向,而巫术则有“诉诸神秘来证明理性”的倾向,两者虽然有时同样荒谬,但最根本的处世原则却截然相反。因此,现代人在进行宗教仪式的时候大都能意识到“感情用事”的局限,而诉诸巫术崇拜来推行专制统治的独裁者,却往往要号称自己是“科学客观唯一正确”的。宗教以来世预言控制人的信仰,很多宗教从一开始就反对干涉俗世事务,现代宗教大多数屈服于法律之下,虔诚的教徒循规蹈矩甚至避世隐居。巫术则以现世的“魔法”来干涉众人的生活,他们自信有高于法律的神秘理由,甚至干脆代替法律来行使权力,现代暴君大都号称自己是“天才”,往往喜怒无常暴戾乖张。

二十世纪的巫术文化有两个最“辉煌灿烂”的颠疯时刻,一个是三十年代的纳粹德国,一个是六七十年代的赤色中国。【阿道夫.希特勒】和【红太阳.毛泽东】,分别是两个时代两个地点的超级巫术师,一个是至高无上的“元首”,一个则是万民膜拜的“救星”,都是在历史的机缘巧遇中通过玩弄权术而爬上高位,然后利用神秘理论的宣传来控制党徒思想,逐渐形成上呼下应的膜拜仪式。两人也同样都是杀人如麻冷酷无情的独裁暴君,因为他们籍以维护恐怖统治的,都是诉诸大规模毁灭屠杀来建立使大众屈服的恐惧心理。

“种族优越”论是纳粹党徒的神秘理论,它的科学结论是建立在“日尔曼人种是最优秀人种”的先验地位上,包括神秘的历史故事和奇迹般的现世应验。“阶级领导”则是共产党徒的神秘理论,它的客观真理则来自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模式的经济决定论,包括神奇的历史巧合以及“共产主义理想”的大胆预言。这些神秘证据下得出的结论,首先被用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的森严等级,作为压迫屠杀下级劣等人的合理借口;然后就用来建立一个权力集中化和思想模式化的统一帝国,将等级理论转化为专制制度,从而也获得了“存在就是合理”的自明(Self Eviden)地位。

换句话来说,在巫术文化中没有现代称为“独立的人(Individual Person)”所指的“一个个体(An Individual)”的观念。借助一些概念模糊界限不明的国家集体的整体名义,个体必须无条件地(或者说必须饱含着向往神秘的感情来)附从于这个整体,即使整体明显地压制着个体的权利,也不能反对甚至质疑它被操控的虚伪性质。在某种形象的意义上也可以说,现代专制制度是以神秘魔法来缠绕亿万个体的巨大链条,在此巨链中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都是和其他所有人事彼此相关联的。因此,为了其他所有人的安康(稳定压倒一切),牺牲某些人的合法权利是“正当的合理的”,如同巫术仪式中以幼童来祭献被认为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那样。

在信息传播愈来愈快速越来越公开的网络时代,巫术文化的神秘基础面临着透明化的严重危机。旧日种种包含着神秘体验的膜拜意识,随着真实资料的揭露而逐渐破灭。例如以前被称为“人民救星”的毛泽东,如今成了性放纵者和愚蠢暴戾的丑角;又如以前被称为“最可爱”的解放军,如今已被公认为是党派集团用来镇压公民的打手工具;还有一桩桩“伟大的历史成就”,包括“抗美援朝”、“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和“大使馆被炸事件”、“军机相撞事件”,直到卫生部长的豪言壮语,都从国际笑话变成国内笑料。

不过,巫术文化这个伴随人类文明肇始迄今的古老文化,自有其维持顽强生命力的特殊方式。信息传播的便捷虽然足以揭露荒谬结论的虚伪证据,但明显荒谬的证据依然可以用于明显荒谬的逻辑来证明出“合理”结论。自以为聪明绝顶的巫术师历来视大众为愚蠢无知的群体,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去超越“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真理”的伟大成就,直奔“荒谬证明一千次就成合理”的惊人成果。

设想一下,假如您迄今未能领会“强奸就是做爱”的真谛的话,那您一定会质疑强奸过程中双方是否有“平等自由”的意愿;假如您迄今还无法接受“屠杀有理”论的话,那您也一定会指责暴力镇压过程中侵犯公民自由民主乃至生命权利的罪恶。然而,只要您认可人与人之间是无需平等尊严的,自由也是无足轻重的,那么“做爱逻辑”就再也无需平等条件下自由意愿的许可,“强奸=做爱”也就能成立了;同样,只要您不将民主自由视为公民的正当权利,那么任何集会都必然是“非法”的了;既然在符合“献祭条件”下可以牺牲个体,那么为了“维护稳定大局”而屠杀学生市民不也是“合情合理”的吗?更何况刽子手能本着“不贯穿的善意”来使用“开花弹”,他们主观动机上的“仁慈”不也足以证明屠杀的“合理动机”了吗?

如果说传统巫术的逻辑方式是以“诉诸神秘来证明理性”的话,那么这种进化了的巫术的逻辑方式则可说是以“诉诸神秘来证明神秘”了,它们已经无需号称自己是“理性”的了,他们更热衷的是如何想方设法地将非理性凌驾于理性之上。如同在香港掀起的“爱国”宣传中,左派已经公开宣称“每个人的标准都是不同”的那样,在他们的论证逻辑中,感情好恶的神秘崇拜显然是压倒理性的法律权利的。如此看来,“爱国者”们之所以敢于去挑战权利正义的道德底线,所凭籍的也不过就是公开表明自己是无视法定权利的嚣张态度而已,同鼓吹“屠杀有理”论的帮闲一样,目的是在为无耻树立牌坊。

(原心文章,欢迎转载 20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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