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上,不宜简单化。这是我们这样“讲故事的人”最困难的地方。比如托马斯杰弗逊,他的“大地属于活着的一代”有其深刻的内涵,他到临死前还在说这个话,但是他已经放弃自己去计算多少年是“一代人”的书生之见了,也就是说,他那句话已经从一种比较硬的观点变成了一种软性的抽象概念,即自由也要随时代而发展的概念。反过来说,权利法案的灵魂之灵魂,“不得立法”条款,它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中的“不得立法”概念的渊源是很明显的,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是杰弗逊最骄傲的事情。这一法令,最令人注意的地方,显然是写进了不得立法的文字。“反对‘宪政主义先定约束’的一员大将”这一说法是怎么来的?
“不得立法”条款,显然是一种保守主义的观念。美国政治生活中的所有“反多数”现象,几乎都得把“不得立法”条款祭出来。当不得立法条款成为美国的立国基石的时候,“民主”还没有立足之地呢。可是,这一思想和“大地属于活着的一代”矛盾么?我认为,在杰弗逊那儿,一点不矛盾。
学理工出身而好动脑子的人一定会说,如果“活着的一代”决定废除“不得立法”条款里规定的东西,那不是就矛盾了吗?
这是一种缺乏历史感的人提出的问题。碰到这种问题,我就避开了。多搅在里面,连自己也变得很没趣了。历史本来是很有趣的东西,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