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管是否 “合法” , “合德”的问题。
诚如我所例举的那5个标准, 基本上不问帖子是“谁”上的, 只要内容“违法”了, 就删。
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高兴。
一个论坛必须有法有德, 否则迟早完蛋。 你不可能又拥护自由, 同时有鼓吹专制。
得到马悲鸣, 有可能要失去郑义, 失去老丁, 失去老刀, 失去。。。。 这时候, 你不可能鱼和熊掌兼得。
宁要好李一颗, 不要烂桃一匡。
送交者: NOEQ 于 2004/02/14 12:44:6 [独立评论]
回应 私人论坛是不是“商业行为”?和传统的媒体在这方面的异同是啥? by 不锈钢AA 于 2004/02/14 12: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