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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跃征集543位普通公民联署公开性事件(内有洪哲胜编按)

送交者: 洪哲胜2004/02/19 6:34:9 [独立评论]



刘飞跃征集543位普通公民联署公开性事件


 ◆权力部门应积极回应公民上书 ……………… 《中国青年报》
 ◆刘飞跃:叫板医药的霸王价 …………………… 《齐鲁晚报》
 ◆公民发言:为“公民联合上书”提供护航机制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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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因此,追求一个会让 │
│ 人民授权、会聆听人民心声的政府,就要有一个有能力当家 │
│ 的人民。也因此,任何民主运动如果无法或没有努力去提升 │
│ 人民的素质,这一场民主革命将会是白忙一场,因为,人民 │
│ 既然还是懵懵懂懂,掌了权的新领导人为什么要安份,为什 │
│ 么不图利自己?                    │
│                            │
│ 一心一意要解放人民的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大叫一声“中 │
│ 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但是,广场上面的草民却只会山 │
│ 呼万岁,只会认为毛的话语“一句顶万句”、“句句真   │
│ 理”,老毛再好,也会在人民对他的神化之中飘飘然地专政 │
│ 起来,而让无数志士的革命成果落空!          │
│                            │
│ 刘飞跃的签名运动,让普通公民开始思考、开始行动,让群 │
│ 众自己在运动之中得到启蒙,得到提升,让群众成为力足以 │
│ 当家的有资格的公民,让专政的毛泽东们不再有产生的土  │
│ 壤。这是一条通网真正民主非走不可的道路啊!中国人民加 │
│ 油!                         │
│                    ──洪哲胜编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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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部门应积极回应公民上书

《中国青年报》


春节期间,公民刘飞跃以一己之力征集543位普通公民以联署公开信
的形式,上书国家部委,反映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声讨药价虚
高等现象,并请求主管机构采取措施根治这些“顽疾”。(2月6日
《南京日报》)

从去年以来,“公民上书”现象屡见不鲜。先是孙志刚案引起3公民
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
送办法》。接着由周一超杀人案引起1,611位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常委
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全国
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蔡定剑及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对全国31个省
(区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
强乙肝(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这次543位公民呼吁抑制药价,是
又一次公民上书。

虽然有人认为“上书”的说法不准确,但“上书”和我们常说的信访
也有着明显的不同。信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基本是具体的案件,所要
解决的也大多是本人的具体事项。而公民上书所反映的是关于社会管
理上存在的问题,所要解决的事项虽然也可能包括上书者自己在内,
但更着眼于全社会的利益。上文中3公民上书全国人大,就是关于法
制问题的,而后两例都是社会管理上的宏观问题,并且这些问题都具
有普遍性。因此,这些问题不应被视作一般的信访,也不能由信访部
门负责解决和答复。

公民就事关全社会的问题向上级部门,包括人大和政府主管部门上
书,这首先是公民的权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大事,管
理经济和文化,管理社会事务”。《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公
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
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人民通过上书反映自己对国家管理的要求。同时,上书,也是人民尽
管理国家的责任。公民对于同自己有关或者一时尚不相关的社会问
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本身正体现了他们作为国家主人的觉悟,
对国家和社会的负责精神。正如刘飞跃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对于我们看到的问题,对于我们遭受的痛苦,我们不能不行使我们表
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第三,公民上书也是对国家权力机关
的信任,相信他们作为人民公仆,会重视人民的呼声,解决事关人民
利益的问题。所以,公民上书显示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

无论是国家权力机关还是国家行政机关,都应该积极欢迎公民上书,
因为这使得我们和老百姓又多了一条沟通的渠道,是我们求之不得的
好机会。而所谓积极欢迎,关键是对公民上书积极回应。对于公民上
书人大审查法规的问题,虽然《立法法》没有规定对公民建议的反馈
程序和渠道,但是去年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后来由于国务院宣布废
止“收容遣送办法”,使违宪审查自然终止。国家行政机关也要积极
回应公民上书,应当建立受理、办理、反馈的一整套办法,使得上书
的公民及时得到回复。由于上书的内容大多涉及到全社会的问题,其
答复的内容还应该向社会公开。反之,如果公民上书之后,如泥牛入
海无消息,则公民将不再上书,此路从此不通。但是,作为人民的公
仆,他们有对人民不理不睬的权力吗?(殷国安 作)
 
〔转载自《中国青年报》2004年2月16日01:42。
提供者:刘飞跃;liufeiyue197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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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跃:叫板医药的霸王价

《齐鲁晚报》


◆由于妻子患病多年,他耳闻目睹了医药行业的种种黑幕。
◆他以一己之力做出了一项惊人之举―――联络其他542位普通公
 民,以联署公开信的形式,请求有关党政部门根治这些“顽疾”。
◆他叫刘飞跃,湖北省随州市一名普通的青年教师。

今年1月14日,当全国人民正忙着迎接春节的时候,湖北省随州市的
青年教师刘飞跃却在忙着另外一件事:他将一封征集到543人共同签
名的公开信,以挂号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同时发往了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反映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药价虚高”等问题,并请求上述机构
采取措施根治这些“顽疾”。

对于医药行业的种种“沉疴”,国人并不陌生,但普通公民以一己之
力征集数百人联署公开信,并上书国家部委,声讨药价虚高等现象,
却是破天荒头一回。

§§目睹医药黑幕愤而站出叫板

记者:你为什么会想到“征集签名”?这次征集签名的行动是怎样进
行的?

刘飞跃:看病贵,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反映老百姓对医药行业的不
满,对生的渴望,以我一个人的名义是缺乏可信度的。我希望众多群
众的签名对政府、对社会产生影响。

我主要在随州市的一些公共场所随机找到一些人,把我起草的公开信
交给他们看,解释我为什么要搞这个签名信,请他们本着自愿的原则
一个一个签名。签名的有工人、农民、学生、公务员和知识分子等,
他们和我都素不相识。

记者:你在公开信中列举的一些医药界丑恶现象,是亲身感受到的,
还是通过别人了解到的?

刘飞跃:既有我自己的亲身感受,也有别人介绍的。我的妻子是肺结
核患者,从1995年到1998年,我先后带她到随州市和武汉市的多家医
院治疗,吃了无数的药,花了无数的钱。几年中,我们两人的工资全
部用于买药,没买过一件新衣服,没添置过任何家具、电器,而且负
债累累。

我在陪妻子看病过程中,就请医生吃过饭、钓过鱼,送过红包。我也
亲眼看到一个衣衫破旧的农妇哆里哆嗦递给一个内科主任30元钱,央
求他为自己的儿子多费心,这位主任居然毫不犹豫地收下了这30元
钱。我当时的感觉是他真是“大小通吃”。

在这次征集签名过程中有人告诉我,他的一个邻居原来家境并不好,
后来其姑夫当上了一家医院的院长,这位邻居也做起了药品生意,时
间不久就盖了房买了车。

§§尽我匹夫之责甘为百姓呼号

记者:你在公开信中很具体地列举了一些药品的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
的巨大差距。

这些数据是你亲自调查得来的吗?

刘飞跃:不是,是权威媒体公开披露的。例如,“贵州圣济堂制药厂
生产的盐酸二甲双胍片成本不足5元,政府的最高限价是46.80元”,
这组数据来源于《人民日报》2002年9月27日《质疑药品“最高限
价”》一文。

药价虚高不是什么秘密。面对政府的最高限价,各地新出现的“平价
药店”里某些药价降幅即使达到45%,经销商仍有6%~10%的利润。

我们认为,药品的虚高定价,给药品回扣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导致了
医药行业性腐败,从源头上造成了老百姓看病贵,看不起病。这也在
客观上保护、纵容了现有的不合理医疗体制,没有对医疗改革形成足
够的压力,制约了医疗改革的进行。

记者:你认为这封公开信对于革除存在已久的医药体制弊端、消除药
价虚高的现象能起多大作用?

刘飞跃: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对于我们看到的问题,对于我们遭受
的痛苦,我们不能不行使我们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我希望
能以这种方式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良性互动。

对于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如果所有人都不去想办法改变它,那么问题
永远是问题。关注的人多了,为之努力的人多了,就一定会有好的效
果。对此我充满信心。

〔转载自《大众网.齐鲁晚报.齐鲁新闻人物》2004.2.6。
提供者:刘飞跃;liufeiyue197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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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发言:为“公民联合上书”提供护航机制

《燕赵都市报》


据2月5日《南方周末》报道:湖北省随州市的青年教师刘飞跃,春节
前夕将一封征集到543人共同签名的公开信,以挂号信和电子邮件的
形式,同时发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药价虚
高”等问题,并请求上述机构采取措施根治这些“顽疾”。

此事是否能引起高层的重视,并促成问题的最终解决,我们目前还不
得而知,但此事却使人们再次看到民众日益自觉的公民意识。他们开
始自觉地使用法律,利用“公民联合上书”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
见,维护公民的具体权益。

自去年5月14日,3位博士以普通公民的身分,联名将一份《关于审查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对该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以来,我们已经面对
了多起“公民联合上书”事件:

去年7月,浙江省退休教师刘进成、律师金奎喜等116人联名请求全国
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杭州市的“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11月19
日,四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审查《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
理条例》的法律效力;11月20日,1611名普通公民联名发出反对在公
务员录用时“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建议书”……

虽然《宪法》等有关法律为“公民联合上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
据,但是,这些只是笼统的原则,可操作性并不强,因此我们有必要
为其建立一个护航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公民这一民主权利的有效行
使。

为“公民联合上书”建立护航机制,就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国家受
理、审查、改正(或答复)公民联合意见的工作制度。首先,要明确
“公民联合上书”的受理机构,对什么样的问题由立法机构受理、什
么样的问题由执法机构受理都应该明确;其次,对于受理之后的处理
审查情况也应该有专门的工作机制,“联合上书”反映的问题是否属
实,是否确要改正,都需要有专门的工作机制来落实;最后,对公民
的“联合上书”应该有答复和交代,使公民的合理意见最终转化为一
种国家意志,不至于无疾而终。

从理论上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在现实中,公民的许多
具体权利还需要更多渠道的伸张。“公民联合上书”这种公民意见表
达就是一种有效的补充,为其建立必要的护航机制,应该是一个法治
国家、一个法治政府的必然选择。(康劲 作)

〔转载自《燕赵都市报》2004.2.12 01:03。
提供者:刘飞跃;liufeiyue197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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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公民公开信”能得到及时回应

艾君


2月5日的《南方周末》以《上书国家部委呼吁抑制药价》为题报道了
湖北省随州市青年教师刘飞跃,春节前夕将一封543人共同签名的公
开信,以挂号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同时发往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纪委,反映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药价虚
高”等问题,请求采取措施根治这些“顽疾”。

我们是不支持用“上书”这个带有封建“霉味”的词汇的。按辞典解
释,“上书”是“向上级或地位高的人书面陈述意见(多指政治见
解)”。但在现代社会,从理论上说公民和国家机关的地位是平等
的,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公民向国家机关提意见和建议是自己的正
当权利,当然不应该像康有为时代“公车上书”中“上书” 所包含
的地位高低、尊卑之含义。因此,我们主张还是实实在在地用“公民
来信”更好。

近年来,公民个人或联名给国家机关寄去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开信越来
越多,仅见诸报端的就有:去年5月14日3位博士将《关于审查〈城市
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7月14日,浙江省退休教师刘进成发起、116人联名请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杭州市的“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的建
议信;11月20日,浙江1,611名公民联名发出《要求对全国31省
(市)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
乙肝(病毒)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

除了原来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回应了3位博
士的公开信之外,其他的公民信件大多没有得到公开的回应。我们也
相信有关部门接到这些信件后不会置之不理,也会做出大量的工作,
但我们认为,在做工作的同时,正面、及时、负责任地公开回复这些
来信,更体现对公民权益的尊重,更符合现代国家执政的理念。

每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总会把不少的群众来信带到大会
上,因为由人大代表们转交的信件往往能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
是,民意的表达应该和身份没有必然的联系,需要重视的是信件的内
容,而不是谁写的信。

公开信所表达的基本都是公共利益,其内容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
意义,而且经媒体披露,已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如果有关部门
能够及时地把处理进程公开反馈给写信人和公众,既表明了相关部门
对民意的应有态度,树立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显示了其宽
阔的胸怀和处理问题的自信心。

我们认为,对公民的公开信,接信部门应该通过媒体正面回复;从长
远来看,那些没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普通来信也应该得到及时反馈,尽
管没必要公开,但也不能让它们如“泥牛沉海”,这是保障公民权利
的必须,是公民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必须,也是贯彻
依法治国理念的必须。

〔转载自《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2月10日。
提供者:刘飞跃;liufeiyue1970@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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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民主通讯》;http://groups.yahoo.com/group/
d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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