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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大概没有看到,这个法案的最终决定权在最高法院,而不在总统。

送交者: 和合2004/03/01 12:59:32 [独立评论]
回应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幸福——我看同性恋 by 贝苏尼 于 2004/02/28 14:2:4


小贝(或是大贝?)大概没有看到,这个法案的最终决定权
在最高法院,而不在总统。

美国是法制国家。总统的权力再大,也大不过最高法院。

不过,总统的权力是"主动"的,而最高法院从法理上讲,
必须"被动"。也就是说,最高法院不能主动出击,主动
去判断某个法案是否合法。只有等到有人递上状子,最高
法院才能开始判断。

所以,对於这个同性恋法案,表面上看,是布什在那里
嚷嚷。但是,哪怕布什确实制定了禁止同性恋结婚的法律,
最后,这条法律是否符合法制道理(在美国叫是否违宪),
其判断权是在最高法院。

这,就是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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