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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就是“有人发号施令,有人服从执行”?

送交者: 张三一言2004/02/16 3:26:7 [独立评论]




专制就是“有人发号施令,有人服从执行”?

张三一言

广交天下论民主与专制先设定如下原点:“有人发号施令,有人服从执行”≡专制。
另一些反民主人士经常给出的设定:两个人或以上参与≡民主。

这些原点似是而非、极之荒谬。反民主人士就是从这些荒谬预设原点出发进行其民主与专制的诡辩的。

我说这种原点预设是荒谬的,因为实质上“有人发号施令的时候,有人服从执行”≠专制;两个人以上参与≠民主。民主和专制不论是理论或实质都不是这样的。若这种预设成立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夫妻演出的荒谬剧。

妻子:(对刚回到家的夫夫)一身大汗,快洗澡去。
丈夫:是。
这是妻子对丈夫发号施令,丈夫服从,所以是妻子对丈夫进行专制统治。
丈夫:(在浴室大声说)老婆,我肚子饿了快做饭啊。
妻子:是。
是丈夫对进妻子行专制统治。
夫妻共进晚餐:是民主政治。上床时两厢情愿敦伦:是民主施政。

这些反民主人士玩的就是这样一种泛而虚的专制和民主概念。我现在把它放到夫妻生活上面去,人们看到了它的荒谬和可笑之处;但当反民主人士一本正经地、理论化地说:“政治局里几个人共商决策也是一种分权”(当然,也是一种民主)的时候,就不会直接地觉得它有甚荒唐可笑的地方,反而觉得好像还有几分道理了。这就是“似是而非”,而且,与上述夫妻专制民主剧一样荒谬。

所以我们要看清楚民主的理论和事实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常说的“民主”,包含两个部分:一是理论上的民主(或者理想中的民主);一是现实的民主,就是指现行的民主制度。

“民主”是用程序定义的:即民主是一种自由公平公开公正且有竞争和定期进行政府首脑和立法人员选举的制度。

民主制度是由这个民主程序构建起来的。但这个民主程序必须包含如下民主内容才能完整实现。若不包括如下内容,这个程序就不能体现和完整实施;这样的民主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对这种民主躯壳组建的权力机构,人们并不承认它是民主制度的东西。

这些体现民主程序的民主内容是:

第一,民主制度必须是民主、共和、宪政、法治的综合体。
第二,民主制度必须由自由、民主、平等精神和意识型态作指导。
第三,在民主制度里,施政必须施良政行良法、分权、自治。

我们可以这样说“民主”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意识型态(思想体系)、是一种文化,另一方面,民主又是一种由这些软件综合组成的政治(社会)制度。

为甚么民主制度必须是多种理念的综合体呢?

其理由如下。

从定义民主的程序来看,多数决,多数统治就是合法;民主就是自由竞争选举决胜制。这是我们一般说的狭义民主。但是,这个狭义定义并不独立存在。即是说狭义民主是不能“独行”的;狭义定义是建立在广义民主内容基础上的。

我们追求的是一个能让每一个人都能在不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去争取自己的幸福和权益的权利;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由。在所有社会制度中,只有民主制度比较能够保证和维护自由这个目的。自由的起始原点是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民主的起始原点是每一个人都有平等决定权力。两者都有“平等”这个相重迭分。民主着眼点是权力,自由强调个人自由权利,两者极端发展都有可能会伤害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公平的理想。所以要借助法治这个部分来制衡极端的民主和自由(例如不得立法侵害个人的自由权利;不得有引起实时伤害的自由等等)。为了制衡民主权力的恶化,人们又选取了共和宪政多元等元素来制衡它,并互相制衡。就是说民主多数决的合法性必须受到自由、共和、宪政、法治…等内容制约。若民主程序有违这些制约,其合法性必受损,甚至不存在。这就是“在一百人中由九十九人多数决宰烹吃掉一个人为非法”的理由所在。同理在民主制度里,多数人禁止少数人的基本权利,例如政治表达权利、不给少数人安全保证等等都是非法的。由此出现了自由民主共和法治互相依存、补充和分立、制衡的民主制度。

 我们现在可以回头来看看,“两个人或以上参与≡民主”其中的荒谬出在哪里?

由上面我们对民主的界定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两个人或以上参与”并不体现出民主的程序和内容,所以它并不等于民主;也不能简单地说选举就是民主“众人参与”只是民主程序千千万万组成因素中的一个而已;而民主程序又并非是全等于民主,它只是民主中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性的组成部分而已。“两个人或以上参与≡民主”荒谬性就是民民主海洋中的一滴水无限扩大和拔高,把它当作民主的海洋。又因为 “参与”这滴水,是专制制度也可以具有的,所以把这一滴水无限扩大和拔高,让它等同民主,实际上也就是同时赋予专制制度“民主”的身分和地位。

“有人发号施令的时候,有人服从执行”也不等于专制。因为“有人发号施令的时候,有人服从执行”并没有显示这个“发号施令”的权力来源是民主的还是专制的。权力来源于民的“发号施令”是民主;权力来自专制者,其“发号施令”是专制。同理“服从执行”也同时可以是民主或专制的。

为甚么反民主人士总是要把不是民主的东西说成是民主、不是专制的东西说成是专制呢?

我先反面提出一个思考题:为甚么自由民主人士从来不把专制的东西说成是民主、民主的东西说成是专制呢?

这和一个如下的道理是一样的:流氓总是说他和君子差不多,君子也和他一个样;相反,君子不会说自己和流氓差不多,流氓和自己没有甚么差别。

就是因为独裁专制的面目太丑陋、内里太恶毒、罪行太昭彰,特是在强势的民主对比之下无地自容。无地自容又不愿自我消失或改邪归正,所以就想用邪门歪道把水搞浑,乘机摸鱼。这些反民主人士不断用歪理颠倒是非黑白,把专制说成也是一种民主,又把民主说成含有专制,或更进一步把专制说成最民主,把民主说成最专制。这样一来他们就说,民主专制半斤八两,大家不要互相指责了;从而取得了喘气的机会。他们还企图把专制说成是民主后,为专制取得合法地位。

正因为专制的面目太丑陋、内里太恶毒、罪行太昭彰,所以为专制辩护的御用文人没有可能用逻辑、正理、常情、事实进行辩论。剩下可用的只有颠倒黑白、捏造事实、栽赃、诡辩等旁门邪道了。不是他们喜爱用这些旁门邪道,而是由于专制本身性质决定他们只能这样做。绝大部分反民主自由文章都有“颠倒黑白、捏造事实、栽赃、诡辩等旁门邪道”特色,理由在此。

不知道朋友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些人士是从两个方面反自由民主的:一是曲线把专制打扮成民主,一是直线正面攻击自由民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为专制辩护者内心的空虚与矛盾,政治品格堕落。

(评广交天下文章《我知道专制,民主是什么》之一)
2004/2/16

广交天下文章《我知道专制,民主是什么》(http://www.creaders.org/articleReader.php?idx=72098),附在我的第三篇评论文章《专制的英明皇帝和民主的揽权总统有甚么区别?》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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