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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蓝营的“无权者”抗争,有何“公义”可言?

送交者: 古迷2004/03/26 21:30:30 [独立评论]
回应 有權者傾向於用權力壓公義,無權者用公義抗衡權力,是權力運作的通則. by 张三一言 于 2004/03/26 21:5:51


基本只有私义。当然基于私义,也有权抗争,但最好不要滥充公义。台湾是民主社会,民众或反对党并非“无权者”,且不说蓝营还是国会的多数派,而且掌握了超过半数的地方自治行政资源,有那么多正常、合法的手段不先尝试,而是肆意采用非常甚至非法的手段,有什么公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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