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页 ] [ 回论坛 ] [ 作者专页 ]

2004.2.17 【新闻与评论】张林、郑永年、刘宾雁、傅国涌、晨海、周勇军、高为邦、程映虹

送交者: 民主通讯2004/02/17 9:31:20 [独立评论]



【新闻与评论】张林、郑永年、刘宾雁、傅国涌、晨海、周勇军、
       高为邦、程映虹


──────────────────────────────
《民主通讯》2004.2.17

订阅处:
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接到回应时,请务必回信证实订阅。回信时无需另外写字。)

投稿处:
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一、杜导斌遭正式逮捕
  ◆中国正式逮捕知名网路异议人士杜导斌 …………… 法新社
  ◆中国进一步审理杜导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新华网》
  ◆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呼吁释放清水君、扬建利等政治犯
   ……………………… 《中国政治民主人士(危难)救援会》

二、认识问题
  ◆也许没有人,比我更爱国 …………………… (安徽)张林
  ◆考量香港民主不能鼠目寸光 ………………………… 郑永年
  ◆胡温新政新在哪里? ……………… (美国新泽西)刘宾雁
  ◆《人权B公约》何时来到我们生活中? … (杭州)傅国涌
  ◆人间官员多不安宁中共吃皇粮无理由
   ──五评《中国农民调查》 ………………… (中国)晨海
  ◆中国“愤青”,为谁愤怒? ………………… (韩国)白夜

三、迫害实录
  ◆关于王炳章事件的阶段调查报告 …… (美国华府)周勇军
  ◆请不要再伤害台湾人民的感情
   ──回应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及海协会会长
     汪道涵在《两岸关系》的论述 ……… (台湾)高为邦
  ◆台商控诉.投资中国.资产遭侵占
   ──台商回应胡锦涛“三个凡是”
     处理遭侵占资产才有诚意 ………………… 《大纪元》

四、读史论今
  ◆支那人,中国人和亚洲人 ……………………………… 老生
  ◆是廓清历史真相还是为暴政辩护? ……… (美国)程映虹

五、他山之石
  ◆辩论效应扁连造势再交锋 …………………… 《自由时报》
  ◆(台湾)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台湾台北市)曾建元提供


──────────────────────────────

中国正式逮捕知名网路异议人士杜导斌

法新社


〔法新社北京17日电〕中国国营喉舌新华社今天报导,遭拘押近4个
月的知名网际网路异议人士杜导斌,已因颠覆罪正式被捕。报导中
说,湖北省公安厅指控现年39岁的杜导斌“煽动颠覆中国的国家政
权、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新华社说,根据公安发言人,杜导斌的罪行源自他于2001年以来,在
网路上撰写并张贴28篇文章。这名发言人说:“杜导斌的行为违犯了
以善意批评政府作业及政府运作的合法权利,恶意地以造谣诽谤方
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这名发言人并指出,杜导斌“已坦承犯行”。

杜导斌在网路上分发的文章里,有3篇主要在讨论多数人视为是限制
自由的香港安全立法争议。去年,这项立法在香港民众举行大规模的
街头抗议活动之后,受到展延。 

杜导斌系前金融事务公职人员,以在网路上发表有关中国政治和社会
议题的文章而备受注目,去年10月遭湖北省公安拘押。

〔转载自《大纪元》2004.2.17 19:03;
http://www.epochtimes.com/gb/ncnews.htm〕


──────────────────────────────

中国进一步审理杜导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17日指出,
杜导斌自2001年以来,不断在互联网上攻击和煽动颠覆中国国家政
权,并同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其行为已触犯中国《刑
法》,涉嫌刑事犯罪。

这位发言人介绍说,杜导斌真名杜道宾,男,现年39岁,被捕前系湖
北省应城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经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侦
查,杜自2001年以来,先后撰写28篇文章在互联网上张贴,采取造谣
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中国的国家政权、推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据
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杜导斌还与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相勾联,
接受其资助,并根据境外一些机构、组织、个人的要求,在境内网站
为其张贴和炒作煽动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文章。2003年10月29日,湖
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杜导斌执行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
同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杜导斌执行逮捕。

这位发言人指出,事实表明,杜导斌的行为并非履行公民的正当权
利,善意地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而是恶意地采
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国的《刑
法》第105条第2款之规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案件办理
中,杜导斌对其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
审理之中。

〔原载《新华网》。转载自《观察》2004.2.16 23:58;
http://guancha.org〕


──────────────────────────────

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呼吁释放清水君、扬建利等政治犯

《中国政治民主人士(危难)救援会》


谨致: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事务处(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以下为:《中国政治民主人士(危难)救援会》发给贵机构的呼吁
信。

联合国秘书处(Secretary General)
尊敬的秘书长(安南;Mr. Kofi Annan)、
尊敬的诸位人权高级专员:女士/先生,您们好!

鉴于《联合国人权宣言》已成为人类家庭中人人共有资格享受的一切
自由权利标准,也是人类人人有资格共同享受这个人权宣言所载的一
切权利和自由。并受到全世界的普遍认同和欢迎。

鉴于当今中国政府早已成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并在1988年也已签
署《反酷刑国际公约》,2001年已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
公约》。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国际公约》。

然而,举世共睹中国政府至今不但没有履行以上公约内容的规定和相
关职责,甚至还任意践踏《联合国人权宣言》所赋予人类家庭成员所
固有尊严及其平等不移的权利。至今仍一如既往的无视和侮蔑人权的
行经已发展为野蛮暴行。

众所周知:中国现政府并不是中国公民所自由选举的政府,它为维护
自己的独裁统治。仅在2003年的一年中就有50多名网络自由作者因不
同政治观点和言论而关入狱中。

现实的结果是举世也都看的到的,至今在东方的中国社会依然还停留
在封建独裁统治的状态之下。而时下,做为一个奉公守法,宣传民主
自由思想的中国公民都丧失去自由回归自己祖国的权利,即使回去就
要承受被关入监狱失去自由的后果,那么世界也都看的清楚,中国是
个什么样的主权国家。

最新的典型事件是:

2003年的9月13日中国国家安全机关,因中国公民黄金秋在中国境外
互联网上组织《中国爱国民主党》,并宣传和平的爱国民主思想,而
在中国连云港市被秘密逮捕,至今关押在秘密地点。而同样为中国公
民在美国的扬建利博士也因“类似”原因被中国政府关押至今已达
680多天。

以上的事实是全世界爱好民主和平人士所不能接受的罪行,是对人权
自由最严重的践踏。

在此我们谨代表世界各地和各阶层的民意联名向《联合国》紧急呼
吁:

请联合国人权事务机构官员,出于职责的权利,协助和督促中国政府
领导人,认真对待与尊重《联合国》相关的人权公约,促使黄金秋、
扬建利两位先生和其他更多在中国监狱中的中国政治犯早日获得自由
与家人团聚,并尊重其本该享有的《联合国人权宣言》所赋予的自由
权利。

谨此感谢!

《中国政治民主人士(危难)救援会》
周育田

附件1:呼吁营救人员名单和身分介绍。
附件2:呼吁信签名名单和说明。
附件4:营救名单包括:王炳章、陈少文、黄琦、徐伟、靳海科、
    扬子立、张宏海、杜导斌、欧阳懿、颜均。

请所有关心中国民主进步的人士参加签名,谢谢您!
也请所有民运人士、网友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zytzfl@yahoo.com.ca


──────────────────────────────

也许没有人,比我更爱国

张林


我曾经是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因为那时候我把国家等同于人民,
等同于我唯一会使用的中文,等同于我们悠久的传统文化,等同于与
这个国家有关的一切。

我在美国的时候,虽然用心观察美国,却与那些强烈追求美国化的华
人不同,我反而担心自己变成一个美国人,更害怕自己变成一个什么
也不是的边缘人。而后来我发现,我什么也不会变,无论走到哪里,
无论过多久,我仍然是一个中国人。后来我想,犹太人在亡国之后两
千年里都没有改变,我们中国人又怎么可能在几百年里,甚至几十年
里改变?

后来我有机会接触移居国外几百年的华人,特别是东南亚的华人,发
觉他们从长相到思维方式,几乎没有太大变化,跟我们几乎没什么不
同,我才更加相信,他们仍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即使再过几百
年,他们也仍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可能与我的思想有关,我还碰到一个奇怪的问题,就是我怎么也学不
进去英语,从初一到大学毕业,后来我又多次自学英语,到美国也去
听过英语课,但就是学不进去。很久我才得出结论,我的中国情结太
重了,缠得太死了;我的中国脑壳太坚硬太顽固了,此生此世,我只
有做一个100%纯粹的中国人了!

虽然我也曾做过“大中国”梦,但是现在看来,那既愚妄又可笑,实
在太自不量力了。现在我有三个原则。

第一是我们不能让我们的邻居吃亏,不能对不起人家,不能使用武力
强迫人家。尤其是在现代,人类早已进入文明时期,我们怎么可以滥
用武力?

第二个原则是,我们得有能力、有资格去管理人家,有把握给人家带
来好处。而事实上,现在世界上最无能的政治管理者,莫过于我们中
国人了。我们总是吵成一团,我们总是胡闹一气,我们连我们的家
园,被来自西方的破落邪教-马克思主义,糟蹋得一塌糊涂,我们都
无可奈何,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想别的?

我们汉人,千万不要忘了,400年来,我们先是作了满清276年的奴
才,然后就打了38年内战,然后又做了共产党的奴隶。一直到现在,
我们还是奴隶身分!混得好一点的,享受一点做人权利的,也不过是
逃到海外,在外国人的武力庇护下,做一个逃亡奴隶!

看看人类历史,还有比我们更可悲的一个民族吗?人数又是这么多,
这么老大的一个民族!

所以我们要保持清醒,首先要自省,其次要争取自治。修好身,齐好
家,然后再考虑去平天下吧。

第三个原则是,人家要愿意与我们合作。即使我们中国人再过几十
年,甚至几百年,修好了身,齐好了家,能够自立了,那也不能依仗
人多势众去欺负别人,过去的法西斯主义者都是走的这条路,那不仅
疯狂邪恶,更是一条死路。

共产党连续50多年的奴役,已经把中国人改造成了人类最无耻、最无
能的一群原始人。我们从西方学到的一切,加工业和电话电视电脑,
都是极脆弱的,一场内乱就会毁掉大半。到时候,疯狂的农民武装集
团会带着刻骨仇恨,再混战几十年,情形有点象美军未进入之前的阿
富汗,或现在的索马里,乱得不成样子。我们必须清醒的是,我们中
国人目前的政治能力并不比这两个民族更强,可能更差劲。

按照目前中国的政治走向,十有八九会是这个崩溃的结果。而中共政
权崩溃后的政治真空,比阿共和索共崩溃后的政权真空,还要严重得
多。他们还有宗教维系一点人心和人性,中国人还有什么理由,不象
毛泽东那样不择手段,彼此打个你死我活?

美军一看索马里人那么堕落,民兵混在老百姓里作战,拿老百姓当人
肉盾牌,马上就撤出来了,任由他们堕落好了。中国这么大,人口这
么多,谁敢进来维持秩序?谁有那么多钱?以前中国人还拼命抗日,
以后恐怕哀求日本人出兵中国维持秩序,人家都不干!

改革开放以来,自愿去日本作亡国奴,死皮赖脸赖在日本的汉奸还少
吗?尤其是一些漂亮的上海女人!

即使现在,到了这个程度,共产党突然意识到了这个可悲结局,决心
进行政治变革,实行民主选举,恐怕都来不及挽救中国分崩离析的局
面了。

中国人的政治诉求积累得太多了,仇恨太深了,一旦释放出来,很长
一段时间的政治混乱是难以避免的。不管是共产党,还是民主阵营,
大家都会焦头烂额。其对立、吵闹与打斗程度,比台湾要严重10倍以
上。

同样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会释放政治能量,会象俄罗斯各民族
地区那样纷纷要求独立。共产党肯定执意镇压,打下去的结果也必然
是两败俱伤,而且肯定会象车臣一样没有结束之日,从而拖累整个国
家。就算共产党不想镇压,对立阵营的大批民族主义者也会围攻施
压,迫使他打。那时候还会面临国际制裁,经济危机,稍有不慎,更
可能全国大乱,各自为政,内战大开打。

长期从事民运的经历,使我痛苦地认识到,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生活
方式,离现代人类文明的距离是很遥远的。短时间内,几乎没有什么
办法,能让中国人建立公平公正的合作关系。人人都想投机取巧,不
肯遵守游戏规则。只要没有警察维持秩序,只要失去暴力威胁,就会
彼此打得你死我活,天昏地暗。

所以为中国人计,我们还是尽量减少我们的负担,主动让那些少数民
族地区高度自治,如果他们执意独立,那就讨价还价,要求对方保证
汉族人的权利就行了。

退一步进两步,回过头来,先全力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把我们的家
园治理好。

如果我们真有能力建立符合人民利益和要求的民主政治,把中国人连
续积累了两千多年的,唯一可以真正傲视天下的商业奇能释放出来,
象台湾那样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象台商那样高速积累财富,以我们
庞大的人口基数,我们完全有能力先在经济上富裕起来。

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到那时候,我们可以拿出钱来帮助邻居,并慷
慨地允许他们自由地前来中国工作定居。中国周边的国家、民族肯定
会纷纷与我们结盟,就象东欧列国全力奔向美欧怀抱一样,那时候,
我们还要跟他再讨价还价呢!

而如果我们注定是个不可救药的劣等民族,那我们又何必连累别人
呢?还不如积点德,让人家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更好。

英国人管理香港,至少还庇护了几百万华人,使他们享受自由发展的
权利,而没有遭受共产主义的祸害。

(2004.2.12于安徽)

〔转载自《议报》2004.2.16;http://chinaeweekly.com/〕


──────────────────────────────

考量香港民主不能鼠目寸光

郑永年


近来有关香港民主化的问题成了内地和香港关系的一个焦点。问题似
乎很简单。香港人至少是很大一部分人要求加速香港民主化的进程,
而大陆方面坚持渐进式的民主。初一看,这不是一个要不要民主的问
题,而只是民主化的速度问题。

大陆方面从来就没有否认要在香港实行民主政治。两地争论的是以什
么样的方式和在什么时候启动民主化进程的问题。这种争论实际上反
映的是两地将会发展成一种什么样的政治关系的问题。

内地考量的主要是“一国”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大陆方面强调的
是,在“一国”的制度下,香港的民主化必须考量到大陆情况。就是
说,香港不能自主地启动民主化进程。确切地说,大陆要掌握香港民
主化进程的主导权。

在这个思维构架内,香港的民主化问题具有了主权问题的内涵。香港
的任何形式的政治发展都不能离开“一国”这个“主权”概念。

很自然,在主权概念下,一些人不免表现出一种很强的倾向性,即把
香港人的民主化要求和“不爱国”甚至“分离”联系起来。

另一方面,香港内部也有其本身的政治较量。尽管还没有民主化,但
政治多元主义已经成为现实,并且这种政治多元主义即使在香港现存
的政治构架内也是可以合法地表现出来。这和即使有多元政治利益,
也不能得到合法的表达的大陆不同。

政治利益的多元性也是香港民主化的主要动力。不过,这里就出现了
一个微妙的问题。民主派或者其他要求民主的人士在某种意义上说就
是要扮演一个“在野党”的角色。而“在野党”是要挑战特区政府
的。

§§“一国”力量大于“两制”

如果在民主的环境下,这样一种挑战无疑是正常的。但在香港现在的
环境下,挑战特区政府很容易被等同为挑战中央政府,甚至“一国”
原则。

原因很简单,这是由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两者之间的关系决定的。两
地有关民主化的争论已经有了一段时间,这种争论似乎没完没了,不
会在短期内有一个结果。从迄今为止两地交锋的情况来看,如果这个
问题得不到解决,两地的政治关系有可能向消极的方向发展。

很明显,如果大陆方面坚持不容许香港加快其民主化进程,大陆肯定
是会成功的,而香港民主人士的成功希望可以说非常渺茫。

随着两地经济整合度越来越高,大陆对香港的影响越来越大,并且越
来越对香港构成制约。就是说,“一国”与“两制”之间并不均衡,
“一国”的力量远远大于“两制”的力量。

但另一方面,因为香港政治多元利益的现实,民主人士对民主的诉求
不会中断,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很容易演变成为争取民主的斗
争,甚至是激进化,转化成街头政治。如此,两地关系就会向恶性方
向发展。

香港的民主化问题不是一个学术问题,甚至也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
而是政治问题。要不要启动香港的民主化进程和什么时候启动,这是
政治决策。而政治决策要由最高领导层来决定。

官僚(或者官僚学者)层面的争论往往只会是一些鼠目寸光的事情,
经常着眼于一些眼前的利益,例如在和香港交锋中谁赢得了利益,赢
得了多少的利益之类的东西。甚至争论香港的问题是“民主”、“民
生”还是“特首”的问题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各方面都能够找得到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根据,大家可以各说各的。即
使解决了民生问题,民主化的问题还是会在那里。当然,也不是说,
民主化就能解决民生问题了。民生、民主问题一直会是香港政治的中
心。如果官僚阶层着眼的是一些具体的利益,那么最高领导层着眼的
必须是香港民主化的大局。

§§应为解决台湾问题铺路

香港的回归完成了国家统一的大局。现在的大局就是“一国两制”的
生存和发展。如果台湾问题要得到和平的解决,特别是要在“一国两
制”的构架内得到解决,香港民主化是个关键。

现在看来,台湾问题和台湾的民主化相关。但不能因为台湾民主化导
致分离力量的崛起就恐惧香港的民主化。很难想象,在“一国两制”
的政治构架下,香港的民主化会导向分离主义。

理性的选择应当是利用香港的民主化来为以“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
题铺路。再者,也必须把香港的民主化提高到中国国际战略的高度。
香港的民主化也是中国国际形象问题。

不管民主政治有多大的消极面,迄今没有一个国家拒绝民主的价值,
也没有一个国家不接受民主而可以成为大国,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一个
大国角色。

尽管中国已经在崛起,但没有任何有效的软力量。当大陆本身的民主
化困难重重的时候,没有理由来想各种办法来阻止具有良好条件的香
港启动民主化。而对国际社会来说,香港的民主化的启动不仅意味着
最高领导层对民主的接受,而且也是中国总体民主化进程的开始。

延迟甚至阻止香港民主化会是一个非理性的决策。相反,大陆必须扮
演一个主导的角色,积极地和香港各方面的力量协商,确立一个民主
化的议程。

议程的确立并不是说民主的到位。民主化不是一夜间所能造成的,它
是一个复杂的政治过程,各方面的利益都要涉及其中。只要是利益参
与型的,任何一派政治力量都不可能单一地主导香港的民主进程。这
才是渐进的模式。

但确立民主化议程的正面意义非凡。它会让香港人看到一个希望,让
两地关系走上一个良性的互动,让香港在中国总体民主化过程中扮演
一个重要的角色,也让国际社会看到一个民主中国的希望。

〔转载自《新世纪网》2004.2.17 03:30;
http://www.ncn.org/zwgInfo/index.asp〕


──────────────────────────────

胡温新政新在哪里?

刘宾雁


自从中共新领导上台以来,海内外关心中国前途的人,莫不翘首以
待,因而才有所谓胡温新政的说法。不过时间久了,不免就感到困
惑,“怎么还不见新政的踪影呢?”于是就只能胡猜了。恐怕是阻力
太大,江泽民一派就在制肘吧?但是也有人怀疑,江泽民真就有那么
大的力量吗?这就使我回想起25年前邓小平开始改革时候的情况。

邓小平在1989年“6.4”事件上有多大责任,我们暂时可以不做论
断,但是他在中国改革上的贡献,恐怕很多人还缺乏足够的估计。必
须了解从四人帮垮台到整个1980年代中国的政治环境才能估量邓小平
需要有多大的胆量和智慧,才能迈出改革的第一步、又能使它曲曲折
折行进而不至触礁。我虽然经历过那个年代,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当年
对那个阻力之大估计不足。反对四人帮,可以有一条很长的统一战
线。但是纠正毛泽东时代的错误,阻力就太大了。文革后期以来官复
原职的老干部,10个有9个反对。一点也不奇怪,毛泽东的所有错误
政策,都是他们亲手执行的,其中很多人还就是在这中间一级一级升
上来的。同时,现行制度也在保护著他们的利益。同时,四人帮的残
余势力,从省委到基层还远未清除。1981年我去山东采访,就被当
地四人帮势力认为是胡耀邦派下来整他们的,结果就出现一封匿名
信,疯狂地咒骂邓小平胡耀邦,把他们比作历史上几个朝代的奸臣,
咬牙切齿,杀气腾腾。那就是沂南县和山东省委合作的产物。后来我
又去了辽宁省。四人帮已经把县委书记以上的领导班子都配备好了,
据他们自己交待,江青一旦上台,那就一个人也不需要换了。所谓
“受四人帮残酷迫害的革命老干部”和四人帮分子往往穿一条裤子,
这个现象在辽宁特别明显。这两种人合起伙来反对改革,就不奇怪
了。

元老中间,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反对改革的。胡耀邦的地位就没有一天
安稳过,连邓小平也不能不迁就他们。除了人所共知的1981、1983、
1987三次政治大地震以外,1982年12大前夕还破获过一次军内保守势
力企图在代表大会上搞政变的阴谋,1985年保守派的另一次进攻,逼
得胡耀邦不得不节节后退,直到必须发表文章表示新闻界好不容易得
到的一点自由也要收回。这两件事很多党内的人也不知真相。现在的
情况如何呢?保守派的老家伙里还没死的,只剩下一个薄一波了。他
不是个好人,但是现在太老了,想兴风作浪也力不从心了。因而,胡
锦涛就比邓小平和胡耀邦自由多了。江泽民究竟有多大本事?何况很
多事他要反对的话,必须师出有名。比如说赵紫阳的处境吧,人失去
自由已经15年了,到现在他的儿子去看父母每月还只准许一次,还必
须经过批准,为改善一下赵紫阳的处境,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也不
费多大力气的。另一件令人不解的事,是两位新人上台之后,有些人
的写作自由非但没有扩大,反而更加缩小了。比如前中组部部长李
锐,本来是能够在国内出书的,据说现在连发表文章都不准许了。至
于另一些老人,北京的胡绩伟、何家栋,上海的冯英子等等,也属于
名字不能在报刊上出现的。改变这种情况,会有多大危险呢?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转载自《大纪元》2004.2.16 11:25;
http://www.epochtimes.com/gb/ncnews.htm〕


──────────────────────────────

《人权B公约》何时来到我们生活中?

傅国涌


“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
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将向中国全国人大提交批准该公约的建
议。”

自从1月27日胡锦涛在法国国民议会演讲时郑重其事地向世界作出这
样的承诺后,国内媒体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
《人权B公约》)的报道骤然多了起来,我手头就有两份报纸,一是
2月13日《报刊文摘》以《中国公民权利的重诺与自信——解读人权
〈B公约〉》为题转摘了《新闻周刊》第4期的专稿。同一天,《文
汇读书周报》头版头条就是《〈人权B公约〉权威评注本中文版面世
》的报道。

继1997年10月27日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即《人
权A公约》)之后,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又在《人权B公约》
上签了字,不过至今5年多过去了,尚未提交全国人大批准。胡锦涛
在法国的讲话迅速出口转内销,似乎带来了某种希望。联系到“国家
尊重与保障人权”即将写入宪法,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限制政府权
力、保障公民权利的《人权B公约》早日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这一“公约”确保——“人人有权享有身体自由及人身安全。”“人
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
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
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人人有自由结社
之权利,包括为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组织及加入工会之权利。”……考
虑到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批准了《人权A公约》之后,我们并未
赢得该公约所保障的组织工会、罢工等权利,我们也完全有理由怀
疑,即使《人权B公约》被批准后,我们的上述权利、自由真的能得
到保障。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争取这些权利、自由的任何机会,放
弃这些天赋的人权。《世界人权宣言》开宗明义讲得明白,自由言
论、自由信仰、免于恐惧、免于贫困是人类最高的诉求。这一切本来
都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不是任何政府所能赐予的,A、B两
公约前言无不确认它们“源于天赋人格尊严”。

可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权利却几乎被剥夺殆尽。在这个意义上,我愿意
对胡锦涛先生在法国作出的承诺表示善意的肯定。

最近《改革》杂志发表当红策士康晓光的访谈录,尽管他斩钉截铁地
得出了“市场经济、精英结盟、权威政治”这3条“十年不变”的结
论,但他同时也指出有3条要“变”:一是“对市民社会的控制要逐
步开放,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应该兑现。”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
度,保障大众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向一个人道社会迈进,至少是“有
节制地压榨,可持续地掠夺。”三是“政府和知识界应共同努力为民
族寻找精神的家园。”

康晓光所说“不变”的3条无非老调重弹,没有新意,但他说的
“变”的3条倒是有些新鲜,如果说第3条有些模糊,那么第2条说的
是赤裸裸的大实话,至于第1条则几乎和人权入宪、和胡锦涛有关
《人权B公约》的承诺相对接,也确实泄露了“未来十年”变革的某
些“天机”。

在我看来,既然这一条要“变”,那么前面“不变”的3条中最起码
“权威政治”这一条就得变。所谓的“权威政治”正是建立在无限权
力和无条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的基础之上,要把宪
法、《人权B公约》赋予公民的权利还给我们,旧式的“权威政治”
就必须变,这是不容置疑的,也是大势所趋。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即
将公布《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在10年内建成“法治政府”
的时间表,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这一消息来看,“权威政
治”也面临变革。康晓光说“政府和知识界应共同努力为民族寻找精
神的家园。”我认为,要找到真正的“精神家园”,首先就是从《人
权B公约》出发,将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还给每个
人。遗憾的是,我们还无法知道《人权B公约》到底何时才能来到我
们的生活中。

(作者为自由撰稿人,居中国。)

〔转载自《观察》2004.2.16 00:00;http://guancha.org〕


──────────────────────────────

人间官员多不安宁中共吃皇粮无理由
──五评《中国农民调查》

晨海


中共统治50年来,万般皆下品、唯有当官好。在“为人民币服务”的
宗旨下,官僚机构无限膨胀、官吏人数无限增加。

在中国,如果说有什么可称上“与时俱进”,那就是官吏人数!

《中国农村调查》透露:“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1979年是279
万人,1989年则上升为543万人。其中上升最快,几尽失控的,当数
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的机构与人员,在‘不断的精简’之中至少增长
了10倍!到了1997年,我国在编的党政干部便达到了800多万人,而
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126万9千人大体相当。这期
间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

从1987年到1998年,仅仅11年中,官民之间的比例竟从“67比1”上
升到“40比1”,即40个老百姓要养一个官员。这还不包括农村教
师,“事实却是,在农民负担中相当一部分是农村教师的工资。所
以、究竟是多少个农民养活一个干部?不得而知。”(此段话见人民
文学出版社全文本。)

《中国农民调查》引用了一句农民的话:“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
草帽”,我给它改了一个字:“几十顶大盖帽吃着一顶破草帽”。

对此,该书形容说:现在的政府就象宇宙中的一个大“黑洞”,黑洞
在不停地澎胀,越来越多地吞噬着太空中的物质。“直到把周围的物
质吸食殆尽,它才会停止运动,最终消失。”(此段话也被《当代》
删了,另见全文本。)

显然,中共官吏已多如牛毛,成为中国人民的吸血虫!

安徽省副省长张平承认:“吃皇粮:横向看,超过了任何国家;纵向
看,超过了历朝历代。你说我们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吗?养不起,最后
只有转向老百姓去敛财,搜刮民脂民膏,横征暴敛。”

如果说,压在全中国人民头上有三座大山的话,这三座大山就是吃皇
粮的中共党、政、军官吏。这三座大山50年来吃尽了人民的血汗!

《中国农民调查》引用了一首打油诗:“天上星多月不明,地上坑多
路不平,人间官多不安宁”

我增加了一句:中共吃皇粮无理由。打油诗变成:人间官员多不安
宁,中共吃皇粮无理由。

因为我发现:中国官吏已够多了,又加上中共一党的党官、党务人员
要由中国人民白白提供工资和吃喝玩乐与享受,更加让老百姓雪上加
霜、不堪其剥削压榨。

多年来我─直在思考:中共的各地的各部门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常
委、委员等中共干部,只是为中共中央工作,专搞中共的党务,凭什
么算“公务员”?

中共党官凭什么向国家领工资?

中共党官凭什么要由全国百姓纳税人交款养活?

全世界各国有多少政党?有多少党派?哪里有哪一个国家有哪一个政
党说它的党务算公务?有哪─个党派的干部敢向国家政府拿工资?

政党这玩意儿,什么时候成了公务?党员这玩意儿,什么时候变成公
务员?

于是中国政权机构设置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重复:全部分为两套班
子,一个中共党委、一个政府。

可怜的中国人民够穷了,竟要加倍负担“两套班子”的官吏费用!

这增加一倍的官吏开支,足够供多少农村孩子上中学上大学?足够使
多少农民脱贫?

虽说有部分是兼职,例如市委书记兼市长。但是只搞中共党务的那一
套人马,却是中国政府的肿瘤和寄生虫!是中国人民身上的肿瘤与寄
生虫!

号称要在全世界搞共产主义、要消灭一切寄生虫的共产党人,却带头
让自己的─党人士、一帮人马全成了彻头彻尾的寄生虫!岂非咄咄怪
事?!

按97年的数字,在编的中共党政干部800多万人,其中中共党员起码
占─半?这400多万中共党务官员年薪不要算多,仅算2万元,每年就
要强迫国家与人民掏出800多亿元养活他们。

我查了─下中国的法律条文,也从来没有一条明文规定“在中国搞政
党搞党务称上公务”!

所以,中共党官在中国拿公务员工资、享受同级的公务员官员待遇,
完全是违法所得、是非法收入。

不要说应依法追回这些中共党官50年来的非法收入,赴码从现在起,
国家与政府应立即停止向中共党官、党务人员发放工资,并收回小轿
车等“公务用车”。

是的,谁生的孩子谁家养,谁家的孩子谁家抱。既然中共党官只为中
共干活,中共也向党员收党费,就应由中共组织为中共党官付工资。
这党官工资只能由党费解决,这才是合情合理的。

而由国家绐中共党官、党务人员发工资,是毫无理由的。

《中国农民调查》仅指出乡镇农村官员过多的问题,而没有涉及中共
一党(包括其豢养的几个“民主党派”花瓶)将党务费用、党官享受
与工资等全部强加在全中国人民身上的更加严重的问题。为此,我深
入─步提出: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耍大量削减乡镇农村官员人数。为
了减轻全中国人民的负担,也应全部削减中共─党所非法霸占的公务
员工资与公务官员待遇!

就象国际歌唱的:“一旦把那些寄生虫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才能照
遍全球!”

这是我为《中国农民调查》所作的第5个注解,其余注解待续。


──────────────────────────────

中国“愤青”,为谁愤怒?

白夜


§§“愤青”何许人也?

近几年来,中国大大陆年轻一代中出现了一个“愤青”群体,知识界
则出了一个“新左派”。二者一俗一雅,血脉相通,相互呼应,都以
反帝反霸自诩,颇为慷慨激昂。

“愤青”,顾名思义,愤怒青年也。对什么愤怒呢?如果是对一切不
公和不义愤怒,他们就是使社会进步的批判力量,这样的“愤青”值
得人尊重。但颇有一类“愤青”,目光好象特别高远,越过浩淼大海
怒目瞪视美帝、日本鬼子;穿过千山万水深情注视南联盟、阿富汗、
伊拉克──反帝、反霸当然并不错,但使我感到奇怪的是他们面对自
己脚下这片热土上发生的丑恶与不公,却顿失慷慨激昂之气,如参禅
入静一般默不作声,或支支吾吾语焉不详。这是为什么呢?

§§“帮忙”和“帮闲”

如果是怕被“伟光正”(“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在大陆
网上的“尊讳”)收拾,那我可以理解,毕竟不是人人愿当烈士;如
果是从小被党熏陶,至今脑中党国不分,把紧跟党的舆论导向错当成
爱国豪情,那我在哀愚的同时又有些同情;但如果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就是一种掩人耳目的为虎作伥,令人厌恶。要知道,转移人民的视
线和愤怒,掩饰自身的腐败和丑恶,向来正中专制政权下怀,是“伟
光正”求之不得的。

是的,美帝蛮横霸道,包围遏制我国;日本阴险狡黠,亡我之心不死
──民主国家如此,则民主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见党实行专政、不
搞民主无可厚非;全球资本及其市场活动是中国的罪恶之源──因此
专制政府及制度似可以不对腐败和不公负责,避开千夫所指──好一
个金蝉脱壳啊!以上“愤青”言论和“新左派”论点及其潜台词导
向,可以让谁拈花微笑呢?

因此,“爱国愤青”大叫大嚷没事,而“不锈钢老鼠”刘荻关心政治
文化生态就被秘密逮捕;“新左派”学者们慷慨激昂之余在现体制下
悠哉优哉,人本主义自由派学者却横遭打压。这绝非偶然,谁是自己
自觉或不自觉的“帮忙”和“帮闲”,谁犯禁不利于自己,专制力量
心里跟明镜似的。

近日我给一个中国大陆网站投稿遭拒,并受到网站站长,一位“愤
青”诗人的苦口教训。我受其触动也回敬一信。我与他本素不相识,
信中无私人内容而只有观点的交锋,有一定的公共性,现隐其真名,
将两信作为一种观点交锋发表如下,供各位海内外朋友一睹中国“愤
青”的风采,并做出自己的分析判断。

§§来自中国“愤青”诗人的一封信

白夜先生:

文章看到了。感谢你关注本网!关于民主的话题,也许你是对的,但
是,如果象美国这种标榜最民主的国家,居然敢肆意地践踏国际关系
准则,恃强凌弱,我们对他们所鼓吹的“民主”还感兴趣吗?看看俄
罗斯和南联盟现在的惨状,让我们如何相信他们所鼓吹的“民主”不
是损人利己的卑鄙勾当?

世界的财富是一定的,富国是靠剥削穷国而发财的。想当年,英国人
用玻璃珠换取印第安人的土地时,他们想过自己手段的卑鄙吗?美
国、英国、日本的富裕均是靠掠夺中国和其他国家而起家的,现在这
些强盗的后裔打着手机、开着宝马就自以为自己是“文明人”了,其
实他们的动物本能象癫闲病一样在时常发作──美国对内民主对外霸
权,日本首相和官员参拜供奉二战战犯的靖国神社,英国大英图书馆
说贩卖鸦片的东印度公司是全球化的先驱……等等,这都是他们的返
祖现象!中国虽不富裕,但中华文明的和平共处(中庸之道)精神是
世界的典范,中国人天性善良,这才是人的本质。中国近200年为什
么从辉煌走向衰落,政府腐败无能并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日本
等野蛮国家的侵略和掠夺!

我不知道你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或华裔,你文章的观点实在不敢沟
通。如果你是韩国人,说实话,你用韩国的例子来跟我谈民主、自
由,并不能说明民主、自由的真正含义。在自己的国土上驻扎美国军
队当二等公民,还谈什么民主、自由?如果你的民主、自由真有用,
你们的游行为何没有把美国军队撵走啊?糟蹋女生的美国大兵你们的
法院为何没有管辖权啊?

如果你是中国人或者华裔,这样讲话只能证明你只看到了他们美好的
一面,中国不美好的一面。中华文明为何历5,000年而依然存在,这
本身就是很好的答案!象美国,日本这样的强盗暴发户,它们是无法
理解的!中国人历经近200年的磨难,已经觉醒,新中国建立也才50
多年,所以我们坚信我们有更美好的未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不
可阻挡的历史洪流!

你的朋友,诗人

王卫东(非真名)
2003年8月3日

§§一个韩籍中国人的回信

王先生:

谢谢您的回复。我理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以为不必跟
美国扯在一起,中国人民要求公民权利不仰赖美国的赞成或反对,可
谢绝美国的插手。美国对外霸道,不意味着中国人民就失去了追求公
民尊严的权利,二者不要混为一谈。

象您作为一名热血爱国诗人,竟“实在不敢”(您的原话)对自己国
家的政治民主状况畅所欲言,普通中国公民权利的缺失状况可见一
斑。

使孙志刚冤死的制度尽快改正,使造成非典蔓延的制度性说谎得到纠
正,新闻媒体成为民众的喉舌,这只会使中国更强大,更受人尊重而
不是相反。东欧自“变色”后至今有了很好的恢复,苏联在二站中武
力合并的国家本来就不是它的领土,俄罗斯的衰弱不是因为实行了民
主,而是民主水平和操作技术差,国家财产被强人政要钻空子巧取豪
夺了。

对您的“善良”论也不敢苟同。中国人善良,那国土怎么能从两千年
前的黄土高原、中原一带扩大到南沙群岛呢?唐朝国力鼎盛,开疆辟
土,八方来贡,您是否应斥之为霸权主义,丧尽天良呢?清朝作为拥
有军队的主权大国,在遭遇侵略为何无还手之力?而小国日本遭遇侵
略后马上改革,明治维新,就把侵略者全送走了。您苦心为清政府的
腐败无能、不求上进辩护不知是为什么?

我是一个韩籍中国人,但我不欣赏您讥笑韩国民众争取民族权利的斗
争,即使这斗争还远未成功。韩国国土只有中国的96分之一,跟朝鲜
合在一起也只有中国的43分之一,这个小国与中、日、俄三大国为邻
而存在至今,我以为是难能可贵的,比之西藏君应有所悟。当然它历
史上曾长期是中国的属国,比美、韩之间的宗主关系有过之而无不
及,对中国要称“臣”,甚至要选美女送给明朝的皇帝享用(明十三
陵埋有其遗骨)。历史上中国在有能力有条件的时候对周边国家一样
占领的占领,让其在地图上消失,或屈其

为属国或势力范围,对此您有何评价?不能简单地看历史,以为只有
中国是个被亏待的大善人。

同样不能因美军的存在就一笔抹杀韩国人民的民主斗争成果。我在韩
国生活了6年,在街上从没见过武装的美国士兵,他们的活动范围有
严格的限制。两位高中女生是在美军基地附近躲闪不及被装甲车意外
撞伤死亡,并非您所说的“糟踏”。虽类似交通事故,但韩国人民不
满美军司机的无罪获释,因此激发了抗议示威。示威趋激烈之时,美
舆论界提出撤走驻军,韩国上下顿时哑然,毕竟韩国的发展需要和平
的环境,韩国若独力应对朝鲜的军事机器,每个男人要象朝鲜男人那
样服5至6年的兵役,还有何时间和精力搞经济建设?但是,韩国人民
是不甘于此的,有条件时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送走美军。韩国人民可
以自由议政,有反美倾向的左翼人士也能当选总统,美国无权干涉。
这些权利都是长期跟专制政权斗争,以血肉之躯磨钝屠刀赢得的,您
有何资格报以嘲笑?

我何尝不知道中国的伟大,但满招损,谦受益,多看自己的不足,多
看别人的长处,才能上进,也是一种充满自信的博大胸怀。我身在国
外写文多着眼于中国的不足之处及如何改正也在于此。象清政府那样
以天朝大国、文化优越自居,其下场君是知道的。同样也不要在自己
国家被欺负而愤愤不平的同时,蔑视其它处于于弱势的国家,这是互
相矛盾的。

我也期待中国的强大,但中国的富强不是喊口号“坚信”(您的原
话)出来的,更不是义愤填膺大骂美日就能骂出来。中国存在一个大
学生在街上走着就能被抓走,热血诗人连议论国事的权利也缺失的制
度,而人们如果不思积极改变这种长满恶瘤的制度,谈何复兴?您说
中国人民已经“觉醒”,我也希望如此,但从您的认识水平来看,
“觉醒”还任重道远,不能过分乐观。

您的思维方式似乎紧跟党的舆论导向,这种方式可以保证您是一个让
党放心的良民,却不能算是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知识分子。

白夜
敬上
2003年8月5日

(作者简介:在韩中国人,韩国圣公会大学中文中國學系原语民教
授。)

〔转载自《观察》2003年8月;http://guancha.org。
提供者:白夜〕


──────────────────────────────

支那人,中国人和亚洲人

老生


我在日本10几年,一直对“支那”的称呼被中国大陆定评为是对中国
的蔑称的说法困惑不解。

§§“支那”的含义

只要你走在日本的街头巷尾,经常会有很多挂有“支那面”的面食店
招牌映入眼帘;你要去图书馆查一点有关中国的人文社会学的资料,
稍微古旧一点的都称作是“支那学”,旨在对中国的言语、文化、历
史的研究,还有什么“支那文学”、“支那哲学”之类的书名比比皆
是。大凡做生意、做学问的人都相对比较敏感,如果“支那”是一个
不受欢迎的称呼的话,谁还会把它当作自己做生意的招牌、辛勤耕耘
的书名呢?

学者著书用“支那”兴许只是针对这个区域而言,但是面店老板也挂
“支那”招牌,并不因为店里的面是从远方的中国运来的,无非是要
告诉顾客:我的店是正宗的,是老字号,质量保证过关。兴许它是挂
羊头卖狗肉也不一定,但是,这个“支那”代表着信誉和信赖。

听一位日本老人介绍,日本有一种绢织物,叫“缩缅”,和中国浙江
省出产的绉绸一样,所以浙江的绉绸就被称为“支那缩缅”。不过那
时的浙江出产的绉绸,在质量上胜过日本缩缅,所以,商人要想尽快
把货脱手,就不敢说自己的绢织物是日本产,而谎说是“支那缩
缅”。此例可见当时冠以“支那”之名的东西,也有过声誉远高于日
本货的时候。

我再想举个例子。我的一个学中文的学生的父亲生前是著名书法家。
据说,他喜用的箱子就叫“支那箱”,是年轻时两度留学中国在中国
买的,牢固,耐用。而他那个年代的日本人(就是现在7、80岁以上
的,东京都石原知事也包括在内)并无好恶之分,都习惯称中国为
“支那”。这位书法家给自己的外孙女起的名字叫志奈子。志奈,在
日文里发音和“支那”是一样的。起志奈子的理由,一是对中国的怀
念,一是志奈或支那在日文里发音很悦耳。

由此可见,认为把中国称作“支那”就是蔑称的说法,是否是中国大
陆的误解,抑或是武断?

但是,为什么日本人要称中国为“支那”,而不用“中国”或“中
华”呢?为此,请看字典上对“支那”和“中国”的解释。

§关于“支那”一词

《辞海》“支那”:古代印度、希腊和罗马等地人称中国为China、
Thina、Sinae等,或以为皆是秦国的“秦”字的对音,后在佛教经籍
中译作支那、至那或脂那等。近代日本称中国为支那。“秦人”:我
国秦代统一全国开展对外交通,北方和西方的邻族往往就称中国人为
秦人。

《辞源》“支那”:古代某些国家对中国的别称。也作脂那、至那、
震旦、真丹。

梵文Cina在印度出现后,向西方传播,经由中亚到欧洲,进入英语,
逐步演变为今天英语中的“China”。罗马传教士卫匡国在1655年最
早提出China是秦国的“秦”的译音。在China一词出现前,欧洲对中
国的称呼基本上都来自Cina的读音,只是根据不同的语言稍有差异。
梵文Cina向东方传播,进入中国和日本,译音为“支那”、“脂
那”、“震旦”等。

§§“中国”一词是什么

一般来说,是古代称黄河流域一带汉族最初兴起的地方。

众所周知,“中国”一词最早出现在诗经中,指京师、京都,后来指
汉族、华夏族居住地。当时中原汉族以外称为“四夷”,“东方一隅
为中国,余皆夷狄”,即惟我独尊,四周皆是未开化的民族。汉族、
华夏族居中,称“中国”,即中央之国。大约到十九世纪中叶,“中
国”一词才作为国家概念出现。辛亥革命正式把中国作为国号固定下
来,1911年10月11日,革命军在咨议局议定13条重要方针,其中第2
条即为“称中国为中华民国”。

“支那”由英文的China而来,英文的China由“秦国”的“秦”而
来。为什么能容纳欧美人称China,而不能容忍日本人称“支那”?

反过来,日本人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支那”一词的呢?

据日本辞书《广辞苑》解释,是从江户时代即公元1603年到第二次世
界大战为止。

日本对中国的称呼是随着中国王朝的更迭而相应改变的,“唐国”、
“大宋”、“大明”、“清国”等,这时候“中国”并没有被中国作
为正式的国名,所以,清朝以后,正是日本开始喜欢用外来语的时
候,称“支那”我想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

其二,此时日本人用“支那”,也许在心理上还有一个对“中国”或
“中华”称呼的反感吧。

上面已说了“中国”,即有中央之国之意,中原汉族以外称为“四
夷”。而在日本辞书上对“中华”又是怎么解释的呢?

《广辞苑》(第五版)上这样写着:在中国汉族面对周围在文化上落
后于自己的各少数民族(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而带有自己是位
于世界中央的意识的自称。

更有甚者,1930年,中华民国中央政治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并由国
民政府外交部照会日本政府。决议说,“中国政府中央政治会议鉴于
日本政府及其人民以‘支那’一词称呼中国,而日本政府致中国政府
的正式公文,亦称中国为‘大支那共和国’,认为‘支那’一词意义
极不明显,与现在之中国毫无关系,故敦促外交部须从速要求日本政
府,今后称呼中国,英文须写National Republic of China,中文须
写大中华民国。若日方公文使用‘支那’之类的文字,中国外交部可
断然拒绝接受。”

以后日本人又果真改称“支那”为“中国”“中华”。

§§重要的是自己尊重自己

所以,完全可以说,所谓“支那”是对中国的蔑称是毫无根据的说
法。不仅如此,可以说在日语中诸如对中国的蔑称可说几乎没有。相
反,我们的语言中,对日本的蔑称要丰富得多,“小日本”、“鬼
子”、“日本鬼”等,即使这样,也没听见日本人有什么抗议之声。
甚至,陈凯歌的电影《鬼子来了》照样能在日本的各大电影院公开放
映。而仅那么几个在中国的日本留学生演了几个小闹剧,就引起了几
千中国大学生的游行,甚至还去砸了人家的饭店。中国人不知从什么
时候开始,连幽默和玩笑也忘了。

不要在称呼上纠缠不清,别人称自己是“中国”就是尊重自己,称自
是“支那”就是蔑视自己。其实,重要的是自己尊重自己。

这10几年随着大陆的政策开放,在日本留学求职的中国人也越来越
多,其中不乏鱼目混珠,泥沙俱下,有不少人借着就学留学的名义,
来到这个法治之国,杀人、偷盗、抢劫、集体偷渡等,震动了日本举
国上下。他们不可思议,从5千年文明古国来的青年,居然会如此触
犯法律,杀人不眨眼。不久前,在福冈留学的几个中国留学生,仅仅
为了抢劫几万日圆,把这家日本人老少四口杀了,被杀的小男孩还不
到10岁,然后用铁块绑住,石沉大海,其残酷令人发指。

象这样的新闻每天都会出现在报章杂志电台电视上,虽然播音员是在
客观地报导新闻内容,但是,会产生一种“中国人”的称呼是对“中
国”的蔑称。

也许,在日本的很多中国人都有和我类似的沉重心情,所以去电台电
视台抗议,希望不要总报导中国人的负面形象。日本人也真乖,有时
就不直接用“中国人”这一词来报导新闻了,而改用“亚洲人”或者
是“外国人”这些含糊称法来报导触目惊心的外国人犯罪新闻。但即
使这样,大家也知道这是“中国人”干的,因为“中国人”在外国人
犯罪中占的比例最高。

所以,这最终还是改变不了中国人的负面形象,只要中国人不改变自
己的素质的话。

〔原载《动向》杂志2004年2月号。转载自《新世纪网》2004.2.16
13:26;http://www.ncn.org/zwgInfo/index.asp〕


──────────────────────────────

是廓清历史真相还是为暴政辩护?

程映虹


北京《读书》杂志去年11期刊登了一篇题为《廓清一个历史真相──
苏联三十年代大清洗人数考》的文章,作者是中国社科院的一位叫吴
恩远的苏联历史学家。文章引用了大量苏联解体后公布的历史材料说
明:在冷战时期西方历史学家和苏联持不同政见者对斯大林大清洗时
期被杀害的人数的估计是夸大的。这些历史学家中特别被作者批评的
是英国历史学家罗伯特.康奎斯特、苏联持不同政见者麦德维杰夫和
索尔仁尼琴,以及苏联国防部历史学家沃尔戈科诺夫。

康奎斯特1968年出版的《大恐怖》是西方史学界第一部比较系统地研
究苏联在斯大林时期政治镇压的作品,可以说是西方在那个年代研究
斯大林暴政的代表作。康奎斯特的估计是从1936到1938年至少有600
万人被捕,300万人被处死,200万人被埋葬在集中营。康奎斯特的这
本书被翻译成数十种文字,在冷战时期被广泛引用。吴恩远的文章
说,康奎斯特说他的书主要根据的是苏联政府30和60年代公布的数
字,受害者本人数据、苏联叛逃者提供的材料和二次大战中被德国人
掠走的资料。吴恩远说“但这些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大清洗档案数
据”。他引用俄罗斯学者杜金的话说“直到1985年春天,谁都没有可
能利用真正的档案数据分析30~50年代祖国历史上痛苦的一页。”另
一个俄罗斯学者利特温则说:“1991年8月后,随着部分早期秘密档
案的解密,才开始真正研究大清洗问题。”因此,吴恩远说这些人对
大清洗受害人数的研究都是不准确的:“罗伯特.康奎斯特、德.沃
尔戈科诺夫、罗伊.麦德维杰夫、索尔仁尼琴等这些早期研究大清洗
问题的人,在俄罗斯档案材料公布后,其夸大的数据已经已经遭到很
多俄罗斯历史学家的批判。”

作为历史学家,澄清被夸大的数据是本职工作。但同样重要的是要回
答一个问题:为什么在重大历史问题上会出现夸大不实的数据?这其
实比到底夸大了多少或者掩盖了多少更值得讨论。在大清洗问题上,
根据吴恩远文章中列举的数据,毫无疑问康奎斯特等人的数据是夸大
的。但之所以会出现夸大,是因为他们不能得到翔实的数据。所有可
靠的数据都被苏联官方封锁了,或者甚至连苏联官方都不知道到底死
了多少关了多少流放了多少。

那么接下来要提出的问题是:在不能得到完全可靠的数据的情况下,
要不要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我想如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
那么无疑是说在1991年以前不应该对大清洗问题作研究,甚至不可以
对苏联历史作研究,因为大量的苏联历史真相是被官方掩盖和歪曲
的。然而,这显然是一个荒谬的答案。吴恩远的文章不厌其烦地引用
了大量数据说明康奎斯特等人数据的不实,但却回避了作为历史学家
来说更应该回答的问题:在苏联解体和被官方垄断的资料解密以前,
要不要对大清洗作研究以及可不可以对受害者人数作估计。

我认为,越是对被官方严密封锁的历史越需要历史学家和亲身经历者
去研究,从事这种研究的历史学家更值得人们敬重,因为他们的工作
不但更具有开创性,而且本身是对于暴政的挑战和揭露。如果后来的
历史学家以这些先驱占有的资料不足而对他们评头论足甚至肆意否
定,只能说明他们自己的肤浅和毫无历史感。

然而吴恩远的文章所暴露的还不止是这个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历史学
家的肤浅和缺乏历史感。他说这些“肆意歪曲、夸大的镇反数字成为
苏联社会主义‘暴政’的证据,导致全盘否定苏联历史,造成人们思
想的混乱,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动荡,最终酿成国家的崩溃。”这无
疑是说,苏联的解体是历史学家“肆意歪曲”和“夸大”斯大林镇反
数字的结果。这不但说明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是要“廓清历史真
相”,而是要以“斯大林时期并没有杀那么多人”为由来为暴政辩
护。

为暴政辩护也可以。历史学家各有其使命感。不过荒谬的是,按照吴
恩远的逻辑,当人们了解了斯大林时期到底死了多少人以后,已经混
乱的思想不就可以重新一致、已经动荡的社会不就可以再次太平、已
经崩溃的苏联也不就可以重建了吗?

我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的不是历史学家的智慧,而是正常人的
理性。

(作者任教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历史系。)

〔转载自《观察》2004.2.16 10:22;http://guancha.org〕


──────────────────────────────

关于王炳章事件的阶段调查报告

周勇军


各位关心王炳章命运的朋友们:

再过两周时间。就是炳章被中国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一周年的日子
了。在这里。我和大家一样。怀着沉重的心情。怀念正在中共铁牢中
的我们的战友、海外首举民运大旗的领袖--王炳章博士。

炳章是在2002年6月27日以后失踪的。中国官方说:王炳章、岳武、
张琦三人是在越南芒街被绑匪绑架、然后被中国警方解救的。已被释
放的两位当事人也都异口同声地表示“是绑架。然后被中国警方解救
的。”沸沸扬扬的失踪事件似乎有了结论。但我和一些朋友们总觉
得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如果说是绑匪们在随机绑架。那根据两位当事
人的回忆。“绑匪”中有人拿出炳章几年前的照片问张琦:“是不是
他?是不是他?”又作何解释呢?绑匪手里怎么会有王炳章的照片
呢?而且有人持录像机全程录像。这哪里是匪徒的绑架方式?这明明
白白是有预谋的逮捕嘛!只不过这种逮捕形式是装扮成跨国绑架!谁
在逮捕王炳章?―当然是判他终身监禁的中共当局!中共在国际间搞
这种恐怖活动。害怕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才编造了匪徒绑架、公安
救人的欺世谎言。

接下来。我们又要问。炳章那么精明的人怎么会进入人家预谋好的陷
阱呢?把炳章从美国引到越南。他们用的是什么诱饵?王炳章从未去
过越南。中共要实施这个诱捕计划。必须要有人引他入网。是谁在担
任这种角色?诱捕计划若不落空。还必须对王炳章的行程进行全程监
控。以防走脱。是谁在担负着全程监控、全程联系、全程指挥的重要
职务呢?中共又是用什么方法、用什么工具在进行全程监控呢?

有人说:“不要管它是怎么绑架的?为什么绑架的?”

我不这样看。我认为:只有搞清事情的真相。才有助于营救王炳章。

我的这份阶段调查报告就是从这个基点出发。用证据说话。让世人去
判断王炳章事件的真相。我用“阶段”作定语是因为我公布的这些材
料只是目前已调查到的、有据可查的、可供人们作出部分判断的材
料。要搞清事情的全部来龙去脉。以及与后来相关事件的关系。还需
要做大量的细致的工作。

我的报告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王炳章被诱捕的真实原因;
二、诱捕王炳章的主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三、诱捕王炳章的诱饵;
四、王炳章事件中出现的最可疑的人、她们的表现及背景调查;
五、王炳章事件之后发生的重大事件与本事件的关联探讨;
六、留给未来调查的思考。

§§第一部分:王炳章被诱捕的真实原因

中共以间谍罪和恐怖活动罪判处王炳章终身监禁。这似乎就是诱捕王
炳章的原因了。其实。若仅仅是他们编造的这两种“罪行”。是不值
中共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多部门配合行动。跨国“绑架”王炳章回
国的。

据调查。王炳章在中共十六大之前策划了一起武装起义、宣布临时政
府成立、临时大总统就位的行动计划。具体设想是。在中共政权交接
的十六大召开之前。在中国境内的一个沿海县城搞武装起义。把民主
临时政府的大旗插到中共县委的楼顶上。通过数台能与卫星联系发射
的装置向全世界宣布中国民主临时政府的成立和他本人就任临时大总
统的消息。造成连锁反应。冲击中共十六大。

这在16大之前。无疑增加了一个最令中共不安的因素。根据我们调
查。王炳章至少向四人讲过这个计划。这四人是:王丽峰、石磊、阎
庆新、张宏宝。(见调查材料一)

我们没有调查到的。还有没有别的人呢?相信还有。“事成于密”。
王炳章违背了这个成事密则。消息走漏了。引来了杀身之祸。

§§第二部分:诱捕王炳章的主力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2002年7月23日。中国民主正义党组织部军事情报组组长徐敖春签发
的“关于王炳章、岳武、张琦失踪案的调查方向”一文提出王炳章此
行越南。如果是中共政府采取了秘密行动。采取行动的单位非常可能
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所属的单位(见调查材料二)。因为在这
个起义计划未暴露之前。王炳章对于中共来说。只是一个没有出路的
“苍蝇”而已。不管他发表多少言论。都不必理他。随他嗡嗡叫去。
抓到了也可以再把他放回去。但如果他真的实施那个武装起义计划。
他的份量就不一样了。在十六大之前实施。那将影响十六大的权力交
接;在十六大之后实施。那将对胡锦涛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是个
严峻的挑战。而王炳章的武装起义影响究竟能波及多大?能有什么样
的连锁反应?还很难预测。按江泽民处理问题的模式。与其在事发后
把他捕获。还不如在事发前将他消灭在萌芽之中。

于是。王炳章被诱捕的厄运向他悄悄走来。

王炳章起义行动的资金预算。需要30万美金。而王炳章手里没有这么
多钱。王炳章不得不四面化缘。走漏消息也就在所难免了。“中国民
主正义党于1999年起。多次证实上述‘总参’单位安插特工在政党内
部。多次发现‘总参’单位向中共中央发出我党活动的通报。王炳章
个人的活动和行踪一直是‘总参’单位密切注意的目标。”(见调查
材料二)

正义党的这则消息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它被当时大量的质疑和看法
淹没了。一年半后。我们在对伯虎庙的调查中。才惊人地发现。正义
党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诱捕王炳章的主力正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
谋部。

岳武和张琦都自述是在2002年6月27日于越南芒街被“绑架”。于7月
3日在中国广西省防城市东兴(县级市)的伯虎庙被救。前者。正义
党论坛已于2003年1月10日以标题为“阎庆新和岳武编造的‘绑架
案’弥天大谎”的网络文摘进行了揭露。

文称“越南政府早在8月就查实:3人于6月26日里来了广宁省后。没
有在任何越南境内的旅馆登记住宿。为何岳武出狱后。却对媒体、对
外界说。他们是6月27日下午在芒街下榻的旅馆被绑架。而且据说是
在五星级的国际酒店。该酒店有着现代化规模、系统的管理。有着完
整的旅客住宿记录。如果三人确在此遭绑架。越南政府怎么会查不到
记录呢?”(见调查材料三、调查材料四)

“芒街被绑架”已有人调查过且举出了证据。我们就暂时放一放。我
们去查“伯虎庙被救”。根据中国新闻网2002年12月21日报道:公安
部新闻发言人介绍。2002年7月3日晚10点。广西防城港市公安机关接
到有人被绑架的报警后。在防城港市北郊伯虎庙中发现了被捆绑的王
炳章三人(见调查资料五)。

对于中国官方公布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我们看看岳武和张琦
是怎么说的。

岳武在2002年12月25日与石磊的电话中说:“7月3日他们三人是被
抬着上车。抬着行走的。岳武不知道自己和另外两人被转移到什么地
方。在他们被放下之后大约40分钟。就听到口音和说话态度完全不同
的人的声音。之后知道他们在中国广西的防城港。被中国警方发现并
且解救了。??绑匪`见到中国警方人员到达就跑了。中国警方人员
没有去追。”(见调查材料六)。请注意。岳武在这里是强调“被抬
着行走的”。“不知道被转移到什么地方”。“??绑匪`见到中国
警方人员到达就跑了”。“中国警方人员没有去追”。再看张琦的表
述:法新社记者在2003年3月2日采访张琦时。张琦表示“她与王炳章
和岳武三人看来似乎是被绑架。藏在中国城市防城港的一座佛寺里。
7天之后。他们被救了出来。然后再被公安拘留”(见调查材料七)
。张琦这里强调的是被“绑架”。并且“被藏在佛寺里”。“7天之
后。他们被救了出来”。

3天之后。张琦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东方的采访时又说:“从整个绑
架案子来看。好象是绑匪。”“当中国公安人员到破庙中解救他们的
时候。绑匪居然事先获得风声。前脚离开。后脚带着警犬的公安人员
就到了。而且也没有去搜捕绑匪”(见调查材料八)。张琦在这里强
调两点:一是被绑架;二是被解救;露出了三点:一是绑匪事先获得
风声;二是前脚离开。后脚公安就到;三是公安不搜捕绑匪。

我们再看岳武在接受石磊电话采访一个月之后。又对上述事件是怎样
描述的。“7月3日晚12点多钟。我正迷迷糊糊要睡的时候。几个土匪
把我拽醒。又把我结结实实地捆起来。封上嘴。蒙上眼。架上车。炳
章、张琦也随后被推上车来。”“大概汽车开出去一个多小时便停下
来。土匪们刚把我们拽下车来。不知道附近发生了什么动静。便把我
们按到草丛里。等了一会。便架着我们在荒山草丛中急速地向前奔
跑。”“我们已被绑架到一所古庙的大殿里。神龛前两只忽明忽暗的
蜡烛。使阴惨惨、黑沉沉的大殿。更加恐怖、更加可怕。三、五个袒
胸露腹的土匪。真象阴曹地府里的恶鬼和夜叉。”“张琦悄悄的问
我;他们这是要干什么??我说;凶多吉少。不是往大海里扔。就是
往山涧里扔。再不就是开膛破肚。广西人最爱吃的是人心。你没看那
地上还摆个大盆吗。说不定……砰`!的一声。大殿被人踹开。…站
住`!…不准动`!一群巡警冲进来。几个土匪从后门苍慌地逃跑了。
我们被解救了。当我踏出殿门。望着满天的星斗。不由得大吼了一
声;又见到天日啦!张琦也随之大哭起来。”(见调查材料九>)。
岳武在这次表述中把时间确定为7月3日晚12点上车。车开出去1小时
后。又急速奔跑了一段时间。这与公安部发言人说的时间差了近4个
小时。岳武在2002年12月25日电话中讲人是被抬着走的。这次2003
年1月24日说是被架着跑的。上次说不知王炳章和张琦被送到什么地
方。这次说一起被绑到古庙大殿;而且与张琦有动人心弦的对话。张
琦说绑匪是前脚离开。公安人员后脚就到。而岳武则说:“砰”!的
一声。大殿被人踹开。“站住”!“不准动”!一群巡警冲进来。几
个土匪从后门苍慌地逃跑了。这次岳武强调是被中国警方解救的。但
有两个情节的描述需要注意:一是“古庙的大殿里。神龛前两只忽明
忽暗的蜡烛。使阴惨惨、黑沉沉的大殿。更加恐怖、更加可怕。”二
是“大殿里摆个大盆”很可能要“开膛破肚”。

面对这前后不一、令人毛骨悚然的描述。真让人搞不清哪句话是真
的、哪句是假的。我们的下手点是。先找到伯虎庙这个案发地点再
说。

防城港市的北郊属于该市下辖的东兴市(县级市)管辖。北郊又在东
兴市的东兴镇北郊村一带。

我们先找北郊村村委书记和村长。人不在。之后。我们询问了北郊村
小学的三位校工和教师。其中有一位是北郊长大的35岁左右的中年
人。他们三位都表示:北郊村没有伯虎庙。更没有破庙。小学校前边
有一个庙但早已装修一新。是中学使用的。我们又寻找北郊供销社的
两位工作人员。均答:这里没有伯虎庙。我们再次返回。寻找村里
人。村民回答:北郊村没有伯虎庙。也没有佛寺。

我们的搜寻范围升到东兴镇。先是问镇里的114查号台。有没有伯虎
庙的号码。回答是没有。我们询问镇政府办公室。年轻的干部回答:
没有;我们又转寻镇政府的另一位的工作人员。回答是:东兴镇有一
所观音庙。但没有伯虎庙。解放路有一个不算新的庙。但不是破庙。
这座庙在大街边上。可以肯定不是伯虎庙。

东兴镇没戏了!我们又升格到东兴市查访。

先是询问市查号台。回答是:没有伯虎庙的号码。再问旅游总公司。
回答是:东兴市没有伯虎庙。再问市宗教管理部门。回答是:明虹路
上有观音庙。北郊有关帝庙、土地公庙。但没有伯虎庙。再问邮局和
市文化局。回答都是一样:东兴市没有伯虎庙!

我们的心有点凉了、紧了!我们曾试图直接找市、镇的警察机关和市
委书记、市长去查询。但又怕打草惊蛇。没敢轻举妄动。在这种不甘
心的状态下。我们又寻问了市政府某部门的一位人士。皇天不负有心
人。这位人士居然说:东兴市北郊有伯虎庙!但这座伯虎庙在中越战
争期间就已经归部队管辖了。一直到现在。那儿。周边都不许无关的
人接近。我们这儿30多岁以下的人都不知道有这个庙。你们旅游的人
进不去的!原来这样!(为了这位人士身家性命的安全。请允许我们
不公布他的所在单位、年龄、个人资料)

一个庙能住多少部队呢?伯虎庙应属儒家的庙。儒家在这边境地带不
可能有大庙。它的容量充其量能住一、二十人。按照中国军队的驻营
惯例。边境地带的军营最少也得有一个营。也就是三百八十人左右。
这个小庙怎么能容得下!那么。这里的驻军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部队
呢?再调查下去。难度就大了!

但消息终于回来了。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我们:这座与越南
隔河相望的伯虎庙驻军是解放军的情报机关。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
总参谋部!!!

正义党2002年7月23日的文告不幸言中了!王炳章终于落到了总参的
手里!

总参三部是搞技术情报的。总参二部是专门搞国外军事情报和执行特
殊任务的。王炳章要搞武装起义。总参插手。负责处理。名正言顺!

但只靠总参的人就能把王炳章诱到他们的眼皮底下捕获吗?不可能!
王炳章和张琦都没去过越南。只有岳武在送王策回国蹲监狱时。到过
越南。没有人引路。王炳章纵然想去送死。也找不到门路!有人带路
就万无一失了吗?也不把握!必须还要有一位形影不离的人监控!这
一点。男士也许做不到!仅此安排就够了吗?还不够!还需要有一位
负责情况沟通、反馈的特殊角色。通过这个特殊角色使特遣行动的联
合指挥机关能随时随地的掌握动态;而这位特殊角色一定要具有特种
技术手段的使用和情报收集、整理、反馈的能力。还要具有海外作业
的遥控指挥能力。这种人不好找。

也就是说。要诱捕武装起义的策划者、未来民主临时政府的临时大总
统。这不是一般的行动。这是一个份量极重的、规模较大的、需要多
方合作、协同作战的特遣行动。而特遣行动的构成包括特遣、督察、
情报通讯、偷袭等几个部门协同作战。其最高领导机关则是联合指挥
部。无论是诱捕临时政府的首脑。还是偷袭其他什么政府的总统。都
需这样一套作战班子。需要这样一套人马刀枪。少一个环节。都不足
以成事。

那么。诱捕王炳章的特遣行动中。哪些人扮演了哪种角色呢?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下面这些环节。看看会有什么新的感想?

“绑匪”们来接王炳章时对着照片问张琦:“是不是他?”“是不是
他?”在大庙里。匪徒们前脚走。公安后脚就到。公安不去抓匪徒。
而是只“解救”王炳章等。这到底是在交接工作?还是在演戏?抑或
都是?

再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下属机构办公用的伯虎庙里。居然
出现了“神龛前两只忽明忽暗的蜡烛”。“阴惨惨、黑沉沉”“恐
怖”“可怕”。“大殿里还摆个大盆”。这是鬼话还是人话?还会有
人再相信吗?

为什么报警的人不往案发地点的镇派出所或东兴市公安局报警。而是
舍近求远跑到防城港市去报案?这“报案”是自下而上报的。还是自
上而下通知的?

东兴市乃至防城港市每有治安方面的警讯。特别是有战绩的时候总是
及时上网、上报。大肆宣扬。(见调查材料十一)。为什么解救人质
这么大的战绩却在网上、报上查无踪迹呢?

东兴市是防城港市下属的国家级精神文明城市。年贸易额达十八个亿
(人民币)。新楼林立、风景迷人、治安良好(见调查材料十)。何
来绑匪猖獗?

诱捕王炳章特遣行动指挥部通过公安部放出口信:把案发地点设定在
总参内控的军事机关里。自以为妙计。自以为谁也无法切入内里。谁
也无法揭晓这封尘的秘密!

苍天有眼!这罪恶。这阴谋终于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第三部分:诱捕王炳章的诱饵

有人称石磊写的《黑猫行动》。实际上是写“诱捕黑猫行动”。那只
黑猫就被比喻为王炳章。炳章是位行动谨慎的人。不会被人轻易引诱
的。若能引诱他远行冒险。一定是他最感兴趣或最急需又无力解决的
东西。

炳章在起义行动付诸实施之前。燃眉之急是什么呢?是资金!无资金
就不能购置设备。无资金就没有行动经费。他得知中功有部分资金存
在越南等国。而知道这些资金下落的人员之一。是张琦的姐姐阎庆
新。从王炳章进入越南的路线。基本上都是沿着当年阎庆新陪着张宏
宝反复走过的路线来看。这已是王炳章此行的动机之一了。或者说。
是有人利用了起义急需资金这个诱饵在诱导王炳章去冒险(见调查材
料十一)。可知这是引诱王炳章前行的第一诱饵。

王炳章还对什么感兴趣?对聚集国内的力量感兴趣。对情报工作感兴
趣。这从方圆的文章。岳武、张琦的表述中都可以知道。炳章这次从
下龙湾改道芒街是为了去会见工运领袖和公安系统一位知道内情的投
诚人员(见调查材料十二)。

炳章还对什么感兴趣呢?方圆道出了真谛:“炳章除了两袖清风。从
来不会缺少红颜知己。”炳章爱美人。这次芒街行除了已有红颜陪伴
之外。还会不会另有吸引?这在逻辑上似乎行不通。但世间的怪事常
常是在悖理之中出现的。

§§第四部分:王炳章事件中出现的最可疑的人、
       她们的表现及背景调查

我谈这个问题是依循两则定理进行的:一是世间的任何事情都是发生
在时间、空间上的。只要沿着时间坐标轴左右观察。就不难发现事件
之间的相互联系、乃至内在关联;另一个则是刑事侦查学中的一条定
理:“罪犯就在现场”。

我相信诱捕王炳章这么大的特遣行动。全程监控他的人。一定会出现
在事件前后以及过程中。

我们必须以诱捕对象王炳章为中心点向外辐射探查。再沿着时间坐标
轴前后寻找。

事实上。只要找出王炳章芒街行前后的电话联系。沿着这条线索去
找。就能找出最可疑的人了。至于事后出现的各种人物。那只能是各
方的关注、救援人士。或者是被人利用误导舆论掩盖真象的人而已。
熟悉王炳章的人都知道。他给人的联系方式都是留电子信箱。人们以
为他为了省钱不买手机。其实他是有手机的。但这个手机号王炳章从
不肯轻易留给任何人。只有他认为最有必要的人。才知道这个号码。
他自己也很少使用这个手机。这个手机号码为9179692861。炳章是6
月12日动身去越南的。临行前一周(6月5日---6月12日)。这个手
机出现过14个电话。共有8个号码。这些号码中有一个号码出现的频
率较多。这个号码是202-369-58★★。这个号码的主人是阎庆新。沿
着这条线索。我们发现。从6月5日起至6月12日王炳章起程那天止。
阎庆新一共给王炳章打了九个电话。其中包括6月12日上午给王打的
电话。在王炳章、张琦已经开始行动。人离开美国之后。阎庆新又于
每日必与王炳章、张琦联系。不仅是在王炳章进入柬埔寨有联系。就
是王炳章3月16日进入越南后。仍可看到阎庆新与王炳章的电话在沟
通。

王炳章的电话号码在6月18日以后再没有显示。而另外一个电话号不
仅在6月27日的所谓出事日显示过两次。就是6月29日也出现了一次通
话73分钟的记录。这个电话一直到7月18日以后才消失。

奇怪的是。阎庆新一直对外宣称她根本不知道王炳章和张琦要去东南
亚。那么上述这些事前事中的电话联系又作何解释呢?

还有一个奇怪的事是:连盛德在王炳章出行前。拿出1。000美元资助
此行。这都是有人证物证的。但连盛德居然也对外说。他不知道王炳
章去东南亚。

阎庆新和连盛德怕什么呢?他俩隐藏了什么真情?

查阎庆新:该人现年58岁。毕业于解放军军事学院无线电侦察专业。
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从事特工14年(见调查资料十五)。在
地方上担任过人事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进入中功的麒麟集团后。
担任常务副董事长。有较熟练的遥控指挥能力。中功遭受镇压期间。
其三妹遭株连被捕入狱。判刑四年。其幼子也被关进监狱。后不知为
什么都被提前释放。其大弟媳妇是成都市公安局的机要人员。身高1
米72。模特身材。修长亮丽。曾因中功受株连被调离机要岗位。不知
炳章急于要在边境上见的那位公安人员是不是她?

我们现在还不能最后确定阎庆新就是那位全程监控、情报沟通的特殊
人物。我们希望有一天阎庆新自己对关心王炳章命运的朋友们有个说
法。

§§第五部分:王炳章事件之后发生的重大事件
       与本事件的关联探讨

众所周知。筹划建立临时政府的王炳章被诱捕后。不到半年时间。海
外又出现了海外部分民运人士联合建立的中华联邦临时政府筹委会。
结果被阎庆新在雀跃欢呼中“推翻了”。彭明亦陷入官司中近半年的
时间。许多民运人士也因全身心投入这个运作。最后丢失饭碗。至今
仍陷于生活的贫困中挣扎。时隔不久。筹建中国影子政府的张宏宝。
也突然被人以绑架罪名告上法庭。在法庭上。人们看到阎庆新的频频
出现。张宏宝的“绑架”罪名被法官甄别后撤掉。但他仍陷于各种罪
名的纠缠中。这一切使得原本打算在3月18日启动的中国影子政府。
拖延到8月8日才正式启动。再下来。我们又看到。阎庆新和张琦先后
向法庭投诉中功十余个诉状。这姐妹俩甚至把中共迫害中功的材料毫
不修饰地直接提交法庭做为她们告中功的案由。

再往后。也就是刚刚发生过不久的世界华人联合体的办公地点后墙被
汽车撞击。然后在其后门上贴上一个纸条:“不许支持张宏宝!”

我们还看到。张仲春被刺、被警告!

自从阎庆新姐妹来到美国后。每件恶性事件都有她们的身影出现。这
件件事中若仔细研究,又都有关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一
切都源于一个指挥部吗?

§§第六部分:留给未来调查的思考

王炳章事件需要解开的谜还很多。比如:

(一)事发后。黑手一直在有组织地误导舆论。千方百计地欺骗王炳
   章的家属、朋友和战友。这只黑手是谁?
(二)为了让王炳章去得安心。有人给张琦打去5万美元。这个人是
   谁?
(三)在王炳章失踪期间。议论此事最多的是正义党论坛和中功网
   站。结果正义党论坛被炸。由卢四清代管的中功网站被撤掉。
   随后卢四清从阎庆新那里得到一笔十万美元的支持。这是怎么
   回事?
(四)在报道王炳章失踪案上。卢四清一反常态。拖后一周才发出消
   息。卢四清每次回答问题总是躲躲闪闪。事后,人们了解到阎
   庆新给了卢四清一个30万美元的合作项目。这又是怎么回事?
(五)王炳章失踪后。我曾决心调查这一事件的真相。这本来是一件
   义不容辞的义举。可连胜德知道此事后。竟然一天之内连续几
   个电话要求纽约的朋友制止我去调查。其溢于言表的急切之
   情。显然不是担心周勇军会遭到什么不测。令听者意识到的
   是。这种调查会产生某种对他或对其他什么人不利的联想。
   这,虽然是接听电话者的个人感觉。并不一定就表明连胜德围
   绕着王炳章失踪案有什么不敢见人的隐情。但透过连胜德的过
   分关心。人们毕竟又看到了阎庆新的影子。诸如此类的问题还
   有很多。这些都要深入调查。我相信。王炳章事件的全部真相
   迟早会大白于天下。

周勇军
2004年2月13日

抄报: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国务院中国科
抄送:中国影子政府、民运各团体

〔提供者:石磊;shilei@cdjp.org〕


──────────────────────────────

请不要再伤害台湾人民的感情
──回应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及海协会会长汪道涵
  在《两岸关系》的论述

高为邦


中共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今年第1期《两岸关系》杂志上撰述,中共
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并将继续与台湾人民一道遏制“台独”,
共同维护两岸关系的和平与稳定。该期杂志海协会会长汪道涵的文
章,亦指责“台湾当局领导人”以挑衅的姿势肆意破坏两岸关系。汪
老同时感言:“作为一个阅尽世事沧桑的老人,我始终抱持这样的信
念:即‘台独’分裂的寒流和阴霾挡不住两岸关系改善与发展的冉冉
物华”。这样的柔情攻势当然是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去年上台后的谈话
〈2003.3.12〉,也就是对台工作的“四点意见”及“三个凡是”。

四点意见之一是:“要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而三个
凡是之一是:“凡是有利于台湾人民的利益,我们都要全力推动”。

去年圣诞节胡锦涛总书记不但亲自接见大陆各地的台商协会会长,更
提出三个“只要”: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
利的事情,只要对两岸经济、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有利的
事情,只要对两岸发展有利的事情,都会尽最大努力加以推动。我们
欢迎并认同这些善意的对台政策,但我怀疑这只是花言巧语的骗术而
已,骨子里毫无执行的诚意!

既然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既然如此重视台湾人民的感情,那就
请不要再纵容侵占台商权益、掠夺台商企业及危害台胞人身安全的罪
犯吧!

请办一下广东湛江中国银行侵吞彭姓台商700万人民币存款案子吧!
不满台商提出告诉,动用当地公安要胁要活埋彭姓台商;请办一下广
西北海中国建设银行侵吞曹姓台商650万人民币存款的案子吧!都7年
多了,4年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都已判决中国建设银行必
须还钱,为何直到今天还在耍赖;请办一下成都市政府侵占林姓台商
4所学校的案子吧!绑架、拘捕及软禁就为了榨取他在台亲友救命
钱,逼迫他逃出大陆偷渡台湾;请办一下侵占重庆台商协会鲍副会长
2亿房地产的案子吧!一个有国营色彩的公司居然在不出资金的合作
下,轻易地乞丐赶庙公侵吞台商所有资产;请办一下河北林姓台商行
贿案吧!他投资美金1千万与中方国营企业合作,却以“行贿1千元港
币招待中方总经理游香港”为藉口,羁押至今已近2年而不审判,林
姓台商已被折磨到奄奄一息,1千万美金的投资当然化为乌有;请办
一下江西龙南廖姓台商的公园案吧!毁约收回公园的经营权,却对
600万人民币的设备投资不做任何补偿。

类似的投诉案件在海峡交流基金会已超过1,100件以上,而实际的数
字是这个数字的好几倍!罗织入罪而被关入大牢的台湾人又何止数百
人。在本协会及我个人长期的追踪下,发现了一个更可怕的事实,那
就是:没有一个受害台商能够讨回公道!也许有人会说:中国太大
了,地方腐败是常有的事,中央领导不是故意放纵不管,是不知情
也!那请看我的故事。

我个人投资中国大陆的遭遇及讨公道的过程,就是台商受害的最完整
的范例。我于1997年底在北京天安门正东30公里的燕郊开发区投资设
厂,产品全部外销美国,9个月后公司开始赚钱,一个小小职员居然
能够勾结银行,以伪造的文件贷款,可以不经过公司会计,用金融卡
将贷款转入自己的户头。事发后,一不做二不休,联合了中国最大的
同业及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官,以“假执法真抢劫”的方式将工厂洗劫
一空。这样罪证确凿案子居然能以“尚有疑点有待厘清”为藉口,
拖到现在长达5年之久!去年圣诞节前有家企业要租我的厂房,被我
婉拒,可是春节前已经强行搬入,留守人员向派出所及有关单位报
案,但均不受理!曾几何时中国大陆变成了一个强盗社会?胡锦涛总
书记一上台就强调:“凡是有利于台湾人民的利益,我们都要全力推
动”。而我们看到的确是:“凡是台湾人民的权益,我们都要全力抢
夺”。

我将我的遭遇及证据写成了《抢劫无罪诈骗有理》一书,先将初稿
分别转交给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及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及有关单位(江泽
民前总书记、朱镕基前总理及河北省有关单位),在没有丝毫诚意解
决问题的情况下,只好将书出版并改名为《大陆司法迫害台商实
录》,并再一次透过各种不同的管道分别转送到各有关单位,至少国
台办主任陈云林及海协会会长汪道涵是肯定收到该书并了解我的案情
的。

但为何不督促有关单位检讨并惩治渎职官员及罪犯呢?二位在《两岸
关系》杂志上说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不是在睁眼说瞎话吗?莫
非一国两制已经在中国实行?难道受害台商与受害台湾人的地位是在
中国大陆渎职官员及罪犯之下吗?

从多方面的统计,投资中国的成功率仅1/10,而失败的主因并非经济
因素,而是受到以政治与司法为手段的非法掠夺!你们有今日经济的
繁荣,主要是靠台商的打拚。你们不但不感激,还用一切非法手段抢
夺台商财产。如此伤害台湾人的心,真浑然不知吗?还希望台湾人心
向祖国!虽然目前有很多台湾人反对“台独”,那只是怕它会带来战
争而已,决不是期盼有一天能够统一。当然更不会有任何台湾人会相
信496枚飞弹只是瞄准“台独分子”的谬论!

如果大陆当局还真在乎中国的统一大业,那就要认真地执行胡锦涛总
书记的承诺,改善两岸关系就从处理台商受害案件开始吧!同时撤除
所有瞄准台湾的飞弹,解除对台的任何武力威胁,力行法治,实行民
主,使中国成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否则,台湾不管是那一党执
政,亦无法挽回两岸渐行渐远的趋势,中国亦终将四分五裂。而中国
共产党将是造成中国分裂的千古罪人!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
理事长高为邦
2004.2.3

〔转载自《大纪元》2004.2.16 22:41;
http://www.epochtimes.com/gb/ncnews.htm〕


──────────────────────────────

台商控诉.投资中国.资产遭侵占
──台商回应胡锦涛“三个凡是”处理遭侵占资产才有诚意

《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谢亚晴/台北报导〕日本著名杂志《文艺春秋》
2002年8月号,以100多页大篇幅制作专辑,名为《中国不可信》,探
讨日本企业在中国投资失败案例。台湾民进党立法委员张清芳今
(16)日偕同“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召开记者会,希望中国领
导人胡锦涛可以彻底执行去年3月所发表“四点意见”与“三个凡
是”,让投资中国受害者讨回公道,台湾人才能相信中国释放的善意
属实。

§§受害者协会只有一条宗旨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去年7月15日成立,“我们宗旨只有一
条:敦请中共当局励行法制”。理事长高为邦表示,表面上这对中国
国家形象是一种损害,可是实际上却会使中国走上法制之路。

高为邦认为,中国领导人去年上台后所发表的对台四点意见非常好,
为了回应胡锦涛的谈话,才召开今天的记者会,但他另一方面怀疑胡
的话能否落实。他认为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不但频频侵犯台商权
益,更形同公开抢劫,中央拿地方一点办法也没有。

“根据本会追踪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台商可以在大陆讨回公道
的。”据高为邦了解,不管台面上跟中共高层关系多好的政治人物,
没有一个可以帮忙讨回公道;连专门打两岸官司的律师也无法为台商
讨回公道。

他希望中国政府如果真有善意,先办理台商受害案例,并停止中国掠
夺台商企业的行为。

立法委员张清芳表示,中国每次都说“涉台无小事”,可是却有这么
多台商受害,无法得到赔偿,他除了呼吁海协会尽快打开协商管道
外,也提醒台商考虑到中国投资的风险。

§§例一:银行吃掉百万美金存款受害者被威吓活埋

1996年,广东东莞彭姓台商将700万人民币(约110万美金)存入中国
银行湛江分行。最后却被银行吃掉,他透过各种管道想要回这笔存
款。当他向地方法院控告银行时,却受到公安恐吓,“你再告,我就
把你活埋!”后来,这位台商跑回台湾,再也不愿去中国。

另外一位曹姓台商的650万人民币(约100万美金)存款亦遭广西北海
中国建设银行侵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虽判定其胜诉,至
今4年过去了,“抢钱的银行”仍逍遥法外,并未还钱。

§§例二:遭官方侵占2亿房地产.16大期间被禁止入境

现任“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副会长的鲍扬波在中国投资超过10
年,刚开始重庆市政府表示热烈欢迎。鲍扬波于是成立“重庆台华房
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投资资金250万美金,当房地产行情看涨,重
庆沙坪坝区政府所属企业-晨光集团透过关系,硬要求入股。

但晨光集团利用鲍扬波返台期间,竟将台华公司大楼资产、公章、营
业执照、财务帐册强行索取,并将职工遣散,台华所属之“富豪商业
广场”在鲍扬波不知情情况下,更名为“晨光大厦”,重新营业。

鲍扬波曾向国台办、香港中联办等机构陈情数十次,经过5、6次诉
讼,官司也打赢了,他碰到的情况如同一辙──不执行。

“依我这几年的经历……重庆市法院可以伪造文书;窜改你的诉讼请
求;他可以告诉你要执行、但拖延3年不执行;每次诉讼基本都要执
行3年、然后乱判;他可以利用行政手段:我官司打赢了,工商局就
莫名其妙吊销我的执照。光是打官司费用就几百万人民币。”他当时
准备截击台商,同去北京绝食请愿,结果在中国16大期间,被拒绝入
境。

§§例三:中方合资人陷害甫下飞机遭捕至今眼瞎体衰

某林姓台商在河北省保定投资1千万美金生产面包车,因中方经理个
人涉及另一诉讼案件,却以“行贿1千元港币招待中方总经理游香
港”诬陷林姓台商。当林姓台商一下飞机,即被公安带走,一关就1
年多。

家属申请保外就医,检察院竟然要求缴交100万人民币(约13万美
金)赔偿。林姓台商因而无法保外就医。去年,高为邦得到消息时,
林姓台商双目已盲、奄奄一息。经北京台商协会介入协调,方才允许
就医。高为邦叹息,不用说,那笔投资也石沉大海了。

§§例四:书记无理收回土地:有本事你告我好了

有一位在江西龙南投资的廖姓台商与地方政府签约25年,地方政府允
诺与其合作兴建公园,这位台商所有投资加起来大约600万人民币
(约75万美金)。该市换了新任书记后,土地即被收回,地方政府不
准备赔偿,新任书记说:“有本事,你告我好了。”

§§例五:李岚清亲自邀请.厂房完工.不发执照.3亿投资泡汤

蔡高德1992年由李岚清亲自邀请、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设宴款待,将
他从美国聘请至中国参与助力车引擎生产。

但当他投资3亿人民币(约3千8百万美金)的工厂完工,中国却不肯
发给执照,这3亿投资亦形同双手奉送中国。

§§例六:遭中方合资人陷害打官司反被抓

今(16)日早上,山东台商张仲新刚从监狱中释放。高为邦表示,张
仲新经营人工草皮,当地国营企业想尽办法与他合资,由对方负责业
务,张仲新负责技术。有天他回到公司后,公司竟然已经歇业,公司
资产被淘空,法官却劝他算了,并说“你斗不过他们的。你算了
吧。”

经与律师商量,张仲新决定将案子送交省级法院审判,“这一移,大
祸临头,他马上被公安从江苏抓进监狱。”

据高为邦描述,刚开始10天,被告表示如果张仲新愿意撤销告诉,就
放他出来;后来谈判不成,公安却宣布已找到张仲新犯罪实据,他就
如此被关在监狱里,律师与家属亲友均不准见面。

高为邦后来打电话给海协会,海协会副秘书长请国台办刘建中局长前
去协调,谈判进行7天,方才以10万人民币(约1万3千美金)交保,
“本来是要700万交保的!”

〔转载自《大纪元》2004.2.16 22:30;
http://www.epochtimes.com/gb/ncnews.htm〕


──────────────────────────────

辩论效应扁连造势再交锋

《自由时报》


〔记者王乙彻、萧夙眉、苏孟娟罕综合报导〕总统陈水扁昨日在台中
县市参加选举造势活动时,抨击连战的辩论暴露国家认同模糊不清、
搞不清楚国家经济状况,他希望民众选领导者时,要选出有主见、有
抗压性且相信自己的国家及国家主权的人。

至于辩论会上暗喻连战会打老婆的谈话被要求道歉,陈水扁于台中市
丰乐公园参加中区新春文荟活动时指出,他只是说出从未打太太的事
实,他曾问过太太:“他有说错话吗?”他太太说没有,有人指称他
污辱女性要他道歉,他实在不清楚到底那里污辱女性,更不清楚为何
要道歉。

陈水扁总统昨参加台中县大甲地区挺扁后援餐会表示,台湾的主权独
立无庸置疑,连战主张“搁置主权”是台湾人民心中最大的疑问,连
战过去同意前总统李登辉的“特殊国与国关系”,后来又提出没有独
立外交与军事的“邦联”,然后又说“一中各表”,现在又变成主权
搁置,国家的主权怎能含混不清,大家要团结坚持台湾主权。

至于辩论中连战说台湾经济衰退已经成为亚洲四小龙之末,陈水扁驳
斥连战搞不清楚台湾已经超越韩国成为四小龙之首,贫富差距更是四
国最小,言谈之中揶揄国亲两党幕僚连基本数字都没有提供,害惨了
连战。

陈水扁表示,泛蓝阵营还提出当选后经济成长率可达五%,但各国预
估台湾今年的成长率就可以超过5个百分点,新政府今年就可以达
成,不用再等四年,呼吁大家把票投给在最恶劣环境中追求最大可能
的新政府。

------------------------------------------------------------

〔记者邱燕玲、王乙彻罕台中大甲报导〕陈水扁总统昨晚在台中大甲
造势晚会上指出,包括掏空银行、特权超贷都是旧政府时代造成,国
民党霸占人民与国家财产,经济犯也跑到对岸去,这些人这么嚣张,
而且他们“选前站出来,选后再回来”、“变成没事,真可恶9所以
他要呼吁不要让这些人再回来。

陈吕竞选总部昨晚在台中大甲运动场举办“台湾第一,改革第一”台
中起飞造势晚会,由于台中县被民进党列为一级战区,陈总统近期勤
跑台中县,为中部选情继续冲刺。

昨天在大甲运动场的造势人数破万,民进党台中县立委邱太三说,昨
晚这场造势晚会的人数破大甲、破台中海线纪录;陈水扁致词时也表
示,昨晚场面在大甲地区是破纪录,让他很感动。

------------------------------------------------------------

〔记者郑旭凯、吴为恭、阮怡瑜、杜怡静罕综合报导〕连战昨日在云
林县参加一场联谊餐会时表示,将在第二场总统选举电视辩论会时调
整辩论的议题,不再让对手有“浪贡”(逃避)及“走闪”(闪躲)
的机会。

连战说,民主国家的总统大选电视辩论,是透过辩论过程达到意见交
换的目的,辩论时应该以国家政策问题做为聚焦的重心,而不是拿一
些没有根据的事情污蔑对手。他希望在下一场的总统大选电视辩论会
中,能调整辩论的议题,他将会锁定一些人民所关心的国家政策议
题,要求和陈水扁作政策的辩论,让他不再有机会藉故“浪贡”、
“走闪”。

连战另在参加彰化县原住民挺连宋后援会时,痛批扁政府四年来口号
治国,对原住民说一套做一套,让原住民无法摆脱贫病,工作机会也
受到歧视,他当选后,将推动原住民12年国教、归还原住民传统土地
等政策。

连战接着到社头乡参加农渔水利会挺连宋团结大会时火力全开,指责
过去四年陈水扁不但没有好好照顾农渔民及水利单位,反而意图消灭
农渔会。

连战表示,他当选总统后,不但会将全国卅六家被接管的农会信用部
全都归还给农会,还会针对前阵子农渔会人员要退休,却因为互助金
无法领足的问题彻底解决,透过政府编列预算来补足互助金。

------------------------------------------------------------

〔记者黄维助罕台北报导〕在首场电视辩论会中被外界评为火力不足
的蓝营总统候选人连战,昨天参加台大政治系师生挺连宋大会时,已
明显加强批判火力,除暗批陈水扁总统善变、没有诚信外,对于陈总
统提出的深化民主、坚持改革等口号,连战也批评说,不知有多少罪
孽假这些口号之名而生,而口号一堆,虽让大家听得一楞一楞,但都
未经检验。

这场由台大政治系学友联谊会举办的挺连宋志工团队成立大会,曾任
台大政治系教授及系主任的连战亲自主持,并当场扮起“连老师”的
角色,对着台下的师生讲述政治、民主及改革的真谛,同时不忘藉机
批评其竞选对手。

(2004年2月16日星期一)


──────────────────────────────

(台湾)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
│ 或许有人会说:“民主,So what?官员不是照样贪污腐化  │
│ 吗!”                        │
│                            │
│ 不错,确实有些官员会利用职权搞贪污腐化。但是,民主社 │
│ 会有阳光法案,要求官员申报财产,丈夫把这资料给予公  │
│ 布,人民可以张大眼睛,用望远镜、显微镜来给予追踪监  │
│ 督,自由媒体也得以经常追踪报导而不会被官方炒鱿鱼或禁 │
│ 刊。这样,那些意图贪污腐化的官员往往会三两下就曝光而 │
│ 原形毕露,而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判。           │
│                            │
│ 这里提供台湾的阳光法案之一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供 │
│ 大家参考。或许大家可以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一套可 │
│ 行的阳光法案,让这个“人民共和国”的官员也一个一个不 │
│ 得不因而洁身自好,让中共得以稍微较好地做它的“三个代 │
│ 表”。哈!                      │
│                    ──洪哲胜编按 │
└────────────────────────────┘

第一条 为端正政风,确立公职人员清廉之作为,建立公职人员利害
    关系之规范,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左列公职人员应依本法申报财产:

    一、总统、副总统。
    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
    三、政务官。
    四、有给职之总统府资政、国策顾问及战略顾问。
    五、简任第十职等或相当职等以上各级政府机关首长;公营
      事业机构相当简任第十职等以上首长及一级主管。
    六、公立各级学校校长。
    七、少将编阶以上军事单位首长。
    八、依法选举产生之乡(镇、市)级以上政府机关首长。
    九、县(市)级以上各级民意机关民意代表。
    十、法官、检察官。
    十一、警政、司法调查、税务、关务、地政、主计、营建、
      都计、证管、采购之县(市)级以上政府主管人员、国
      军政风(监察)人员,及其他职务性质特殊经主管院会
      同考试院核定有申报财产必要之人员。

    县(市)级以上公职候选人准用本法之规定,应于选举登记
      时申报。

第三条 公职人员之财产除应于就(到)职三个月内申报外,并应每
    年定期申报一次。

第四条 受理财产申报之机关(构)如左:

    一、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八款及第九款所定人
      员之申报机关为监察院。
    二、第二条第一项第五款至第七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所定
      人员之申报机关(构)为申报人所属机关(构)之政风
      单位;无政风单位者,由其上级机关(构)之政风单位
      或其上级机关(构)指定之单位受理。
    三、公职候选人之申报机关为各级选举委员会。

第五条 公职人员应申报之财产如左:

    一、不动产、船舶、汽车及航空器。
    二、一定金额以上之存款、外币、有价证券及其他具有相当
      价值之财产。
    三、一定金额以上之债权、债务及对各种事业之投资。

    公职人员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前项财产,应一并申
      报。

第六条 受理申报机关(构)于收受申报四十五日内,应将申报资料
    审核,汇整列册,供人查阅。县(市)级以上公职候选人之
    申报机关(构)应于收受申报十日内,予以审核汇整列册,
    供人查阅。

    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
    副院长、政务官、立法委员、国民大会代表、监察委员、省
    (市)议员、县(市)长等人员之申报资料,并应定期刊登
    政府公报。

    申报资料之审核及查阅办法,由行政院会同考试院、监察院
    于本法公布后三个月内定之。

第七条 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
    副院长、政务官、立法委员、省市长、省(市)议员、县(
    市)长,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买卖、互易、赠受不动
    产或一定期间内累计交易达一定金额之上市(上柜)股票
    者,应于左列期间内,向该管受理申报机关申报:

    一、属不动产者,买卖、互易、赠受后一个月。
    二、属上市(上柜)股票者,一定期间届满后一个月。

    其他公职人员因其职务关系对特定财产具有利害关系,经主
    管院核定应申报者,亦适用前项申报之规定。第六条之规
    定,于前项之情形准用之。

    总统、副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
    副院长、政务官、立法委员、省市长、省(市)议员、县(
    市)长应将其个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定金额以上之不
    动产及上市(上柜)股票,信托与政府承认之信托业代为管
    理、处分。其他公职人员因其职务关系对特定财产具有特殊
    之利害关系者,亦同。

    受托人对委托人之财产,应依本法之规定,替代公职人员向
    受理申报单位申报。

    前二项规定,于信托法及信托业法公布施行后实施。

    第一项之申报及第三项之信托规定实施时,得选择其一办
    理。

第八条 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省(市)议员应公布提供助理、
    服务处所、交通车辆之经费来源,并应定期刊登政府公报。

第九条 公务员对其主管、监督之事务或非主管、监督之事务,有因
    职权、机会或身分而涉及本身、家族、财产受托人之利害情
    事时,应行回避。

第十条 受理申报机关(构)认有申报不实者,得向该财产所在地之
    机关(构)、团体或个人查询,受查询者有据实说明之义
    务。

    受查询之机关(构)、团体或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说明或为
    虚伪说明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
    限期提出说明,逾期未提出或提出仍为虚伪者,按次连续处
    新台币四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锾。

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明知应依规定申报,无正当理由不为申报,处新
     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其故意申报不实者,
     亦同。

     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八款及第九款所列公职
     人员受前项处罚者,公告其姓名。

     公职人员受第一项处罚后,经受理申报机关(构)通知限
     期申报或补正,无正当理由仍未申报或补正者,处一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金。

     对于第六条第一项申报之资料,基于营利、征信、募款或
     其他不正当目的使用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
     下罚锾。

第十二条 本法所处罚锾,由左列机关为之:

     一、受理机关为监察院者,由该院处理。
     二、受理机关(构)为政风单位或经指定之单位者,移由
       法务部处理。
     三、受理机关为各级选举委员会者,由各该选举委员会处
       理。

第十三条 依本法所处之罚锾,经通知缴纳逾期不缴纳者,移送法院
     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受理财产申报机关(构),于申报人丧失第二条第一项所
     定公职人员身分之日起届满一年,或第二条第二项所定公
     职候选人自公告当选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应将其申报财产
     资料发还申报人;不能发还者,应销毁之。但司法机关、
     监察机关依法通知留存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 本法所称一定金额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之财产,由行政院
     会同考试院、监察院定之。

第十六条 本法施行细则,由行政院会同考试院、监察院定之。

第十七条 本法自中华民国八十二年九月一日施行。

〔提供者:(台湾台北市)曾建元教授〕


──────────────────────────────



加跟贴:
名字: 密码: 按这里注册

主题:

内容:


[ 回首页 ] [ 回论坛 ] [ 作者专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