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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最高法院有这个权威。而其他很多国家和地区,却差很多。

送交者: 和合2004/03/01 13:5:35 [独立评论]
回应 小贝大概没有看到,这个法案的最终决定权在最高法院,而不在总统。 by 和合 于 2004/03/01 12:59:32


美国的最高法院有这个权威。而其他很多国家和地区,
却差很多。

美国是真正的法制国家。其最高法院的判断,是非常科学
的。所以,才保证了最高法院的权威。最高法院的权威
不是建立在枪杆子,和金钱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其科学
的法制精神之上的。所以,我一直提倡"法制是科学"。
就是这个意思。法制的权威是建立在其科学精神之上。
而不是建立在枪杆子,金钱,和人头数之上的。

相比之下,台湾就不能算法制国家。其公投立法,根本就
不符合法制精神。然而,其最高法院却对此无能为力。

在缺乏法制的国家之中,民主造成的灾难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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