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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奴才
送交者: 张三一言 于 2004/04/17 3:44:29 [独立评论]
浅谈奴才
张三一言
[一]、奴才的政治定义
奴才可从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观点给出不同的界定。我这里是在政治领域以政治角度定义“奴才”。
认同和驯服于专制权力者=奴隶。
在奴隶中有为专制辩护、诱导人相信专制、压制人服从专制才能者=奴才。
定义奴才的理据。
专制的本质内容是有权者剥夺无权者自由、自主权、人权、人格尊严…服从专制者的实质含意是自愿地把自己的自主权、人权、人格尊严…奉送给专制者。一个不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的人不是奴隶是甚么?
奴隶中有为专制者消灾解难才能者为奴才。御用文人就是典型的奴才。
若被指为奴才而不服者,请给出专制者不剥夺人们自主权、人权、人格尊严…相反是恩赐人们权利的保护神的理据。
[二]、奴才的分类
奴才有两种。一种是受雇奴才,一种是义务奴才。
受雇奴才,可以自我开脱说:他们所为是职业致之,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和司其事各为其主;与个人政治品德无关。这是很多为专制者做舆论工作的宣工、新闻工作者的说词。这其中有的是实情表白,有的是自我安慰和骗人的说辞。
义务奴才的辩解词是:维护专制反对民主这是我自由和独立思考的结果。他们辩称:既然是自由和独立思考作出的结论,当然不是奴才而是独立知识分子了。但这并不能摆脱奴才的界定,只能说这些义务奴才是经自由和独立思考后,得出自愿为奴的结论!也就是说在层次上,义务奴才比受雇奴才境界更高一层:是有自觉性的奴才、是奴性内在化了的奴才。
奴隶有外在化奴隶和内在化奴隶之分。外在化奴隶是身为奴但心不甘为奴者,他们会找寻摆脱奴隶身分的机会;典型的例子是斯巴塔克。内在化奴隶则是不但身为奴隶,还在心灵上自愿为奴隶。驯服于奴隶主已经成为其内在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些奴隶会把维护奴隶主权益置于自己权益之上,会为奴隶主献出生命。
受雇奴才有可能是内在化奴才,也可能是外在化奴才;义务奴才则全是内在化的奴才。一些标榜独立知识分子者,就是内在化奴才的佼佼者。
[三]、奴才的转化
当专制权力消亡或演变成民主权力后,奴才树倒猢狲散。大部分奴才会消声匿迹、人间蒸发;外在化奴才多会第一时间拥护新权力者;内在化奴才有一部分会继续当新权力的奴才,有一部分则会转为反新权力者。
转为民主权力辩护的奴才,在人格、思想、习惯和形式上还是奴才,但在逻辑上,因为民主权力并不剥夺这些奴才的自主权和人格尊严,他可以做回一个有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人,所以没有了奴才的实质。
转变为反新权力者,在思想人格上虽还是奴才,但是,在形式和行为上已不是奴才,而是没有依傍权力的独立自主异议者。这样的历史奴才,实际上取得了独立自主的资格。他们与原本倡民主反专制、现转为针对民主当权者、为社会公义和弱势阶层鸣不平的自由知识分子在客观上是等价的。
20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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