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资料中已清楚说明,能与“行政验票”有关的“行政部门”是“中央选委会”。
其中没有任何地方说法律授予总统可以对中选会发号施令的权力,倒是指出了“行政验票”不可行的原因正是在於法律的限制:“依照「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所有选举票除检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职权外,不得开拆」来看,似乎已经排除行政部门可以进行「行政验票」的可能”。
也就是说,茉莉姐也好,连宋也好,要求陈水扁下令验票,就是要求总统践踏法律自行扩权。
连宋做为反对党领袖,竟哭著喊著要求执政者扩权,要求陈水扁以选手身份兼充裁判不算,还要他踩到检察院、法院的头上当个全能者,这亡宪政之音唱得,真是一锅糊涂粥。
至於诺微拍的那一砖,咱接过来细细掂量了一番,把台湾中选会议事规则一遍读下来,发现还真是点水不漏,没给总统、行政院长或法务部长留有强行介入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