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坛与电刊有别,非个人偏好。
二、论坛是否商业行为、大众传媒-社会公器之争,
是真理之争,非个人偏好。
三、删贴封名事涉网民权利义务还是“私坛版主个人专政”
,更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之争,而非个人偏好。
名字被关,权利被莫明侵犯的当场,大唱
“个人偏好”“真好”,“不值得争”,是装着甜妞的天真来
掩盖良知被派性ZHU油蒙蔽的事实。
(如此贴能上,则即为替刀客“平反”。)
送交者: 余大郎 于 2004/02/15 7:1:51 [独立评论]
回应 这两句话说得真好: by 茉莉 于 2004/02/15 4: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