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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美国人不爱国,只要他不犯法,就有选举权利,就有治理国家的权利!
送交者: 乌鸦 于 2004/02/29 23:1:44 [独立评论]
回应 【香港变天消息选评】尸语压活人人治得逞 爱国成标签法治消遁 by 张三一言 于 2004/02/29 21:24:20
同样,港人没必要爱国,只要是香港公民,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有治理香港的权利!“爱国港人治港”本来就是扯淡的!民主派根本不该接受这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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