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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是对,用来说明删帖争议是牛刀杀鸡。

送交者: 贝苏尼2004/02/15 4:59:42 [独立评论]
回应 为言论自由立法 by NOEQ 于 2004/02/14 12:21:55



旧奸坛留下的负面遗产之一,就是将私人论坛的斑竹(主持人,whatever)和国家权利做不适当类比。

道理其实很简单,眼看着两个客人要动手打起来了,主人出来说一句,“都少说两句行不行”,还成了“剥夺言论自由”?这叫“无限上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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