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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否是一个民主自由和市场经济的国家?

送交者: 慕容文2004/04/07 14:37:1 [独立评论]


日本是否是一个民主自由和市场经济的国家?

慕容文成

敝人从本科开始在日本接受了九年高等教育。至於是在日本哪所数一数二的名校?
总共在日本住了多少年?在日期间干些什么了?由於与下文无太大关连联敝人在此
就不一一细讲了。总之现在不住在日本住在北美。敝人以往自以为相当了解日本文
化,历史和风俗习惯,其实不过是一知半解而已。最近网上有许多文章涉及对日本
政经的评论,读后大感困惑,不以为然,认为有必要在此讲一讲自己对日本政经的
看法,以免许多诚实的国人被一些错误的对日观所误导。

昨日敝人拜读了《日本中国俄罗斯不同的改革不同的结局看毛泽东的远见卓识---系
列5》一文。文中涉及到对日本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评论,其观点之谬之可怕实在令人
心惊肉跳!文章似乎是个有日本经历的人写的,但敝人不明白此君在日本学什么了。
若看事物如走马观花,那留学究竟有什么意义?对国家对其本人有何益处?把类如
此君所写的观点当作至宝用以制定国策,岂不是要误国误民?对日不甚了解的国人
读了这样的文章岂不是要深深地被蒙蔽?

敝人也拜读了刘亚洲的大作,其中谈及的日美中关系完全是冷战思维的产物。根本
不了解日本全凭主观猜测。什么“三角关系”等等,完全是自欺自慰。这种人现在
身居高位,统领军队,国家战略会朝什么方向发展,可想而知!

言归正传。首先,战后日本究竟有没有民主改革?民主是不是在日本只是个标签?
从一八六八年“明治维新”到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日本实际施行的是天皇独揽大
权的专制统治。天皇是统合三军的大元帅,在日本国民和宪法之上。日本的经济垄
断在三井,三菱,住友和安田等大财阀手中。然而,战前这些财阀则必须无条件地
为政府也就是天皇本人服务,为日本的侵略战争效力。进入昭和天皇时代的政党完
全成为摆设,内阁的任命大权实际掌握在天皇和军部手中。对国民实行的则是皇民
教育,视天皇为“现人神”,让人想起中国文革时期的造神运动。

战后麦克阿瑟主导了日本的一系列的民主改革,首先废除了旧日本帝国宪法,在美
国国会的参与下重新制定了所谓的“和平宪法”。在“和平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一
些拥皇保守派试图保留旧宪法中有利于天皇的条例,但遭到联合国军总司令部的彻
底否定。联合国军总司令部还在日本进行了教育制度改革,废除了帝国大学的名称
并对大学,高中,中小学的教育内容进行了更新,从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中剔除了有
关军国主义思想教育的内容。敝人本科时曾选修过一般教育科目中的《日本国宪法》
即“和平宪法”。

日本是不是民主自由的国家?答案是肯定的。尽管日本的民主政体犹如美国等其他
西方国家一样有许多问题存在,但是客观地说日本基本上是一个成熟的民主主义国
家。《日本国宪法》明确规定天皇是“日本国民统合的象征”,即没有实际统治权
只是一个象征。上从内阁总理大臣下到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市,村,町各级自治
体的行政长官都要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司法,立法(议会)和行政“三权分立”权限
分明。司法的完全独立性,透过对田中角荣,中曾根康宏,金丸信等日本政界实权
人物和自民党所参与的多宗“金脉”案件的合理审判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这里不
用多说。

日本政府官员,议会议员几乎都是职业政客。众参两院通过选举产生,不是党委推
荐制,不是天皇或首相指定制,也不是各个企业财团硬性安插的。西方国家的选举
需要资金,东亚的日本也是一样。日本对企业的政治献金有严格的立法规定。司法
机关要独立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违法者很少有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企业采用
非法献金的形式控制政府,干预政党事务和选举事务的念头几乎已经断绝。

日本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吗?答案也是肯定的。战后实行的企业股份制实质上废
除了旧财阀对社会经济的垄断权,使中小企业有了合理竞争的机制。股份相互占有
的结果使大企业的产权在企业间甚至进一步在民间被分配,大企业的财富当然也就
随之被社会化了。这些是日本社会公认的事实,没什么人不清楚。但对于中国人来
说,有一点要特别注意的是股份的相互间占有而导致的产权和财富的“社会化”与
中国人熟悉的所谓的“社会主义化”或“国有化”或“计划经济”是本质截然不同
的。要透过表观现象看其内在本质,就肯定不会得出是“计划经济”或“国有化”
把活人气死的荒谬结论!

“产经联”曾被称为“经济的内阁”,是由日本大企业首脑组成的民间经济团体,
是日本企业间自我调解内部冲突的民间机构,对首相和政府有建议权和一定的影响
力,但绝不是“政府的政府”或“太上皇”。众所周知“产经联”的首脑和所属各
企业的“民间人士”很少参与政治。战后,日本企业家在政府内阁任过职的人士屈
指可数。一万田尚登是个例子。要明白一点,任何成熟民主国家的国民是不可能允
许“阔老”靠金钱来过分干预政治的。

现在除了日本政府大藏省银行管理局对私有银行实行一定程度的监督以外,政府对
民间企业没有任何插手经营管理的权力,同样也没有扶持企业发展的义务。企业必
须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求得生存和发展。九十年代北海道长期信用银行因“不良债
权”倒闭时,日本政府大藏省曾大举补贴国民存款损失,是司法机关追究大藏省银
行局监督责任的结果,是迫不得己。八十年代英国的国航被拍卖掉了。日本也对国
铁,道路公团等政府下属产业逐步实行了拍卖和私有化。

日本学者在社会学研究方面比国人要细腻。本人在日期间协助内人收集有关伪“满
洲国”历史文献时就已切身感受到了。中国人作者写的面面俱到但都很粗略,为了
突出中心人物的正面形像往往故意舍弃负面的因素,对后人的学术研究实在缺乏参
考价值。日本人则相反。至於日本人的国民性,日本是否承认侵略战争是否承认南
京大屠杀,是否停止参拜靖国神社是否对中国人民真正友好就另当别论吧!就说道
这吧,不想再多讲什么,请国人自行擦亮眼睛吧!作者留学日本收获可真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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